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   《  (?1,9,94年9月》1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1997年5】月29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1!0年8月《2,6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水土流失地—区主要指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 :      水土】流失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地水土流失现状划】定本辖区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四条  市和【有水土流失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实《行,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并!将水土保持规划所确!定的任务《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专项资金应逐!。步增加 》。 ,  :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市)、?区其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补助》费必须安排百—分之二十以上—用于水土保持农业发!展基:。。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也应!结合水土流失的防治!安排和?使用 第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 第六条  —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  —   (二)—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参加】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  《   (四)负责】水土保持《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五)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掌握本》辖区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 《。     (六)开!展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 】 第二?章  预防保护】 :第七条  》 ,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组织育林育】草    —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幼林地》放牧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禁?止铲草皮、挖树兜】等活动;凡每亩【。有20株以上—乔木或者《。30穴以《上灌:木或者有30株【(穴)以上》乔灌混?交林的林地以—及天然草地、人工草!场均属保护范围【 第八条 —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本》。辖区林木郁闭—度大:于零点七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对前款规定范!围内的林木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在!水土流失地区采【。伐成片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在采伐实施前】将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 第九《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禁垦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  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应在本条》例公布实施之日【起二:年内:修筑成水平梯田实行!林粮间作;没有【。条件:或,。不,能按期修成》水,平梯田?的应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第!十条  》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必须: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开垦手续水土保持方!案,须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对本:条例发布前》已在此范围开垦【的坡耕地应采取修筑!梯田、等《高耕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一条 ?。 严格管护—草地:禁止超载放牧 【      —牧用草地、草山【、草坡应当》有计:划,。地实行以《草定畜、轮封—轮牧;植被》覆盖度低于百—分之七十的应—禁止放牧进行—补植或封育 第】十二:条  《修,建铁路、公路开办矿!。山、电力《和其他?大中型企业以及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小型》企业应当尽量—减少损坏《植被排弃的砂、石】、土:、尾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 第十三条  【 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按下列规定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   ?。(,一)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与项目!审批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环】保、计划部门—方可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计划》。任务:。书的批准手续 【      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以及】其他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地矿—、土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 , , (二)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  建设项》目的规模、场地发生!改变时?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改变前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  !   ? 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报告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后在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四)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者!在,建,并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条例颁布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和破【坏植被 《。 ,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划定本辖】区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三章【  治理开发【。 第十五条—  治《理水土?。流失应坚持因地制】。。宜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综合治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和发展当地—。生产相结合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有水土流失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并将年度治》理任:务落实到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予以实施—。农、林、水、—畜牧:、土地等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组织】协调下本《着,各投其资、各负【其责的原《则治理水土流—失,计划、环保、地矿、!城建、?能源、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十七条 《 治理水土流失可!以通过入股》、集资和引》进外资、《外援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    ! 鼓:励和支持农》民个人、联户—、专业?队、企业事业—单,位,等采取承包、入股】、租赁或《按,有关规定购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荒沙使?用权等多种》。形式治理水》土流失    】 ,采取上述形式治理】水土流失《应,依,法,签定合同明》确治理任务、标【准、使用年限、【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毁【水土保持设施的都】要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无力自?行治理的《应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 , ,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从生?产费用中列支—具体收?费管理?办法按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滩、?荒坡、荒沙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可?。以划出一部分作为】水土保持部门—科学试验、示范【用地: , 第四章  —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分别《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本?辖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行职务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证《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 — , 因水土流失防【治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辖区!。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解;仍不能—解决的?由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因毁!林开荒、烧山开荒】或烧山毁林毁草【。造成水土流》失的按毁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二)在陡坡地、干旱!丘,陵地铲草《。皮、挖树兜按毁坏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采伐方案【中没有水土保持措】施,或采伐中不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 (二)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禁垦范围开垦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限期?恢复原貌并》按开:垦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处【以罚款; —    《(二)擅自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的按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一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砂、石、土!。、尾矿、废渣—等,造成损毁植》被或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倾倒量每立!方米处以三元至【六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动工或者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  :  :(二)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产【。使用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 ,    (》三)本条例发布前】已建:或在建?项目拒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严重砂化【区开矿、取》土、:挖砂、采石或—者,破坏植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没收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造成:的水土流失不自行】治理:又不:。缴纳防治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其限期!治,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危害的可!根据河北省有关法规!责令其停业治理 】      不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按月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从下达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不缴—费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条  】罚,。款,一万元以《。下,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罚款超过一万元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拒绝和【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