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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建筑:业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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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市建?。筑,业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 营口市建筑业】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办?法业经第《十四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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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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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建,筑业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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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业社?会保险?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建—筑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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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桩!基础、构筑物、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独立土石方】工程、商品砼—、构配件制作—以及配套的》线路:管道等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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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和: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装—工程建筑企业—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其《所属的建设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保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筑业社会保》险费和?农民工工伤保险【金的征缴、拨付【、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
》 , :市地税部门负责建】筑业:企业个?人,养老保险金、企业】养老保险金》。的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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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计提标准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积—累的原则根据—建筑工?程投资额社会—保险费种和费—率物价水平职工年平!。均人数等《情况由市规划—建设:委造价部门在省【建,设厅造?价部门的指导下【确定
! 第五条》 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设》保险管?理机构缴纳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保险!管理机?构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并签订承诺书—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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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赴外埠施工的建【筑企业当地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的?其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由【当地保险统》筹机构收《取结算后直》接返还企业》当地未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的由《建筑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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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建筑业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取费?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在标底报价!中单独列项不参【加,招标竞?争征缴建筑业社会】。保险费产生的—利息:收入:并入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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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或者截留建设】单位:应缴纳的建筑业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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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收】取的建筑业社会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拨付给建!筑安装企业(外埠来!。营施:工的企业由我市【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按照:。外埠计?提标准拨付)建【筑业社会保险费【每季度?向,企业拨付一次年【终决算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各【市(:县)、?。区政府?向建筑安《。装企业拨付建—筑业:社会保险费》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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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建筑业社会保险费!拨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在!我地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安装企业 —
】(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具有合法《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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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
!(四)经建设保险管!理机构?登记
】 (五)外【埠在营承担建—设,工程的建筑企业应】当具有入营》施,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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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筑安装企业必须将】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拨:付的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用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金 【
】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拨,付的建?筑企业社会保险【费建筑安装企业应当!。建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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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筑【业社:会保险费按73的比!例分为基本部—分,和调:剂部分基本》部分返还建筑安装企!业用于支《付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调剂—部分用于负担—较重的企业调剂使】用,
!调剂部分的使—用,由市: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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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建!筑安装企业不予拨】付建筑业《。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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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收取使用市财政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资金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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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健全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会计、审核、报【告等管理制度建【设保险管理机构在】拨付下季度社会【保险费前《。应当:对上季度建筑安装】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收据进】行审核手《续不全的不予拨【付
】 第?十,。五,条 建筑安装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须经当地建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备案后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建筑安—装企业发生工伤【。、工亡事《故的应向当地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报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伤【、工亡待遇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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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建筑业!离、退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缴《纳或者少《缴、:欠,缴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拒绝—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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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筑安装企《业对已?拨付的建筑业社【会保险费不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挪》作他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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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市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各市(县)、!区建筑业社会保【险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收》。或少收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收取上】缴市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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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财政—。部门根据建设保险管!。。理机构收取的建筑业!社,会保险基金情—况核定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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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建筑!业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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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8日【印发的营口》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暂行办法(营政发】〔199《2〕:30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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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城市建设】保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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