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8年:。9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本省管辖的海【域环:境,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等【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
水】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安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并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标准
!第七条? 省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水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情况编—。制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功能区?划分方案是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其他跨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跨设区的市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本?行政区域水体和【出,境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依法制定】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安!。排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规范—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十三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堆?放、:存,贮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或【者航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和: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饮:用水备用《水源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安排资金扶持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促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
农村—自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措施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饮用!水水源污《染状况、应急措施】和恢复供《水的信?息,第四章生态建设和】污染控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对:。下列区域、水—体,。依法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区域】、水体符合功能区要!求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的湖泊、湿地】;
(五)》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森林;
(六!)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水环境功能!确定为?一、二?类水质水体的流域上!游(:含,支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环境保【护的需要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建《设的项目已建—成的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项目:应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目标、—投入、成效和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以—及有关生《态保护区区域—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减污技术依法】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控制化肥、【农药对水体的污染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存贮:、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养殖排泄》。物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财:政补贴、减免费【。用等扶持措》施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具体标准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推广使?用标准化水产养【殖,技术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品种和【密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产养殖造成的水!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江【河、湖泊、运河、】。水,库、渠道、河道、沟!池等开展《清淤保洁工作提高】。城,乡水环?境质量
第二十【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有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向环境或》者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三》。十条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对国家《重点水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具体办法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下列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水,。污染物
(一)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
(二)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三)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
(四《)向环境排放—餐饮污水《。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第三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通】过竣:工,验收;?
(:二):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配备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和物资;
(四!)重点排污》单位已?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证,明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三条 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允许《排,放的水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时!间和排放去向等内】。容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还应当载》明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数量和》。时限等内容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应当:根据排污单》位所属行业》和污染控制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四条 排污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依法】核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逐步推进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偿【使用和转让在—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同一流域《内依法有偿取得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后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节?余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章】 污:染治:理
第三十》五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加强?。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
乡!、村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农,村水环境
第—。三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工业废水的【其处理设施》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
第—三,十七:条 向?环境或者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三十】八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发现纳管—水质超过纳》管标准时可以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的纳!管设备、阀门等有效!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水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划定重点【监管区确定重—点监:管的行?业和企业《限期整治重点监管区!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应当暂停审批或者】。核准流域、区—域内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第—四十条? 水:环境质量因严重干旱!等不可抗力》。原因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排污单?位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强制措施确【保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
第六《章 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监控体系【完善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提高相关部门之间!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跟踪—评价水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四十三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污单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记:录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
第》四十:四,条 重?点排:污,单位设置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重《点排:污单位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其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还应当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联网并提】供,在,线,监测数据
》。第四十五条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方,案应当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化工、医药等生产】企,业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事故应【急池等?水污染?。应急:设施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六】条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或《者避免污染事故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水》行,政、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水—污染事故受理电【话
第?四十:七,条, 负责水污》染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海事、农业、!渔业、水行政、国土!资源和安全监管【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故【和纠:纷,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排污?单位造成严重水环】境污染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采取查封、!暂扣措?施
:第五:十,条 排污单位—拒不履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顿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及时公布》。重大水污染违法情况!
第:五十二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控制任务《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定《期向社会公布—。
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控【制,任务的排污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的监督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未依法?作出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同级!其他部门对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存贮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污【染物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清除!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应单位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任务的;
(二)!未按规定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任务的;
(三)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审批、核准项】目的;
《(四)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违法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五)】未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违法采取行政【措施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的;
(】七)接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履行!执,法职责的《;
(八)》因监管不力造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长期或者严重!超标排放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排污—单位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拒绝、阻扰、【妨碍环?境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6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