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导体及其他
5.8.1 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宜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5.8.2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回路导体截面应按并联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倍选择,并联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相同。
5.8.3 双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
5.8.4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应满足长期允许电流的要求,并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要求。
5.8.5 用于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空气净距、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以及运行中可能承受的最高电压选择和校验。
5.8.6 用于并联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的电网电压选择;
2 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
3 电流互感器应能耐受电容器极间短路故障状态下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不得损坏;
4 准确级应满足继电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