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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     !(1994年9【月,1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1997年5月!29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1!0年8月26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水—土流失地《。区主要指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   【   ?水土流失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地水土流失现状划!定本辖区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第四条  市】和有水土流失—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实《行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并将水】土保持规划所—确定的?任务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专项资金应逐【步增加  —   ?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市)、区》其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补》助费必须安排百分】之二十以上》用于水土保》持,农业发展基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也应《结,。合水土流失的防【治安排和使》用 : 第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   》  :(二)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参加】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 》   ?。 (:四)负责水》土保持?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五)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掌握本辖区》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 !     》。(六:)开展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 第二《章  预防—保护 《第七条?  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组织育》林育草 《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幼林地《放牧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禁止铲草【皮,、挖树兜等》活,动;凡每亩有20株!以上乔木或》者30?穴以上灌木或者有】30株(穴》)以上乔灌》混交林的林地—以及天然草地、人】工草场均属保护范围!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本》辖区林?木郁闭度大于—零点七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 对前款规定—。范,围内的林木》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    在水土流失!地区采?伐成片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在采?伐实施前将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 第九条  【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禁垦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应在!本条例公布实—施,。之日起二年内修筑成!水平梯田实行林粮间!作;:没有条件或不能按期!修成水平梯》田的应?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第十条 ! 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必须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开垦手续水土【保持方?案须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本条例发《布前已在此范围【开垦的?坡,耕地应采取修筑梯田!、等高耕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一】条,  严《格管:护草地禁止超载【放牧 ?      牧【用草地?、草山、草坡应【当有计划地》实行以草定畜、轮封!轮牧;植被覆盖度】低于百?分,之七十的应禁止放】牧进行补植或—封,育 第十》二条  修建铁】路,、公路开办矿山、电!力和其他大中型【企业以及《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小型企业应》当尽量减少损坏植】被排弃的《砂、石、土、尾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第十三条【  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按下列规定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   (《一,)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与项目审批》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环保、计划部【门,方可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计划任务书的批准】手续  》 ,   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以及?其他: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地—矿、土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 (:二)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    建设—项目的规《模,、场地发生改变时】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改【变前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    —  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报告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后在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     (—。。四,)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者在建《并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条例颁布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和【破坏植?被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本,辖区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三章 《 ,。 治理开《发 第十五条 】 治理水土流失应!坚持因地制宜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综合治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和发展当!地,生产相结合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 有水土》流失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并将年度治理任务!落实到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予以实施农、林!、水、畜牧》、土地等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组织协调《下本着各投其资、】各,负其责的原则治理】水土流失计划、环】保、地矿、城建、】能,。源、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十七》条 : 治理水土流【失可以?。通过入股、集资和引!进,外资、?外援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 ?    鼓励和支】持,农民个人、联户【、专业队、企业事】业单位等《采取承?包、入股、》租赁或按《有关规定购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荒《。沙使用权等多种形式!治理水土流失 】 , ,。。。  采?取上:述形式治理水土流失!应依法签定》合同明?确治理任务、标准、!。使用年限、》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毁!水土:保,持设施的都要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无力自《行,。治理的?应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 ,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生产费】用中列支具》体收费管理》办法按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 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滩、荒【坡、荒沙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可以划!出,一部分作为水土保持!部门科?。学试:验、示范用地 【 第四章  —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分别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本辖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行—职务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证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  因水土!流,失,防治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辖《区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解;仍】不能解?决的由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因毁林开荒—、烧山?。开荒:或烧山毁林毁草【造成水土流失—的按毁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  (二《)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铲?草皮、挖树》兜按毁坏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采伐方案】中没:有水土保《持措施?。或采:伐中不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二】)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限期恢复原貌并按开!垦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     (二)】擅自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的按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一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砂、石、—土、尾矿、废渣【等造成?损毁植被或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倾,倒,量每:立方米处以三元【至六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动?工,。。或,者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 (二)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产使用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三!)本条例发布前已】建或在建项目拒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或者破坏植》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没收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造成的水土流!失不自行治理又【不,缴纳防治《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其限期治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危—害的可根据河—北省有?。关法规?责,令,其停业治理 【     不—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按月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从《下达: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不缴?费,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条 — :罚款:。一万元以下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罚款超过—一万元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拒绝和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