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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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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无主地、为!政府带征《。的土地和依》法没收、收回的土】地,直接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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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款规!定外需?要储备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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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土地收购的】一般程?序: 《
(一!)申请收购市区【范围内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土地?收购条件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人应持有!关,资料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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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属核查!。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权属!、土:地面积、地》上物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 ?
(三)!。。征询意?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实际调查】的情况,《向市规划《部,门,。。征求意见;》进行:住宅综合开发的,】。还应:向市: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征求》开发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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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费用测算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调查和征询—意见结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评,估;实行土地置换】的,要进行相—应的土地费用测算】
!(五)方案报批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土地权属调查】、收购?费,用,测,算的结果,提—出土:地收购的具》体方案,报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其中》特殊地?块,的收购储《备,。方案还须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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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合同收购》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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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购补偿】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实行土地》置换的,进行土【。地,置换:的差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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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权》属变更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支付收购】定金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共,同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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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付?土地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市土地》储备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被收购的土地使用权!一经交付,》即纳入土地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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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收购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
(一】)土地收购》申请书; 【
(二】)法:人资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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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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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业执照;《
!(,五)土地使用权【合法:凭,证; 》
(六)!。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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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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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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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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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收《购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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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
(三)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方》式;
】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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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
【(,六)纠纷的》处理 》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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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实施【收购的土地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予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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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土地:收购补偿费一—般,按收:购土:地的开?发成本计算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补】偿费:还应包?括对土地使用—权人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的补偿,但》应扣除?原,土地:使用权人已实际使用!土地:期间应付出》的出让?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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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土地收—购补:偿,费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
【(一)?由杭:州市地产评》估机构?。依,据市政?府确定?的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并经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确定 》
! (二)按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中开发—成本部分的中—间价确定 》
《
(三)按收【购合同约定的土地】拍卖、?招标:所得的比例确定【以土地置换方—。式进:行储备的,按前款规!定,的方式分别》。确定置换《土地收?购补偿费,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结算】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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