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电器和导体选择
5.1 一般规定
5.1.1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 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
2 电网谐波水平;
3 母线短路电流;
4 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
5 补偿容量和扩建规划、接线、保护及电容器组投切方式;
6 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
7 布置与安装方式;
8 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
5.1.2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
5.1.3 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器导体选择时,回路工作电流应按稳态过电流最大值确定。
5.1.4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变电站、配电站(室)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
5.1.5 制造厂生产的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其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现场安装、运行检修和试验,并应使组装后的整体技术性能满足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