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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的通知? ? 唐政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唐!山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已?经第市政府13【届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土地?收储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国有土地【储备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工作适【用本办?法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收储包括土地收!购、收回及土地储】备两个环节是指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 第—四条 收储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     土地【收储管?。理应遵循规范运【作、:合理利用、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国土】资源收?储交:易机构 【 第五条 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交:易,工,作的机构 【。 ?  :   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按!照,本办法具体负责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开发及?招拍挂供《应工作并组织实【施 : 》 第六条》 收储交易中心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一)负《责地产信息的调查、!登记、?整理、储存、管理及!政策、信《息咨询工作;— ? ,。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组?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及“—土,地招拍挂出让供应计!划”; —     (三)根!据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编制土地《收购实?施方案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四)负责》。对政府通过依法收】购、收回、征—收、置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储备管理并【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公开出让;】    【 (五)《筹,措,、管理?和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   (六)—负,责已收储土》地的拆迁、土地【平,整及前期开发; 】 ,。    (七)其】他与土地《收购储备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土地收!购储备的实施 ! 第七条— 土地收购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财政》、规划、住房和建设!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及招拍挂出让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应包括 】    《 (一)年度—收储土?地规:模; ?。  《。  : (:二)年度收储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     (】三)年度收储土地招!拍挂供应《规模; 《 ?    (四—)年度收《储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     (五】),。。计划年度末收储土地!规模 【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列!入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初步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 第十条下列国】有土地?。应当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置—。。换的方式《。予以储备 》 :     (一【)土:地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   《  :(二:)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    (三—)经核准报废收回】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用地; 【  :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 !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 《。 ,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申报价—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由政府【优先购买的土—地;: :  ?   ?(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   《  (?八):经批准转用征—用后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   —。  (九《)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政府收购—。。的土地; —     (【十)转?让,地方:后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原军用土《地;  【   ?(十一)为》公共利益或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进:行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   【  (十二)其【他需要储备的国【有,土地 《。 第十】一条 土地收购的】程序  【。。   (一)—收购申请凡符合【本办法之规》定需由收储交易【中心收?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应持有关资料!申请收储交》易中:心予以?收购同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        】1、土地《收购申?。请书; 《       !  2、法人资格】证明:书; 》  :       3、!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  :  4、营业执【照; 《  ?     》  5、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凭证;【    【    《 6、原用地红线】及平面设计》方案; 《      】   7、宗地图及!坐标成?果,;    】   ?  8、主管部门意!见;  【       【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     市】。政府批准或》交办收储的》土地可不经过申请程!。序    】 (二)《实地:。勘察(地籍调查)对!需收储的土地和地】上,物权属、土》。地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  【   ?(三)确定用—途收储交易中—心向市规《划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确定土地—规划用途及规划设计!条件  【   ?(四)费用》测算收储交易中【心根据本《办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实行土】地置换的还要进行相!应的土地置》。换费:用测:算 《 ,    《(五:)方案报批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土地权!属调查和收购费用测!算结果?提,出土地收购实施方案!和具:体资金补偿》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  (?。六):签订合同《收购方案经批—准后由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       1】、收:购土地的坐落—。、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  ?      — 2、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    《。     》3,、,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方!式; 《        !。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   ?    《 5、违约责任【;     6】、纠纷的处》理 :   】  (七《)收:购,补偿: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 】     【(,八)权?属变更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约定收储》。交易中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权属—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 】   》  (九)》。交付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收储交易】中心交付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 !第十二条 土地【收回、征收、置换的!程,序    】 (一)依法—收回:的土地由收储交易】中心持有关部门依法!收回的有《效文:。书,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二,)依法?征收的土地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后收入土地!储备库 —  :   (三》)以置换方式进行收!储土地经过置换【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测算报市政》。。府,批准收入土地—储备库 《 ? 第十三条收!。购补偿?。费用包括《对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的补偿用以下】方式确定  !   (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按—原用途进行》评估; 《     【(二)按《收购:合同:约定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收益比!例确:定补:偿比例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以置换方式》进行:土地收储的按前款规!定的方式分别评估置!。换土地?收购补偿费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后由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结算差—价, 第四章 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 第十】四条 收储交易中】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储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拆,迁,和前:。。期开发利用或者处】理  —   (一》)拆迁收储交易【中心:接收储?备土地后可以—根据储备土地的实】际和规划用途—依法对储备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实《施拆迁安置由—收储交易中心委托拆!迁的应当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定拆迁单【。位, 《    (二)前期!开发:与整理收储交—易中心在储备土地】供应前?需完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拆除、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前期开发由收储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    (三)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在储:备,土,地供应前收储交易中!心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也可《以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临时改变用!途出租?储备土地须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   (四)—抵押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储交易中心可依】法以:储备:土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抵:押贷款筹措土地【收购储备及开发【整理资金《。。并按规定按》期还本付《息     银】行贷款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贷款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 土【地收:储资:金的管理 ! 第十五条》土,地收储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收储交!易中心应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土地?收,。储,资金收支预算报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 第十六—条, 市财政部门每年从!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中?划出:5%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用于土地【的收购储备 【 》 第十七条土—地收储资金专项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前期开发】等土地储备开支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经费?应当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 第十!八条 土地收储资金!。应,在,。市财政主管部门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市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市审计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收:储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 第十九条 —土地收储资金的来】源主:要有:  》   ?(一)市财政主管】部门从土地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成【本性支出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土地【储备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  ? , , (二)市财政【主管部门从国有土】地,收入中?提取的土地收益基金!;  —   ?(三)土地收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 (四)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     (!五)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收益; 】    (六)上】述资金在土地收储】机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二,十,条 按?本,办法规?定应: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国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拒—不服从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手【续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规划许可》 】第二十一条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或者在交付土地】。时擅自处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收储:交易:中,心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土地收购合】同并可?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第二十二条!收储交易中心未按】土地收购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解除》。收购合同并可依法提!出违:。约赔偿 】 第二十三条有!关土地收《购储备的纠纷—双,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二十四条收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土地储备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 , : ,第二十五《条各工业区、开发区!、管理区等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的土地收储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   ?。 , 各县(市)—的土:地收储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