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邢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决】定,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政府令(20—12)第5号—
邢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已经2012年!8月23日市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刘】大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
—第二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
】第三条 》 ,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
【 第四条 市!、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辖区政《府负责征收的项【目由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对该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
【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建设、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六条— 《市、县级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监督《指导规范其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
七!里河新区在未—明,确行政区划前该区范!围,的征收项目仍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征收
【 ?
第—七条 》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工》作经费由《房,屋征收部门》给予保?障
》 :
? 第八条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由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或所属单位、—政府:派出机构、基层【政府等单《位担任开发(投资)!商、:拆迁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建?设单位以及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担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 ,第九条 》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工作《的,应当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具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应当明确委托!范围、权限、期限】、,工作经费《及其:他相关内容
—
《。 ,
,。
?第十条?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再委托】
《
—。第十一条《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具备与房屋】征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必备《的工作人员
!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从事房屋征收的!工作人员应参加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 第十二条—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
(《一)国防建设和【外交的需要》;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第十三条 依!法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第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本级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五《条 》根,据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依据征收计—划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申请并】按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
—
(一)属于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项目的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或项目》立项批准;》属于本细则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项目的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
—
(二!)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证明【及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或规:划意见和项》目用地红线图—;
— ,
《(,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
(》四)财政部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征收】补偿资金证明;
! ?
《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第十六条 】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根《据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拟定房—屋征收范围报本级】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
,
第十七条 !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否则—。不予补偿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 (?二)改变《房屋用途;》
:
— ,。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 市区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下达暂停通知需告!知,。市直相关部门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下达:通知
】
第十八条 !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管部?门,负,责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房产—档案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材!。料
:。
【 第?十,九条: ? 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调查登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应当配》合调查登记内容包括!
! (:一)被征收人基本】。情,况;
【
(二【)房屋的地址、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情况;
!。
】 (三)房屋—所占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
! , :
: (四)房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附着!。物情况?;
?
】(,五)未经登记建筑】和临:时建筑等《情况:。;
》
》 ,(六)房《屋出:租、:抵押:、查封情况;
!
》 :(七)被征收人拟】选择的补偿方式;
!
《
《 (八)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等—情况;
— ?
(》九)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况;?
—
: (十)其—。他需要调查登记的】情况
《 《
调查结【果需经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双【方签字确认房屋登】记材料应当》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妥善保存被征收!人不配合调查—登记或拒绝在调查】。。结果上签字的应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字证明并说明情】。况
【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调查登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被征收!人对公布的调—查登记结果有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被征收人《提出异议后》七日内予以核实【、答复
】
:
: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对房屋面积!的记载?。一致但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确《有,错,误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房】屋,登记:机,构核实面积以核实后!的房屋?。面积为准《
】 对房屋性质、用!途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城乡规划、房管部】门进行核实认定【
【
,。 第?二十二条 —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临时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查、认定
【 :
第二【十三条 《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 ,
第二【十四条 【调查、登《记、认定结束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安置】方案:
—
? 第二十五条 】 :房屋征收部门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前应—。当在征收范围内按照!房屋区位、用—途、结?构、建造年代、【。建筑类型等》分别:选择若?干标本房屋采取【。。三,个以上奇数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称评估》机构)参与的中【位价中标方》式进行市场价预评估!确定各类建》筑补偿?价值:的市场价格并概【。算征收补偿费—用
— ,
,
第二十六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登记、房屋价格】预评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安置)!方,案等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征收范围、补偿】方式;
【 :
《(,。二)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
【 ,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临?时安置?用房的地点、—面积临时安》置费等情况》;,
?
【(四)过《。渡的方?式、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费,等,。情况;?
! (五)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
— :。
《 (六)签约期限;!
《 ,。
(七)】奖励与补助标准;】
! (八)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 , ,
—第二十七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政府由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财政等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
—
?
》。 第:二十八条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论《证,后市、县《级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送达被征收》人
! 市、县级—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被:征,收人意见修改—。后的方?案在征求意见期【满后十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
》 第二十》。。。九条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由市、县级政府组织!召开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房屋征收!部,门等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情况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
!
: ,。
第三十!条 《 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管、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
?市政府组织的建设项!目涉及房屋征收【的由市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辖区政府!负责征收的可由辖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
》
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一百五十户以上的!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县(市、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七:十五户以上的—应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 ,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后报送!政府讨论决定—
】 第三十》一条 》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十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七日?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
—第三十二条 — 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
【 第三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建《立补偿?资,金专项?。账,户并:负责筹集、督促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将补偿资—金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在收款】凭证上签《字
:
? :
? 审计部门负责对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
】 第三?。。十四条? , 房屋征收部】。门的日常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障
?
