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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8年《。9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本省》管辖的海域环境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等【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 水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安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并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标准 】第七条?。 省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水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情况编】制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功能—区划分?方案是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其他跨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跨设区的市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本行政区域!水体和出境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依法制定《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安,排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规《。范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十三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堆放】。、存贮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或?者航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和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饮,用,水备用水《源,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安排资金【扶持: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促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 农村【自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措施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饮—用水水?。源污染状《。况、应急措》施和:恢复供?水的信息第四章生】态建设和污染控【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对》下列区?域、水体依法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区域、水体符合功!能区要求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的湖?泊、湿地; (五)!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森林; (【六,),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水环境《。功能确定为一、二类!水质水体《的流域上游(含支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环:境保护的需要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建设的项《。目已建成的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项?目应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目标、—。投入、成效和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以?及有关生态》保护区区域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减,污技术依法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控制化?肥、农药《对水:体的污染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存贮、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养殖排泄物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财政补贴!、减免费《用等扶持措》施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具体标准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推《广,使用标准《。。化水产?养殖技术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品】种和密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产养殖造成的水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江河、湖泊、运【。河、水库《、渠道?、河道、沟池—等开展清淤保洁工】。。作提高城乡》水环境质《量 第二十》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有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向环境或者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三十!。条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对国家重点水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具体办法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下列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水污染物 】(一)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 (二《)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三)—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 —。(四)向《环境排放餐饮污水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第三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通过竣工】验收;? (二)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配备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和物】资,; (四)重点排】污单位已《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证明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三条【 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允》许排放的水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时间和》排放去?向等内?容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还应当载明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数》量和时限等内容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应当根据排污单位】所,属行业和污染控【制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四条 】排污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依法】核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逐步推?进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偿】使用和转让》在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同《。一流域内依法有偿取!得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后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节余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章 污染《治理 ?第三:十五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加强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 乡、村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农村水》环,境 第三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工—业废水?的其:处理设?施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 【第三十七《条 向环境或—者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三十八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发现纳《管水质超过纳—管,标准时可以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的纳管》设,备、:阀门等有效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水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划定重点监管区确定!重点监管的》行业和企业限期整治!重点监?管区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应当?暂停审批或者核准流!域、区域《内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第》四十条 水环境质】量因严重干旱等不】可抗:力原因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排污单?位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强制措施确保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 第【六,章 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监《控体系完《善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提高相关部【门之间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跟踪评价《水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四十【三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污单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记录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 【第四十四条 重点】排,污单位设置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重点排污【单位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其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还应当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联网并提【供在线监测数据 】第四十五条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方!案,应当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化工《。、医药等《生产:企业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事故应急【池等水污染》应急设施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六条—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或者避免污染【事故: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水行政【、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水—污染事故受理电【话 第四十七条 负!责水污染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海事、农】业、渔业、》水行政、国土资源和!安全监管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故和纠纷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排污单位造成严重水!环境污染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采取:查封、?暂扣措施《 第五十条 —排污单位拒不履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顿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及》时公布重大水—污,染违法情况 第五十!二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控?制任务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定》。期向社会公》布 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控制】任务的排污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的监督】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未依法—作,出,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同级其他部门对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存贮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污染物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清除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应—单位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任,。务的:; (二)未按【规,定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任务的【; (三)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审】。批、:核准项目的; (四!)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违法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五)未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违法采取行政措施!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的:; (七)接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履行执法!职责的?; (八)因监【管不力造《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长期或者严重超标!排放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排污单位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拒绝、阻扰【、妨碍环境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6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