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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完善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 】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政》策性保障住》房 :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应当在《国家和省《政府政策指导—下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的原则】省政府对《。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负总责!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五条】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  : 县级?以上:政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 】   ?第,二章 房源筹集 !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 : , , (:一)国有投资—公司集?中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从市场】上回购或租》赁符合条《件,。的住房; —  (》三)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开发中配—套建设?。的住:房,;  (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住房;》 ?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应设计?为4090平—方米套型为一—。居室、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以6》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根据家】庭人数不同配置相应!面积:的住房 】 (一)政》府,出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套型原—则上以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小户型为主》 ?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套型以《一居室公寓为主 】  》(三)为利于引进】人才可?适当建设部》分90?平方米以内》的,三居室公寓配建比例!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总量的30% !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应充分考虑住房困】难群:体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九条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住房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优先》保障 ? ? 第十条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的享《受廉租住《房建设的有关土【。地供应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 , 第《十一条 》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自有土《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为住宅用地后—方可进行《建设 — 第十二条 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应配建不低于总建!筑面:积5%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按配建面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第十三条 》 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要达到基本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应当》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 筹资?渠道 ?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资渠》道  (一!。)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渠道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积金!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等 《  (二)非【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渠道中—央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积金贷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有偿:方式出让的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内的税费原—则上:全额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   第《。四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 ,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本地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当地政府收入!限制规定的本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外地来甘】工作及进城务工的】无住:。房人员 》 第二十—二条 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中低—收入标准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三条【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受》收入限制 】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对象资格的!核定由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按房源筹集渠道实施!差别化管理 — :。  (一)政【府出资建设或—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政府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本地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3年!以上无住房人员供应!对象资格的核定由】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由!企事业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经市》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后由企事业【单位安排符》合,核定标准的供—应对象办理入—住手续并报市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企业】内的无房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和范围由《企业制?定报市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四!),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参照本章—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有直系!亲属具备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第二十六】条,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 《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 :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章 租赁【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合同制管理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 —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房源筹集渠道【。、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以:保,证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为原则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保障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应控制《在租赁市场价标准的!。7,0%:左右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1次: 第】三十条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 第三十一条 】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建或【选聘专业物业—公司承?担;物业服务—费由同级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研究核定 !   第六章— 退?出,管理: , 第三十二条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四条 《 ,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 (二)转租、【出借的?; 《。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  (—六)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档案详细记载【规划、计划、建设和!住房使用以及承租】人的申请、》审核、轮候、配【租、配售《以及违法违约—情况等有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有关单位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对其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接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委托为其》代理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由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处】理 《。。 第三十》九条: ,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 则 ? 第四十》条 各市州政【府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