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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 , 辽阳市人民政!府令 — 第?10:1号 — :。。  :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07《年12月11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 市长唐志国 !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 :  ?。   ?市政府决定对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作【如下修改 —   —  一、第》三条修改为》 《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和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具体范围是 】 ?    (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和兰家镇的一部分】(本辽高速公路以北!12平方公里)【共293.7平方】公里;? ? ?    (二)弓长!岭,区,292.1平方【公里; !    其中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和兰家镇的!一部:。分为市中《心城区? 《 :   ? 二:、第四条修改为 】 》    城》市规划遵循以人【为本、合理布局、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特色》。、,民族特色防止污染】   】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编制: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 《    三》、第八条《修改为 《     !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    【 ,灯,塔,市城区和《首山、?刘二堡、《。小屯、铧子、佟二堡!。、黄泥洼等中心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县(市)政府】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市)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  规划《组织:。编制机关编制—的总体?规划草案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作为城市规》划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必备》材,料 : 《 ,    四、第【九条修改《为, —。   ? 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报经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 ,    《 城市?分,区,规划及中《心城区内《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   !  :灯塔市城区和—首山、刘二堡、【小,屯、铧子、》佟二堡?、黄泥洼《等中心镇总体规划】经本:县(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    除应当由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详】细规划外其余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     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所在》县(市)政府批准 ! ?    》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除涉:。及保密事项外—由组织编制机—。关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市规】划 《  《   ?五、:第三十三条》修改为 !   ?。 鼓:励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地下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和不少于》100个停车位【的地面停《车楼以及结合人防工!程修建?。地下:商城等产业项目其】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免收行政性费—。用 : ?     新建】住宅小?区用地面积2—.,0公顷以上、容【积率:2.0以上或者【。用地面积3.—0公顷以上》、容积?率2.?0以下的《住宅小区《应当: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库):。 《   《  六、第三—十四条修改》为, ?。 :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立面装修、设】置落地?广告牌和宣传栏等构!筑,。物必须报请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底层》住宅禁止窗改门 禁!止,利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接建建筑—物、构筑物 !    》。 七、第三》十八条?修改为?   】  :市区内(中心城区太!子河以?西、南环街以—。北、铁西路以东、望!水大街以《南区:域;宏伟《。。区宏伟路以西、【。龙鼎山以《北、宏?伟区行?政界:以东、新开河以南区!域;弓长《。岭区除汤河新—。区以:外范围下同》)的多层条》式居住建《筑成行列布》置时建筑《长边与长《边间:距不得小《于,南侧(长《边方向大《于北东、北西4【5度:)或者东侧(—长边方?向小于?北,东45度)或者西】侧(:长边方向《。小于北西45度)】建筑檐高《。的1:.4倍;其他—区,域为其建筑檐高【的1.5倍》长边与短边建筑间距!不得少?于,1,5米;短边与—短边间距不得少于】6,米 —    《 平房居住建筑间距!长边与长边不少于】5,米长边与短边—不少于4米短边与短!边不少?于2米;2》至3层居住建—。筑间距长边与长【边不少于15米短】边与短边不少—于6:米;:4层及?以上居住建》筑间:距长边与长边—。不少于?20米?短边与短边不少于】6米: 《     平房】居住:建,筑檐高?不得超过3.—5米私有1》至3层独立居住建】筑,短边与短边之间【建筑间距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双方协议《可以:相连或者《适当缩小间距 ! ,    》 八、第三》十九条修改》为 《     点】式居住建筑(高宽比!大于1.2倍—。)间的间距为东【、南侧建筑》面宽的1《.,。4倍:。点,式居住建筑与—条式居住建筑—长边间距当点式【居住建筑位于—东、:南,侧时应当不小于点式!居住建筑《面宽的1.4倍;当!点式居住建筑位【于西、北侧时,市】区内应当不》小于条式《居住建筑檐高的1.!4倍:其他区域为1.【5倍 【     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照多层建筑间【距执:行(当新建被遮【挡建筑底部为—非居住性质时建筑檐!高可以从非居—。住建筑顶部算—。起,但是建筑间距—不,得少于3《5米) —    — 九、第四十条【修改为 —    — 办公?建筑之间和与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按照居住》建,。。筑间距执行 —   【  :除办公以外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仓储建筑、变电所!及各类建筑的附属】。用房遮挡居住建筑】、办公建筑的按照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和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  》   十《、第四十三条修改】为 【 ,   繁荣大—街,、振兴路《。、新华路《(,南,环街:以南)、《东环路、南环街、】文圣路(南》环街至?府前街)、胜利路】(新运大街至蔡【庄收费站《)、:。。南郊街?(南常路至蔡庄【收费站)两侧绿线宽!度为10米》建筑退让繁荣大街】、振兴?路、新华路绿线【不得少于15米退】让其他道路绿—线不得少于7米【 :   —  高速公路—两侧:绿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铁—路干线的绿》线以该铁路外侧两轨!道中心线起算向外为!。3,0米 【     十—一、第四十五—条修改为 !   ?  建筑基地周边】的建筑物(不含【个,人三层以下居住建】筑)应当退让用地边!界进行建《设并与周《边建筑满《足建筑间距要求 ! : ,  : ,  十?二、第四十六—条修改为《 《     用地边!界外为规划待改造】土地:的退让?用地边界《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 ,。  :。(一:)建筑退让北(西)!侧边界市区内条式建!筑长边为建筑檐高的!1.4倍其他区域】条,式建筑长边》为建筑檐高的1.】5倍短?边,6米:平房长边5米、短】边2米点式建筑为面!宽的1?.4倍 《 :     【(二)建筑》退让南(《东)侧边界条—式建:筑长边间距为建【筑檐高的0.5【倍(不得小于6【。米)短边《6米平房《长边为6米短边为2!米点式建筑为面宽的!0.5倍(不—得小于?6米)? ,     !。(三:)规划?道,路为用地界》限时按照《后退道路红线和对规!划道路红线另—一侧影响的有—关规定执行 —     !十三、第五》十二条与《原第五十三条合并】为第五十二条 【  —   十四》、第五十三》条修改为 》  —   住宅日照【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新建住—宅的日照应当—不低于大寒日1小】时新建建筑对周【边原有住宅遮挡的】应当计算与原有住】宅正面间距的—日照保证原有住宅日!照从地?面一:层起算不低于大寒日!2小时;与原—。有住宅的侧面间距不!计算日照 【    — ,(,二)确因用地条【件限制被遮》挡原有住宅日照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与全?。部被遮挡户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 ,   ? ,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农民新村建【设可以不强制执行】新建住宅日照1小】时,的规定但是应当在】售租房协议》中予以说《明 》     —十五、第五十六条修!改为 》    — 本办法所称一般】。公共建?筑是指建筑规模在4!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 《 》    本办—。。。法所称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建筑规】模,大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    《 本办法所称住宅日!照是:指住宅?主采光居室》的满窗日照时间【 《 ,     十—六、第五十八—条,修改:为, —  : , ,本办法发布前—。已经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正在办】理手续的在6个【月内: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超过期限的由】规划主管部门—重新核?定经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所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且》强制执?行,。新建住宅日照—1小时的规定但是应!当在售房协》议中说明 !      】     本】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