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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邢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决定 ?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政】。。府令(2012)】第5号?   《  邢?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已经2!012年8》月23日市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刘大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  第一条 】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  :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 第四条《 市、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 ?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辖区政》府,。负责:。征收的项目由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对该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  第五条 !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建设、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  第六条 ! 市、》县级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监督指导规范】其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 ,  七里【河新区在未明—确行政区划前该区】范围的征《收项:目仍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征收— ,    【 第七条 【 ,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工作:经费由房屋征收部门!给予保障 — ,。    【第八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由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或所属单位、!政,府派:出机构、基层政府等!单位担任《开,发(投资)商、拆迁!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建设单位—以,。及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担—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 :第九条 —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工!作的应当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具!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应当明确【委托范围、》权限、期《限、工作经费及其他!相关内容 》 ?。   第十条!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再委托 —   》 : 第十一条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具备与《房,屋征: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必—备的工?作人员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从【。事房屋征收的工作人!员应参加《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 ? 第十二条 】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一):国防建设《和外交的《需要; 》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 ? ,第十三条 依!法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   第【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本级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五条! 《根据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依据征收》计划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申请并】。按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    】 (一)属于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项目的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或》项,目立项批准》。;属于本《细则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项目的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 《 ,。  (二)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证明—。及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或规划意见和项目】用地红线图; ! ,   》 (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 ,  (四【)财政部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征收补偿资!金证明;  ! ,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 ,。  《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根据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拟:定房屋征收范—围报本级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  ? 第十七条 !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否则不予】补偿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用途; 【 ,。   ?。 ,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市区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下:达暂停?通知需告知市—直,相关:部门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下达通知 !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管部门负责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房产档?案,。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材料》   — : 第十《九条: , 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调—查登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应,当配合调查登记内】容包括 《  《  《 (一)被》征收人基本情况;】 ,    】 (二)房》屋的地址、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情况;   ! :。 (?三)房屋所》占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 《   《 (四)房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附着【物情况;  !  》(五)未经登记建】筑和临时建》筑,。等情况; 》 :。   ? , , (六)房屋【出租、抵押、查封】情况;?    ! (七)被征—收人拟选择的补偿方!式; ?。    】 (:八,)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等情【况;  【  (九【)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况;  【  (—十):其他需?要调:查登记?的情况 — ,   《 调查结果需经】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双方签字确认房屋】登,记材料应当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妥!善保:存被征收人》不配合调查登记【。。或,拒绝在调查结果上】签字的应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字证?明并说明情况 】    》 ?第二十条《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调查登》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 : 被征收人对公【布的调查登》记结:果有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被征收人!。提出异议后七日内予!以核实、答复 】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对房屋面积》的记:载一致?但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确有《错误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房—屋登记机构核—实面积以核实后的房!屋面积为准 【 , ,   》。 对房屋《性质:、用途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城乡【规划、房《管部门进行核实【认定 —   —第,二十二条《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临时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查、:认定    ! 第二》十三条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   《 第》二十四条 【 ,调查、登记、认定】结束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安置》方,案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前应当在征收—范围:内按照房屋区—位、用途《、,结构、?建造年?。代、:建筑:类型等分《别选择若《干标本房屋采取三】。个以上奇数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称评估机构)参!与的中?位价中标方式—进行市场价预评估确!定各类?建筑补?偿价值的市场价格】并概算征收补—偿费用 》    【 第二十六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登记】、房:屋价:格预:评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安置)方】案,等,。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征收:范围、补偿方式;】  》  》(二:)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临时安置用房!的地点、《面积临时安置—费等情况; 【    【 (四)《过渡的方式、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费等情《况; 》    (五!)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  》。  《 (六)签约期限;! :    】(,。七,),。。奖励与补助标—。准; 》    (】八):。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    第二!十七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政府由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财政等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   — 《第二十八条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论证后】市,、县级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送?达,被征收人  !  市、县】级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被?征收人意见修改【后,的,方案在征求意见【期满:后十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 《第二十九条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由市、县级【政,府组织召开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房屋征》收部门等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情:况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 : 第三十条 ! 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市政府【组织的建设项目【涉及房屋征收的由】市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辖区政府负责征收】的可由辖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 ?    【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一百五十户以上【的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县(市、【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七十五户以—上的应?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后报送政府讨!论决定 —    第】三,十一条 —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十?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七?日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 《第三十二《条 : , 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    【 第三十三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建《立补偿资金专项账】户并:负责筹?集、督?促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将补】偿资金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在收款?。。凭证上签《字    !。 