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提高民用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改善室内热环!境,及生活条件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76号令)!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及热—力供应、物业管【理等
《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系指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旅:游宾馆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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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标准统》一管理?并,协调全省各业务【管理部门与建筑节】能有关的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计】划、:统计报表;组织全省!。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节能技术认定【;组织节能示—范建筑和示范小【区;: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 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标准;编制【本地区建筑节能实】施计划;组织各业务!管理部门抓好—本地:区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第!五条 省建筑节能检!测中心负责》对建筑?工程:的供热、空调、热】工进:行检测、检查和监督!对,节能新产品、新材】料进行?测试并对仲裁提【供检测依据
第六!条 凡我省城镇建】设中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必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甘,肃省实施细则DBJ!25-?20-97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规程【、图集使用功能与】居住:建筑相近的其—它部分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屋》顶和地面的保温也应!当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七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旅游旅馆—建筑的热《工与空气《调节设计《应按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93)【执行
第八条【 节能建筑》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参照—甘肃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与施《。工导则进行方案【。选择:与优化
》第九条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应当设有独立的【建,筑节能篇章
【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第六?、,七条:。要求的?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规及规》章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
第十条 —国家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实:行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的推荐和淘汰制】度
?第十一条 自二OO!一年七月一日起【兰州地区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均应使—用,双管系统并逐步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按表计量收!费;:其,。它,地区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双管系统!最迟不应晚于二O】O三:年元月一日》也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建《设
? ? 已建民用建筑也应!。创造条件逐步—改,造成双管系统实行按!表计量收费
【第十二条 建设【(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有关法规!和规章委《托建设项目的—设,计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违反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进行采?暖居住建筑设计、】旅游宾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空调设计时【。必须执行《有关的?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空:调设计说《明应:有系统耗能和—采,用节:能措:施等
第十四条 !实行建筑《用能和节能》设计报?告制度供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组织好所属》建筑:物供热和空调制【冷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并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或【。者达不到供》暖温度标准的责令限!期达标对采暖—锅炉房、热力—站、空调制冷—站、空调机房、【旅游:旅馆的?空调设计装机容量】供能建筑面积—设计能耗和实际能】耗等:数据按有《关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第十五!。条 建筑《节能监督应当纳入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之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设计【审查时?必须对?有关建筑节能的内】。容一并进行审查【节能设?计不合?格的其项目综合设】计审查不予通过
!第十六条 凡—属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报】请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施工》项,目的节能设》计的实施进行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建设《项目的节《能设计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节?能设计施工》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节能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未按节能设计进】行施工和施》工达不到节能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待改正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鼓《。励各地进行节能示】范工:程和示范小》区建设节能示范工程!和示:范小区应当进行【耗能指标抽样测试】并提出正《式报告做为竣工【验收的资料》之一达不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甘—肃省实施细则—DBJ2《5-20-》97要求《。的不:能视为?节能建筑对达到【标准的示范节能【建,筑授予“甘肃省【节能示?范,工程”称《号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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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鼓!励建筑节能技—术,进,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扶持?。国家鼓励发展的和对!节,。能及改善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的》开发:;支持研究或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材料、制!品和设备;组织编】制、:修,。订有关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的设计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定额和》。图集
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把发展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门】窗密封?技术、?内外墙保温成—套技术、《。热量按户计量—技术、温控技术及】热表的研制与应用技!术、供热管网—、空调节能技—术、太阳能》。采,暖技术、供暖锅炉】微机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作为研究开!发的:重点在?技术成熟并取得一】定实践经验后—及时组织《编,制相应的规》程,和标准图《集
第《二十四条 在—墙改基?金,中,应当列支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扶持重大—、关键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成熟!先进的节能成—果应当?有偿:使用逐步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第?二十五条 各级领】导应当把节能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节》能工作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76号令)进!行,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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