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邢》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决定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政,府令(20》12)第《。5号
【 邢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已经2?0,1,2年8月23日【市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刘大群
【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 ,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
:
第《。二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 ,
—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
第四条】 市、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辖区!政,府负责征收的项目由!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对该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
《第五条 —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建设、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六条 ? 市、县—级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监督指导规【范其: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
—
: 七里河新区在未】。明确行政区划前该】区范围的《征收:项目仍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征收
【 ?
第七条 !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工作【经费由?房屋征收部门给予保!障
《 ,
《 , 第八条《 :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由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或所—属单位?、政府派出》机构、基层政—府等单?位担任?开发(投资)商、拆!迁,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建设单?。位,以,及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担—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
《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工作的应【当,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具!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应当明?确委托?范围、权限、期限、!。工作:经费:及其他相《关内容
《
】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再委《托
《 ?
第十一条】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具备与房屋征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必:备的工作人员—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从事》房屋征收《的工作?人员应参《加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第十二条《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
》(一)国防建设和外!交的:。需要;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第十三条 依!法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第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本级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五条 【根据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依—据征收计划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申请并按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
? ,
(一)属!于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项目的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或项:目,。立项批准;》属于本细《。则,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项目—的,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
,
, 《
,
?(二)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证明及【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或规《划意:见和项目《用地:红线图;
—
》
: (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 ?
(四【)财政部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征收补偿资金!。证明;
!。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 第十《六条 》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根据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拟?定房屋征收范—围报本级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
: : ,。
,
第十七条 !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否则不予补】偿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
, (二)改—变房屋?用途;
】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
市区【。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下达暂停通知需告】知市:直相:关部门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下达通】。知
! 第十《八条 《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管?部门负责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房产档案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材【料,
?
》 第十九条 ! ,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调查登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应】当配:。合调查登记内容包】括
】
?(一)被征收人基本!情况;
!
(二)房屋!的地址、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情况;
【
(!三)房屋《所占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
》
【 (:四)房?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附着物情—况;:
,
—
, (五)未—经,登记建筑和临时建】。筑等:情况;
】
? (六)房屋出租!、抵押?、,查封情?况;
?
【 (七)》被征:收人拟选择的补偿方!式;
《。
—。 (八《。)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等《情况;
—
(九!)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况;:
,
【 (?十)其他需要调查】登记的情况
!
调查结!果需经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双方签字确认房【屋登记材料应当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妥善》保,存被征收人不配【合,调查登?记或拒绝《在调查结果上签【字的应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字证明】并说:明,情况
》
》 第二十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调查登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被征收人!对公布的调》查登:记,结果有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被征—收人提出《异议后七日内予以核!实、答复
】 ,
:。
, , 第二十一条 !。。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对房屋面】。积的记载一致但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确有错误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房屋登记机!。。构核实?面积:以核实后的房屋面】。积为准
《
【 ,。 对房屋性》质、用?途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城乡—规划、房管部门【进行核实认定—
! 第二?十二条?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临?时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查、认》。定
【
:。 第二十三条【 , ,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
第【二十四条 【 ,调查、登记》、认定?。。结束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安置方】案
:
,
— 第二十五条 】 房屋征收部】门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前应当在征收【范围内按照房屋区位!、用途、结构、【建,造年代?、建筑类型等—分别:。选择若干标本房屋】采取三个以上奇数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称评估机构)参与的!中位价中标方—式进行市场》。价预评估确定—各类建筑补》偿价值的市场价格并!概算征收补偿—费用
【
: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登记、房》屋,价,格预评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安!置)方案等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征》收范:围、补偿方式;【
! (:二,)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
】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临时】安置用房的地—点、面积临时安置费!等情况;《
—
(四)过】渡的方式、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费等情况!;
】
(五》)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
》
》
(六)【。签约期限;
! :
(七—)奖励与补助—标准;
—
— (八)《。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
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政府:由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财政等—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
》。。
第!。二十八条 —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论证?后市:、县级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送达被《征收人?
【
, 市?、县级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被征收》人意见修改后的方】案在征?求意见期满后十【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
第—二十九条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由—市、县?级政府组织》召,。开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房屋征【收部门等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情况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第三》十条: 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 市政府组织【的建:设项目涉及房屋征】收的由市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辖区政府负责】征收:的可由辖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
【
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一百五十户以【上的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县(市、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七十五户以】上的应?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 ,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后报送政!。府讨论决定》
】 第?三十一条 》 :。。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十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七—日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
第三【十二条 》 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
,
【 第:三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建》立补:偿,资金:专项账户并负责【筹集、督《促,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将补偿资【金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在?收,款凭证?上签字
!