审计部》门负:责对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    【 第:三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的日常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障 【   房屋】征收所需的调查登记!、评估(预》评估)、《鉴定、公证、诉【讼、聘用及》其他事项所需费【用计入房屋征收补偿!成本可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先行支付或由!项目意向《单,位按协商数额先行】垫付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工作结束后再!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财政核算 【 ?。   《 第三十》。五条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对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   ?征收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所在地块用【于开:发,的经:依法评估后全部资产!上缴本级财》政;用于市》政工:程建设的被征收单位!应到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   ! 第三十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 第三十七条 !。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补偿协—议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资金 —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提供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管部门测量】核准结果在交付房屋!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 第?三十八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预评估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和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确定 】 ,  》第三十九条 】 征收未《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筑的》。价,值由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按其】房屋重置价乘以折】旧,系数评估确》定 《    》 第四《十条: 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确定的标准》价出售的住宅时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应】当共同作《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征收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 :   第【。四十一条 】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允许出售》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不【允许出售的》住房对产权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承租】人继续承《租产权人与承租人】。。应当按补偿安置方案!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 第四十二—条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法律法】规执行?  》  ?。。 第四《十三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按下列原则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补偿补偿—后仍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 :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住房的补!偿价格再调换住房但!调换后?的住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三十平方米—;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调换后的住【房三十平方米以内】部分被征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过部分被征收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结清差价】; ?    》 (三)对【难以支?付差价款《的低收入家庭其所调!换的住房可以与市、!。县级政府按一—定比例共有被—征收人应当》就保:障标:准内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廉租住房租金—就,保障标准外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市场价租金】被,征收人在具备支付】能力且愿意》购买时?可以按再次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    【第四十?四条 安置】用房的规划、—建设应?当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基》础充分考虑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的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安置被征收】人的其房屋应当符】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完好房—屋标准并具备供水】、,供热和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 ,第四十五条 — : 因征收房屋造成物!资、机器设》备搬迁的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相关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 :  :  《 第:四十:。六条 ?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期!房的合理建设工期与!被征:收人:约定过渡期限并支付!临时安?置费 《    — (?一)征收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六个《月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按实》际期限计算;—    ! (二?)对:自行过渡确有困【难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提供周转用—房对已提供周转用】房,。的过渡期限》。内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  (—三)实际过渡期【限超过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 》    !期房的合理建设工】期多层建筑为二十】。四个月高层(含中】高层)?建筑:为三十?六个月  】  第—四十七条 》 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附着物等内】容的补偿房屋征收】当事人可《协调确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当—事人可委托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 ? 第四十八条 !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计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   第【四,十九条 《 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 (二)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用房; 】   (三】。)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    (四!)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 :。。      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十二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六个月计算 — ?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者依法承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且租赁合同—。未到期所承租房屋】被征收的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应《当依照?生产经营《者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无约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可,将生产经营者的【。停产停业损》失直:。接,补偿给生产经营【者   【 : 第五十一条【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奖励费的补!。偿标准市规划区内由!市政府制定其他县(!市,、区)由本》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公布执行 !    !第五十二条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   ?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   ? 第》五十三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受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收《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  被征收】人不配合实》地查勘或《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盖章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签字盖章并—。说明情况《有,。关情:。况也:应,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    第!五十四?条 : 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委《。托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出具鉴《定结果 【   《 复核评》估费用由原委托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委托?评估:机构承担  !  第五【十五:条 房屋被征!。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  《 (一?。)被征收房屋的【地址、权属、建筑】面积、用途》、类型、结构—、楼层等;》   — 《(二)?。补偿方?式,; ?  ?  (—三)货币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结算方式等—;  —  (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址、权属、建筑面!积、:用途、结构、差【价结算方式等;【   — : :(五)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  : (《六)停产停业—损失:费、:奖励、补助等—; 《    【(七:)违约责任; 】    (!八):其它约定事项—    】 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 :   第【五,十,六条 》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公正内容包括本】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有关《征收:补偿协?议的:。事,项补偿决定中—确定的?搬迁期限应》不少:于十五?日补偿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送达!被征收人《公告期限不少于【七日   】 ,。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五?十七条 —。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 ,第五十八条》 ? 被征收《人不明确的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房屋制》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五十九条 ! ,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付—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第】六十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  禁止【开发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  ? 第六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拆除单位组!织实施?并由其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 :  《  第六【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每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  》。第六十?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及时办理被征】收人的户口、子女】入学转学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 !   ? 第》。六十四条 】。。对擅自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责令其停】止征收行为》并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停止对其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 :   第六十!五条 《。。 ,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 》 ,。 ,    【第六十六条 【 ,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政府和!部门应及时》给予查处 — ,    第】六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2003—年11月4日公布】实施的邢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政府》令第6号)同—时废止 【。   》 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执【行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