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条例 【2017修》订版
(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三章》 , 火灾预防》
,第四章 宣—传教:育培训
第五章 】 消防组织和灭【。火救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 附:。 则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相】关系统、行业的消】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的管理机》构依照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做好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第五条 !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防火、【灭火:常识以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形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第—六,条 鼓励、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和消防!。宣传、火灾预防【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用于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安排消》。防公:益性专项预算—用,于抚恤、救助在【执勤:训练:、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确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二)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地?方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障,。资金投?入;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重点防火期消】防工作计划;—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六—)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完成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定期分析、通报【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三)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五,)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
(二》)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四)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家!庭防火?知识:;
(五)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
(三)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建议并【提请公安机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四)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实施火灾扑救!和有关应急》救援:依法:调查火灾《事故;
(五—),。对,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四《。)国家和省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三)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除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二)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三)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评估发现的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消防安全】。评估办法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十四条 》从事家庭生》产,加工:、农家乐、民宿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具】体要求?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消防法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 综合楼、商—住,楼、居民住宅区的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对《共用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
《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提倡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场》地,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
(四)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约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经依法【批准:的,消防规划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修—改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城乡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增建?、改建、配》置或者技《术改造
供水、【电力:、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督促供水【、供电?、电信企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 《建筑物耐火等级【低且:公共消防设》。施,不适:应防火和灭火需【要的:建筑密集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改造或者】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等,级、增设消》防车通道和消防供】水设施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或—者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严格:用火管理落实电【气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九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适】合消:防车通行《的道路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火《灭火能力
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公共—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便于【消防车和水》。泵取水的设》。施;取水困难的【应当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配置【消防水泵等》设备:。。
第二十条 因城!乡建设需要确需拆除!。、迁移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单位在《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其中迁移公共消防】设施的还应》当符合消防》规划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恢复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 对不符合【消防规划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时《应当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或者自确定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告抽查结【果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受委托的机—构应当保证审—查,工作质量并对—其出具的《审查意见负责—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应当—自修改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依法【需要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和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予《以认可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者《备案的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
建筑物的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第二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防火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并通:过视频、在醒目位】置张贴图片》等方式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不得带入、存放、】使用烟花爆竹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二十七条 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应当提高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二!。)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
(!三)发现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对【承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
(?二)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相关消防!。设,施,。
已建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相关消—防设:施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期!限内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备》、器材
第二—十九条 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车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第三?十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确!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疏散、】火灾自动《报警等设施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确保场所》消防安全;对有条】件的:场所:推广使用自动—灭火:。设施
第三十—一条: , 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用于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逃生的消防设施、器!。材
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使—用灭火器《材和组织、引导乘客!及时疏散的》技能;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等形式向【乘,客宣传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第三十二条!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三—条 单位、个【人,敷,设电线、燃》气管道和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时更新老化电气线】路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用电、用气【
供电企业应当【定期对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及时更换、改造老化!。供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加强用电!管理: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电气火灾隐【患的整改
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予以制止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中《止供电
第》三十四条 》。 自动消《防系:统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并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第】三十五条 》 建筑区划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经费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未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前款规定【的经费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严【重失:修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通知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或者指定有关单】位代为维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引导宾《馆、饭店、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机构【在承:保前:可以对?投保单位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投保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作》为确定和调整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的依据之一
!火灾高?危单:位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确定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七条】 征信机构—可以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第三十八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消防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执,业准则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其他有关行【业协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按《照章程对《。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作用:
第四章 宣传】教育培训《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整】合现:有宣传?教育资源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实践场!所为公?众提供免《费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服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从事消防!职业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
第《四十条? ,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移?动,通信客户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编入【中小学地方教材和职!。业培训教材督促学校!、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有关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科学技术!、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开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安《全警示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活动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本《单位:人员预?防火灾、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能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定期对《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和火场!自救互救、逃生【常识的?教育: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本单位《有,关的消防规定、标】准等知识经过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第四十二条 【 每年1《1月为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月11月9!日为全省消》防日:在消防安全宣—传月、消防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章: 消防组织—和灭火救援
—第四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和【消,防规划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
符—合消防法《规定的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具体单位!名录由省公安—机关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执勤专职消防队的】组建、管理》、使:用,和保:障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因组建单【位被撤销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确需》撤销或者重》新改:造、组建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逐步改善和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待?遇按照?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其职业的高》危险性?相适应?
第四?十五条 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建立后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装备增强灭!火救:援能力并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勤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熟悉辖区内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布:和,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开展实《地、联?合演练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消防队《的实战能力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技能训《练提高火《灾扑救和防火检查】能力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和—设置消防应急救援通!信专网并根据本地实!。际,需,要组织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平【台
: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气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等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灭火》救援相关工作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力?量扑救向实施火灾】扑救的消防队提【供火灾现场》的相关信息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不:得擅:自清理?、移:动,火灾现场物品—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年度火《灾统计?分析反?。映的主要起》火原因、建》筑类型、区域和【产,业分:布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为主要【对象制定《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对有关单位和场所!进行随机抽查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火灾!统计分析《。、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和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文件、记录、证书;!
(二)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抽查有关人员消】防知:识、技能掌握情况;!
(三?。)询问有关消防【安全情?况;:
(四)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签名后归】档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自动消《。防系统、室内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第五《十三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形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登》记、受?理并按照下列时限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投诉、!举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毁《。坏、擅自拆》除或者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第一项以外的!投诉、举《报,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职责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投诉、举!报
第?五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时?有权进入有关单位和!场所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改正或者责令限【期采取措施消—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委,托乡(镇)》、街道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聘用的消防】文,职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等,执法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重新】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重,。新申请?消防验?。收,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重新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建筑物的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予以拆除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现?场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要求保护火灾【现场的?;
(二)不如实提!。供火灾情况的;
(!三)擅自进入火灾现!场或者擅自清理、移!。动火灾现场物品【的
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审批职责!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五)【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六)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