审计部【门负责对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 第三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的日常】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障
《 ?
房》。屋征收?所需的调查》登记、评估(预评】估)、鉴定》、公证、诉讼、聘】用及其他事》项所需费《用,计入:房屋征收补偿成本可!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先《行支:付或由项目意—向单位按协》商数额?先行垫付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工作结束【后再: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财政核算《
【
, 第?三十五条 》 , ,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对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 , 征收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所在地【。块用于开发的—经依法?评估后全部资产上缴!本级财政;用于市】政工:程建设的被征收【单位应到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
!
第三!。十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第三【十七:条 《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补偿协《议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资金
》
?。。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提供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管【部门测量核准—结果在交付》房屋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第三【。十八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预评:估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和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确定—
: :
—第三十?九条 》 征:收未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筑】的价值由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按【其房屋重置价乘以】折旧:系数评?。。估确定
—
《。
: 第四十条 — : 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确定的标准价出】售的住宅时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应当共同作】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征《收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 ?
第》四十一条 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允许出售】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不允?许出售的住房对产】权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承租!人继续承租产权人与!承租人应《当按补偿安置方案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四十二条 —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法律—法规执行
【
【第四十三条 】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按下列原则!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补偿补偿后仍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住房:的补偿价格再调【。。换,住房但调换后的【住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三十【平方米;《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调!换后的住《房三十平方米以内】部分被征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过部【分被征收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结清:差价;
【 ,
》(三)?对,难以支付差价款的】低收入家庭其所调】换的住房可以与市、!县级政府按一定比例!共有被征收人应当】就保:障,标,准内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廉租住房】租金:就,保障标准外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市场价!租金被征收》人在具备支付能力】且愿意购买时—可以按再次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 :
,
?第四十?四条 安置】用房的规《划、:建设应当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基?础充分考虑》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的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安置被征收人的其】房屋:。应当符?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完好房屋—标准并?具,备供:水、供热和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
第《四十五?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物资【、机器设备》搬迁的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相关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
第四!十六:条,。。 :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期房的合—理建设工期与—被征收人约定过渡期!限并支付临时—安置费
【
》 (一)征收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六个月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按实际—期限:计算;
】
(二)】对自行过渡确有困难!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提供周?转用房对已提供【周转:用,房的过渡期限—内,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
? (三)实际过渡!期限超过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
: 《
,
?期房的合理建—设工期多层》建筑为二十》四个月高层(—含中高层《),。建,。筑为三?十,六个月
!
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附着物等内!容的补偿房》屋征收当《事,人可协调确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当事人可委托【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 :
第四【十,八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计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
第四】十九条?。 : 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
— (二)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用房;
!
—
(三)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
(《四):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 ,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十二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六个《月计算
!
? ,第五十?条 : 生产经营者】依法承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且租》。赁合同未到期所承租!房屋被征《收的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应当《依照生产经营者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无约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可将生产经营】者的停产停业损失直!接,补偿给生产经营【者
—
》第,。五十一条 【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奖励费的补!偿标准市规》划区内由市政府【制定其他县(市【、区)?由本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公布执行
【
》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
!第,五十三条 【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受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收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 ,
》 被征收人不配】。。合实地查勘或—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盖章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签字盖章并说明情】况有关情况也—应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
第五十四条! , 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委,托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出具鉴定】结果
—
复核评!估,费用由原委托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委托评《估机构承担
】。。
第五!。十五条 【房屋被征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被征收房屋的地址!、权属?、建筑面《积、用途、类型【、结构、《楼层等;
【
》 (二《)补偿方式》;
:
,。
(!三)货币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结算方式等;
】
【 (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址、权?属,、建筑面积》、用途、结构、【差价结算方式等;】
! (五)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
(六【)停:产停业损失费、奖】励、补助等》;
【
: (七)违—约责任;《
—
(八)其】它约定事项
【。 《
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公正—内容包括本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有关《征收:补,偿协:议的事项补偿决定中!确定的搬迁》期限:应,。不,少于十五《日,。补,偿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送达被【征收人公《告期限不少于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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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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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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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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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条 《 :。 被征收人不明【。确的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房屋制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五十九条 !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付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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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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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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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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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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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 , ,被征收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拆除单》位组织?实,施并由其《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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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每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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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及时办理!被征收人的户口、子!女入学转学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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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 对擅自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责令?其停止征收行为并】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停止对《其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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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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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政府和—部门应及时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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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2003年11月!4日公布实施—的邢: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政府!令第6号)同时废止!
】 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执行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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