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27-2017 建标库

4.2  配套设备及其连接

4.2.1  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下列配套设备(图4.2.1):

    1  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负荷开关;

    2  串联电抗器(含阻尼式限流器);

    3  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

    4  接地开关;

    5  放电器件;

    6  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及二次设备;

    7  单台电容器保护用外熔断器,应根据保护需要和单台电容器容量配置。

4.2.2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投切开关应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

    开关型式应根据具体工程通过经济技术性比较后确定。

图4.2.1  并联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方式

4.2.3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的电源侧,并应校验其耐受短路电流的能力。当铁心电抗器的耐受短路电流的能力不能满足装设于电源侧要求时,应装设于中性点侧。

4.2.4  电容器配置外熔断器时,每台电容器应配置一个专用熔断器。

4.2.5  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外熔断器应串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2段及以上时,应至少有一个串联段的外熔断器串接于电容器的电源侧。

4.2.6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放电线圈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电线圈与电容器宜采用直接并联接线;

    2  放电线圈一次绕组中性点不应接地。

4.2.7  并联电容器装置宜在其电源侧和中性点侧设置检修接地开关;当中性点侧装设接地开关有困难时,可采用其他检修接地措施。

4.2.8  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抑制操作过电压的避雷器,避雷器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雷器连接应采用相对地方式(图4.2.8);

图4.2.8  相对地避雷器接线

    2  避雷器接入位置应紧靠电容器组的电源侧;

    3  不得采用三台避雷器星形连接后经第四台避雷器接地的接线方式。

4.2.9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图4.2.9),当采用的电容器投切器件具有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限流线圈和过载保护器件:

    1  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投切器件;

    2  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

    3  短路保护用熔断器;

    4  过载保护器件;

    5  限流线圈;

    6  放电器件;

    7  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

4.2.10  低压电容器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星形接线,并应直接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

图4.2.9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元件配置典型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