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涞—水,县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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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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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涞】水县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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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野三】坡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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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规定(试行)【。。已经201》0年6月8日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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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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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严肃性?体现“?依法依规、职—责明确、公开透明、!提质提速”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县政府领【导下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县》规划委员《。会实行全体会—和,常,。务委员会分级审议】决策制度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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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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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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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乡规【划工作重大方针和】政策的编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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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规《划纲要或方》案的编?制、:修订
】 ?。。 ? 3、风景名胜】区及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
【 】4、县域大型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包括:铁路、?公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电》。厂,、,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项目的—选线、?选,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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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会议审议的【规,划事项
》
】(二)县规委—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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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县城市政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及设:计方案?;
! 2、县!。。城行政办《。公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选,址,及,设计方案;
!
【 3、县城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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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城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计划及改造!规划方?案;
】。 【 5、?工,业项目在产》业园区中的》定位及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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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县《城主干道路两侧【占,。。地,10亩以上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设【计方案;
!
: 》 , 7、?全局性?的规划管理》制度:、,规定;
《
— 8、!县城主干道景观【控制:规划及?整治方?。案;
【
》 9、—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建设《容量、配套的公共设!。施等强制性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的规划方案;
!
》 】10、景区重点部】位,占,地10亩以上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设计方!案;
?
《
— , :11、规委会主【任要求提请》会议审议的有关【规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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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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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县规委会办!。公室:提,出召开规委会—的请示?并按照县规委会章程!有,关规定?协调筹备会》议
:
!。 ? 2、县规委—会按照?章程明确的议事规则!进行审议决策
!
! 规委会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规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规委会《主任:主持: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 3【、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规划)由规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批准文件各!相关部门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
— 《 4、需》报请上级《政,府审批?、备案的城乡规划事!项按:法,定程:序上报
《
— , : 《5、县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报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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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审批事项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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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定的规】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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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落实和协—调县规委《会审议决策事—项(规?划)办理《县规:委,会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 【 2、依据经批准的!。各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办理!不,。需要提请县规委【会,审议的其他一—。般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
《
(二【。)工作?。。程序
【。
— 1、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政策—法规对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或》规划条件特殊—。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重要事【。项报县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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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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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依法?依规办?理各项规划审批手】续;协调组》。织规划公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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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已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不得违背城乡规划!进行任何建设—活,。动确:需调整已经批—准的规划事项重要内!容或:设,计方案?强制:。性内容的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规定重》新,履行:有关:。手续:否则各部门不得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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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凡与本规定不符】的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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