!房,屋征收所需的调查登!记、评估(预评估)!、鉴定、公证、【诉讼、聘《。。用及其他事项所需费!用计入房《屋征收补偿成本【可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先行:支付或由《项,目意向单位按协【商数额先行垫付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工《。。作结束后再》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财政核算【
》 ,
: 第三十五条 】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
对》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 , 征收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所在地》块用于开发的—经依法评《估后全部资产上缴本!级财政;用于市【政工程建设》的被征?收单位应到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
【
【 第:三,十六条 》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第三十!七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补偿协【。议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资,金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提供: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管部门测量核】准,结,果在交付房屋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第三十】八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预评估》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和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确:定
【
第三—十九条 《 征收未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筑】的价值由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按其房屋重】置价乘以折旧系数】评,估确:定
】
:。 第四十《条 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确定的标准【价出售的住宅—时,。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应当】共同作?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征收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 ?。。
:
, :第四十?一条 》 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允许出【售,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不允许出售的住房!对产权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承租人继!续承租产权人—与承:租人应当《按补偿安置方案【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四:十二条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法律:法,规执行
》 :
?。。
: ,第四十?三条 ?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按下列》。。原则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补偿补偿后仍】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住,房的补偿价格再调换!住房:但调换后的》住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三十平方《米,;,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调换后的住房三!十平方米以》。内,部分被征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过】部分被征收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结,清差:价;
—
—。(,三)对难以支付差】价款的低收》入家庭其所调—换,。的住房可以与市、】县级政府按》一定:比例共有被征收人】应,当就保障标准—内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廉租住】房租金就保障标准外!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市场】价,租金被征收人—在具备支付能力且愿!意购买时可》以,按再次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
— 第四十四条 】 安置用—房的规划、建设应当!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基】础充分考《。虑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的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安置被征收人的其房!屋应当符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完好房屋标》准并具备供水、供】热和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
? ,。
第—四十五条 【 因征?收房:屋,造成物资、》机器设备搬迁的【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相关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 ,
第四十六】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期房的合【理建设?工期:与被征收人约定【过渡:期限并支付》临时:安置费
!
: (一)征收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六个月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按实!际期限计算;
!。
(】二)对自《行,过渡确?。有困难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提供】周转用房对已—提,供周转用房的过渡期!限内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
(三)实】。际过渡期限》超过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
! ,
期【。房的合理建设工期】多层建筑《。。为二十四个月高层】(含中?高层)建筑为三十】六个月?
,
】 第四十七条 【 ?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附着物等内容的补!偿房屋征收当事【。人可协?调,确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当【事人可?委托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 第四十八条 】 ,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计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第四十】九条 —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
(【二)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用—房;:
—
(三)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
(四)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 ? 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十二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六!个月计算
— 《
,
第五十—条 ? 生产经营者【依法承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且《租赁合同未到—期所承?租房屋被《征收的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应当依【照生产经营者—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无约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可,将生产经《营,者的:停产停业损失直【接补:偿给生产经营者【
—
第五—十一条 《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奖励】费的补偿标准—市规划区《内由市政府制定【其他县(市、—区)由?本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公布执!行
】
,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 《
第》五十三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受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收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
【被征收人不配合实地!查勘或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盖章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签,字,盖章并说明情况有关!情况也应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
》。
第《五十四?条 ? :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委托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出具鉴定《。结果
》
复核!评估费用由原委托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委托《评估机构承担
】
》。
第五十五条 ! : 房屋被征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 ,。(一)被征收房【屋的地址、权属、】建,筑面积、用途—、类:型、结构、楼层等】;
《 ,
(【二)补偿方式;
】
】 (三)货币—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结《算方式等;》
》
(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址、权属、建筑面积!、用途、《结构、差《价结算方式等;
!
— (五)》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
— (六)停产停业】损失费、奖励、【。补助等;
【
(】七)违约责任;【。
,
?
《 (八)其它约】定事项
】
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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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条 —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公正:内容包括本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有关】征收补偿《协议:的事项?补偿决定中确定的】搬迁:期限:应不少于十五日【补偿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送达被征收》人公告期限不—少于七日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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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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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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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 被征收人不明确】的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房屋?制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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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付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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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条 【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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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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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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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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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拆《除单位?组织实施《并,由,其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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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每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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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及:时办理被征收人的户!口、子女入》学,转学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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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条【 对》擅自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责【令其停止征收行为并!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停止对其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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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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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政府和?部,。门,应及时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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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 , ,本细则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20《03年11》月4日公布实—。施的邢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政府》令第6号)同时废止!
!。 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执行》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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