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27-2017 建标库

3  接入电网基本要求

3.0.1  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层分区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

3.0.2  变电站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和国家现行标准中有关规定经计算后确定,也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变压器容量进行估算。用户的并联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满足就地平衡的要求。

3.0.3  并联电容器分组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电容器分组投切时,应满足系统无功功率和电压调控要求。

    2  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应避开谐振容量,不得发生谐波的严重放大和谐振,电容器支路的接入所引起的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量均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有关规定。

    3  发生谐振的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MV·A);

          Sd——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

          n——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

          K——电抗率。

3.0.4  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

3.0.5  当配电站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宜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

3.0.6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装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就地平衡的原则设置,并不得向电网倒送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