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涞水县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
涞】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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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涞水县!。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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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野三:坡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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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已经201》。0年6月《8日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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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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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严】肃,性体现“依法依规】、职责?明确、公开透明、】提质提速”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县政府领导下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县【。规划委员会实行全体!会和常?务,委员会分级审议决】策制度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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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与程序?
》
?。 (一)县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决策事项
】
【 , ?1、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乡—规,。划工作重大》方针和政策的编【制,、,修订
《
》 《 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规》划纲要或方案的【编,制,。、修订
!。 — 3、风景名胜】。区及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
》
?。
: 《 4、县【域大型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包括铁路、公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电厂、!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项目的》选线、选址等
!
! 5、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会议审议的!规划事项《
》
《。 (:二)县?规委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策事项
!
? 1、县!城市政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及》设计方案;
】。
— , 2、—县城行政办公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选,址及设计方》案;
?
》 【 3、县城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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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城!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计划及改造规—划方案;《
! ? 5、《工业项目在产业【园区:中的定?位,及占地面积;
】
【 6—、县城主干道路两】侧占地?10亩以上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设计方—案;
?
,
?。
【 , 7、全局性的规划!管,理制度、规定;【
【 ,。 —8、县城《主干道景观》控,制规划及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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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建设容】。量、配套的公共【设施等强制性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的规划方案;
!
! 1?0、景区重点部位】占地1?0,亩以上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设:计方案;
—。。
?
》 ? ,11、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会议审议【的有关?规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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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程】序
:
?
【 ,。。 1、县规委会办!公室提出《。召开规委会的—请,示并按照县规—委会章程有关规【定协调筹备会—议,
?
— , , 2、》县规委?会按照章《程明确的议事规则进!行,审议决策
【
》 —规委会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规》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主持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
— ? 3、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规划)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批准文件】各相关部《门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
! 4、需报请【。上级政?府审批、《备,案的城乡规划事【项按法定程序—上报
】 【 5、县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报》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公【。。布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审批事《项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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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审定的规划事!。。项
! 》 1、落实和—协调:县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规—划)办理县》规委会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 —2、依据经批—准的各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办理不需要—提请县规委会审【议的其他一般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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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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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政策法规】对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或规划条】件,特殊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重!要事项报县政—府批准
! — 2、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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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依—法依规办《理各项规划审批手续!;协调组织规划公布!事,项,
】 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已:。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不得违!。背城乡?。规划进行任何—建设活动确需调整】已经:批准的规划事项重】要内容或设计方案】。强制性内容》的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规定重新】履行有关手续否【。则,各部门不得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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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凡》与本规定不符—的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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