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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 》 ,    (1—994年9》月1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1997!年5月29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10年8》月26?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水【土流失地区》主要指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      !水土流?失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地?水土:流失现状划定本辖区!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四条【  市和》有水土?。流失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实》行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并将】水土保持规划—所确定的任务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专项资金应】逐步增加《 :    《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市)?、区其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补助费必须安排百分!。之二十以《上用于水土保持【农业发展基》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也应】结合水土流失的【。。防治安排和使用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 ,第六条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   》  (二)》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参加?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   —  (?四)负责水土保【持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五)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掌握本辖《区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     】(六)开展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 第二—章  《预防保护 》 第七?条  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组织育林育草【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幼—林地放牧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禁止铲草皮》、挖树兜等》。活动;凡每亩有2】0株以上乔木或者3!。0穴以上灌木或【者有30株(穴)】以上乔灌混交林的】林地以及天》然草地、人工草【场均属保护范围 】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本辖区《林木郁闭度大于零点!七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对,前款规定范围内的】林木:。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   ?  在水土流失【地区采伐《成片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在采伐—实施:前将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 第》九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禁垦—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应在【本条例公布实施之】。日起二年内》修筑:成水平梯田实行林】粮间作;没有条【。件或:不能按期修成水【平,梯田:的应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第十:条 :。 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必须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开?垦手续水《。土保持方案须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 ,对本条例发布—前已在?此范围开垦的—坡耕地应采取修筑梯!田、等高耕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第:十一:条  严格管【护,草地禁止超载放【牧,。      牧】用草:地、草山、草坡应当!有计划地实行以草定!畜、轮?封轮:牧;:植被覆?盖度低于百分之七十!的应禁止放牧进行】补植或?封育 第十二【条,  修建铁路【、公路开办矿山、】电力和其他》大,中型企业以及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小,型企业应当》尽量减少损》坏植:被排弃的砂、石、】土、尾?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第,十三条  —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按下列规定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   ?(一)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与项【目,审批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环,保、计划部》门方可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计划任《务,书的批准手》续,      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以及其?他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地矿、土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二)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建:设项目的规》模、场地发生—改,变时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改变】前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 】     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报告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后在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    (四)【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者在建并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条:例颁布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 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和破坏植【被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本》辖区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第三章  【治理开发 第【十五条  》 治理水《土流失?应坚持因地制宜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综合治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和发展当地生【产相结合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有水:土流失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并】将,年,度治:理,任,务落:实到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予以实施农、【林、水、《畜牧、土《地等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组,织协:调下本着各投其【。资,、各负其责的原则治!理水土流失计划【、环保、地矿—、城建、能源—、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十七条 》。 治理水土流失可!以通过?入股、集《资和引进外资、外】援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   】  鼓励和支持农】民个人、《联户、专业》队,。、企业事业单位等】。采取:承包、入《股、租赁或》按有关规定》购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荒《沙使用权等多—种,形式治理《水土流?失 ?   ? 采:取上述形式治理水】土流失?应依法签定》合同明确治理任务】、,。标,准、使用年》限、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毁水土保【持设施的都要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无力自行治理!的应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生产费用中—列支具体收费—管理办法按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滩《、荒坡?、荒沙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可以划出《一部分?作为水土保》持部门科学试—验、示范用地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分别?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本辖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行职务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证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 : 因水土流失防】治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辖区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解;!仍不能解决的—由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因毁林》开荒、烧山开荒或】烧山毁林毁草造【成水土流失的按毁】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   ?  (二)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铲草皮、—挖树兜按毁坏—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采伐】方案中没有水土保持!措施或采伐中不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   (二)—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限期—。恢复原貌并按开垦】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  (二《)擅自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的按】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一【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砂、石、土】、尾矿、废渣等造】。成损毁植被或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倾倒】量每立方《米处以三元至六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动—工或:者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    (二)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产使:用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三)本条例发布前!。已建或在建项目拒】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或者:破坏植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没收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造成的水土流失不自!行治理?又不缴纳《防治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其限期治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危害的?可根据河北省有关法!规责令其停业—治理  》    不》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按月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从下达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不缴费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罚款一万元以下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罚】款超:过一万元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和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