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
【。(1:99:。4年9月1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1《997年《5月29《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10【。。年8:月26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水土流失地区—主要指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
【 水?土流失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地水土流—失现:状划定本辖区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四《条 市和有水土!流失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实行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并!将水土保持规划【所确定?的任务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专项资金《。应逐步增加》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市【)、区?其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补助费》必,须安:排百分之二十以上】。用于水?土保持农《业发展基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也应结合水—土流失的《防治安排和使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
《
》(二)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参加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
? (四)—负责水土保持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五)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掌,握本辖区《。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
】。 (六)开》展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
第二章— , :预防保护
第【七条 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组织育!林育草
】 ,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幼林地放牧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禁止铲草》皮、挖树兜等—活动;凡每亩有2】0株以上乔木或者3!0穴以上灌》木,或者有30株(穴】)以上乔《。灌,混交:林,的林地以《及天然草《地、人?工草场?均属保护范围—
,
第:八条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本】。辖区林木郁闭度大于!零点七?。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对?前款规?。定范围内《的林木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 ? 在水土流失地【。。区采伐成片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在采伐实【施,。前将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
》
第九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禁垦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应:。在,本条例公布实施之】日起二年内修筑成水!平梯田实行林粮【间作;没有条件【或不能按期修成水】平梯田的应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第十【条 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必须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开垦手续水土保!持方:案须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对本条例发布前【已在此范围开垦的】坡耕地应采取修【筑梯田、等》高耕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一条 — 严格管护》草地禁止超载放牧
!。
牧【用草地、《草山、?草坡应当有计—划,。地实行以草定畜【、轮封轮牧;植被覆!盖度低于百分—之七十的《。应禁止放牧进行补植!或封育?
第十《二条 修建【铁,路、公路开办—矿,山、电力和其他大中!型企业以《及,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小型?企业应当尽》。量,减少损坏植被排【弃,的砂、?石、土、尾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第十三》条 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按下列规定—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
(—一)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与项目审批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环保、计划】部门方可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计划任!务,书的批准手续
! ? 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以及其《他,。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地矿、土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 (》二)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建设项目】的规模、《场,地发生改变时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改变前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
— 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报告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后!在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 ,(四)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者在建并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条例颁布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和破坏植【。被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本,辖,区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三章 !治理开发《
,
第:十五条 治理水!土流失?应坚持因地制宜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综合】治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和发展当《地生产相结》合,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有水土流失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并将年》度,治理任务落》实到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予以实施!农,。、林、?水、畜牧、土地等】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组织协调下本着】各投其?资、各?负其:责的原则治理—水土流失计划—。、环保?、,地,矿、城建、能源、】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保!持工:作
:
第十七条 治!理水土流失可以通】过入:股、集资和引进【外资、?外援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
》 鼓励和支持!农民个人《、联户、《专业队、《企业事业单位等【采取:承包、?入股、租赁或按有】关规定购《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荒沙使用权等多【种形式治理》水土流失
】 采?取上述形《式治理水土流失应依!法签定合同》明,确治:理,任务、标准、使用】年限、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毁水土保持设施的!都要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无力自—行治理?的应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生产费—用中列支具》体收费?管,理,办法按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滩、荒坡】、荒沙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可以划出》一部分作《为水土?保持部门科》学试验、示范用地】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分别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 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本辖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行—职,务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证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 — , 因水土流失—防治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辖区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解;仍不《能,解决的由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因毁林《开荒、烧《山,开荒或?烧山毁林毁草造成】水土流失的按—毁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 :(,二)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铲草皮、》挖树兜按《毁坏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采伐》方案中没有水土保持!措施或采伐中不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 (:二,),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限期【恢复原貌《并,按开垦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 (二)擅】自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的按—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一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砂、石、土、【尾,矿、废渣等造成损】毁植被或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倾】倒量:每立方米《处以三元至》六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动工》或者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
:。 , (二)》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产使用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 (三)本条例】发布前已《建或在建《项,目拒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或者—破坏植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没】收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造成的水!土,流失:不自行?治理又不《。缴纳防治《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其】限期治?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危】害的可根据河—北省有关法规—责令:其停:业治理
》 , :。 不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按月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从下达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不缴》费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 , 罚款一万元—以下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罚款—超过一万元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和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三条— :。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