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唐山】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的通知【 》。唐政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唐山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已经!第,市政府13届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土地】收储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国有土地储备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工作适用本【办法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收储包—括土地收购、收回】及土地储备两个环】节是指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 ?第四条 《收储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土!地收储?管理应?遵循:规范运作、》。合理利用、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国:土资源?收储交易《机构 【 第五条 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交易工作》的机构 】     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按照?本办法具《体负:责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开发及】招拍:挂供应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收储交易中心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     (一)负!责地产信息的调查、!登记:、整理、《储存、管理及—政策、?信息咨询《工,作;   】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组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及“土地招!拍挂出?让,。供应计划”; 【。 ,     —(,三)根据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编制土地收购!实施方案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四)负责对政府通】过依:法收购?、收回、征》收、置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储备管理》并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公开出让;】 , :  :。   (《五)筹?措、管理和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  (六《)负责已收》储土地的拆》迁、土地平整及前】期开发; —    (七)其他!与土:地,收购储备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土地收购】储备的实《。施 :。 , : 第七条 土【地收购?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财政、规划、住房和!。。建设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及招拍—挂出让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应包括 !     (一!),年度收储土地规模】; :    — ,。(二)年度收—储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   (三)年度收!储土地招拍》挂供应规《模; 《     (四)!年度收储《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    (五—)计划年度》末收储土地》规模 【 ,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列入?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初步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 , 第十条下】列国:有土:地应当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置,换的方式予以—储,备,    【 (一)土》地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   《  (二)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 :    (三)经核!准报:废收回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用地; —。  ?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 !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 — ,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申报价《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由政《府优先购买的土【地;    ! (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 ,(八)经批》准转用征用后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 《 :    (九—)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政府收购》的土地; 【     (—十)转让地》方后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原军用土地;! :    》。 (十一)为公共】利益或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进行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 ?   《  (?十二)其他需要【储备的国《有土地 —。 第十【一条 土地收购【的程序?     】(一)收购申请凡】符合:本办法?之,规定需由收储交易】中,心收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应持有关资料【申请:收,储交易?中心予以《收,购同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 ?     》 ,  1、土》地收购?。申请书;  !       2】、法人资格证明书】。; 《。        】 3:、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      】。   ?4、营?业执:照; ?       !  5、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凭证!; 《 ,      —  6、《原用地红线及平面设!计方案?;  —      —。 ,7、宗地图及坐标】成果:; 》       【 8、主管部门【意见; 《      】。 ,  :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     市政府!批准或交办收储的土!地可不经过申请程序! :     (二】)实地勘察(—地籍调查)对—需收储的土地和【地上物权属、土【地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 《  :  (三)确—定用途收《储交易?中心:向市规划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确定土】地规划用途》及规划设计条—件 》    (四)【费用:。测,算收储交易》中心根据本》办,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实行土地置换的还】。要进行?相应的?。土地置换费用测【算  —  : (五?。)方案报《批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土地权》属调查和收购费【。用测算结果提—出土地?收购实施方案和具】体资金补偿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     》(六)签订合同【收购方?案经批?准后由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      】  :。 1:、收:购土:地的:坐落、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   ?    《  2、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   》      3、】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方—式;    !    《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  ? ,  :    《5、违约《责任;     !。6、纠纷的处理【  】。   (七)收【购补偿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 《     (】八)权属《变更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约定收储交易【中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权属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 !    (九)交付!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收储交易中心交!付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 《。 【第,十二条 《土地:收回:、征收、置换—的程序 《     (一!。)依法收回的土地】。由收储交《易中心持《有关部门依》法收回的有效文书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二)依法《。征收的土地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后收入?土地储备库 !    (三)【以置换方式进行【收储土地经》过置换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测算报市政府批】准收入?土地储备库 【 —第十三条《收购补偿费用包【括对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的补偿用!以下方式确定— : ,     (—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按原用途进》行评估; —   《  (二)按—收购合同约定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收益比!例确定补偿比例【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以置换方式进—行土地收储的—。按前款规定的方式】分别评?估置换?土地:收购补偿费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后由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结《算差:价 ?第四章 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 《 第十四条 收!储交易中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储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拆迁】和前期?开发利用《。或者处理 —  ? ,  (一)拆—迁收储交易》中心接收储》备土:地后可以根据储备】土地的实际和规【划用途依法对储备】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实施《拆迁安置《由,收储交易中心—委托拆迁的应当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定拆迁单!位,   —  (二)前期开发!与整理收储交易中心!在储:备土地供应前—需,完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拆除、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前期开】发由收储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    (三)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在储备土地【供应前?收储交易中心—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也可以—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临时改变《用途:出租储备土地须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    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  : (:四):抵押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储交易中心!可依法以储》备土: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抵押贷款筹措土地收!购储备及《。开发整理《资金并按规定按期还!本付:。息     【银行贷款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贷款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 土地收【。储资金的《管,理 》。 第十五条—土地收储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收储交?易中心应《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土地收储资金收】支预算报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 第十六条》 市财政部门每【年,从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中划出】5%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用于土地的】收购储备《 【 第十七《条土地?收储资金专项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前期—开发等土《地储:备开支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经费应当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 》 第十八》条 土地收储资金应!在市财政《主,管部门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市: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市审计】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收储《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 第十九条 【土地收储资金—的,来源:。主要有 《  《   (一)市财】政主管部门从土地】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成本性—支出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土地?储备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     (二【)市财政主管部门】从国有土地收入中提!取的土?地收益基《金;    ! (三)土地收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    (四)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 ! :     (五)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收益;     !(六)上述资—金,在,土地收储机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按本办法【规,定应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国: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拒》不服从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手续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规划》许可 》 第—二十一条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或者在交付》土地时擅自》处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收储交易中—心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土地收?购合同并《可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第:二十二条收储—交易中心未按土【地收购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解除收购合同并】可依:法提出违约》赔偿 ! 第二十《三条有关土地收购】储备的纠《纷双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四《条,收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土地储备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工业区、开发【区、管理区等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的土地收《储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各!县(:市,)的土地收储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