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27-2017 建标库

9.2      

9.2.1  并联电容器装置室的通风量,应按消除屋内余热计算。

9.2.2  并联电容器装置室的夏季排风温度,应根据电容器的环境温度类别确定,不应超过表9.2.2规定的电容器允许的最高环境温度。

表9.2.2  电容器允许的最高环境温度(℃)

9.2.3  串联电抗器小间的通风量,应按消除屋内余热计算,夏季排风温度不宜超过40℃。

9.2.4  并联电容器装置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

9.2.5  在风沙较大地区,并联电容器装置室应采取防尘措施,进风口宜设置过滤装置。

9.2.6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方向,应减少太阳辐射热对电容器的影响,并宜布置在夏季通风良好的方向。

9.2.7  并联电容器装置室设置屋面保温层或隔热层的结构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温条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