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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第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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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9?。月20日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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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王正】谱
《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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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促:。进节能环保保—证供热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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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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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指由城《市热:源单位所产生的【热水、蒸汽通过【管网有偿向用—户供给生产和生【活用热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供热—单位指?利用:热源提供《热能、?从事城市供热经【营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用热户指使【用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 城市供热设】施包括供热热源、换!热站:、管网及《室内管道、管—道井:、,泵站、阀门井、计】量表具、散热器及】。其他有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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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 城市?。供热坚?持统:一规划、《节能减排、集中供热!为主、多元化经营】和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热的】监督管?理工作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供热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供热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 发展改革》、,规划、城管执法、】物价、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供热主管!部门做好供》热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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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受,理,。有,关供热规划、—建设、供热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并及时【。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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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限制—改,造,分散锅炉《
: 经批】准,的城市供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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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供热—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城市供热应!当采:用集中供热方式【敷,设供热管网应—。当,在规:划供热热源负荷范】围,内进行
! 集?中供热能通》。达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分散—的锅炉房现有—。分散锅炉《。房应当按照供热【发展规?划逐步?实行集中供热按照规!划需要?建设分散锅》炉房的必《须采用高效节能锅】炉和先进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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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不《得在集中供热—区,域内采取其》他供热方式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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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供热实行分户—。。控制并按照计划【逐步实行以表计【量用热量《新,。建、改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实—行分户控制》并,安装热计量表未采】用分户?供,热及:热计量设《计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批准;已经竣工的!。不,得验收使用加强对老!旧房屋供热管网和设!施的改造逐步实行分!。户控制并安装热计量!表
》 《分户供热改造—、,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 第十条 城市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选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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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建,住宅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国家—现行住宅设》计,。温度要求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城市?供热工程《竣工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验!收
!第十二条《 城市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于30日内【将供热设《施移:交给供热单》位并提?供相应的竣》工技术资《料双方应当签订【移交合同建》设,单位对移交的供【。热工程?从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热单】位接收供热设施后应!当,建立:有关技术档案
! :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 ,第十三条 》供热设施保修期届】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单位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共用】供热设施时》不,得对用热《户收取采暖》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需要】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财政补贴的!。。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维修费—用,由,供热:单位负责
【 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第十四《条 供《热设施维《修,、养护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使用期—内设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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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从事》城市供热的单位应】当取得供《热资质证《书并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供热主管部门【的审验供热单位的操!作、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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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与用热户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供暖期供热参【数、室内《温度:。事故及维修责任、】收费标准、结算办法!、违约责任及温度不!达标:。准的确认《。方式等
— 合—。同示:范文本?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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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31日24时】至次年的3月—31日零时遇有【极端天气适当提前】或延期供暖住宅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也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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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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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 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避开采暖期按照!国家供热技术规范】提前:完,成设备?检修、调试》、燃:料储备和人员—。培训等供热》。准备工作并于—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将供暖准备情况【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 :供热期间《应,当保证住宅》用热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达到不低于18±】2摄氏度《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下列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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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热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室内供热【设施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
!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供热单位无法—正常:供热的;
— (【三)供热设》施抢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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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发生!设备事故停》止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时?限进行抢《修
《 (—一):一般事?故抢修时限》为6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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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较大》事故抢?修,时限为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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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大事故抢修!时限为72小时【
第!二,十,条 供热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和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或者未能达到规定和!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户可以向供》热,单位或者供热主【管,。部门投诉并可—以要求供热》。单位退还采暖费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但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用热户—的原因造成无法供】热的:除外具?体退还和赔偿标准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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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建!立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质量保!证金:用于:出现:用,热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赔偿用热户的损失!
《 供热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5日前向供热】主管部门交纳供热】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标》准按照采暖》费收费额《的1%?收取存入市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交付?的保证金赔》偿用热户《损失不足时由供热单!位补齐或者》由财:政部门从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剩余保证金由【市,。财政部门于翌—年4月15日前【退还供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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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资质等】级开展供热经营活动!;
《 (二)检!修、维护供热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稳《定供:热,;
】 (三)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 , ? (四)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室,温和:。收费标准;
! 《(五)听取热用户】意,见及时?。处理供热问题—改善服务《质,量
》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因测试】用热户室温、检查】设施运行情况等需要!进入用热户室—内的应当向用热【户出示供热》单位出具的有效证件!
【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等】及,时处理用《热,户反映的用热问题】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预案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的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于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抢修的《可,以先行抢修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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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修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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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采暖期内供热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服务因设备故障或】者事故?影响:需要停止供热达8小!时以上的《。应当向供热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止供《热
】 供热单位停止供热!应当通过媒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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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用热: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及时、足额缴纳!采暖费;
— ? : (二?)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设施;
】 》(三)不《得擅自改《动供热设施包—括私改?、私接、加装供【热设施和循环—泵;
【。 (四)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 》(,五)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 ?(六)不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他行为!。
— ,。 第二十七条— , 用热户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给相邻【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该《用热户承担赔偿责任!。对危及供热系—统安全的供热—单位可以停止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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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新建》住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购房者承担采暖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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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暂停供热暂】停供热的应当—于当年10月1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 《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两个》采暖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 第三十《条 用热户应【当,于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当年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不按《期交纳当年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催交!用热户收到催—交通知?书后仍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在7:日内采?取限供或者》缓供措?施;逾期《仍不交?纳的可以停供
】 , ? , 单:位用:热户可以与供热单位!签订分?期交款合同对既【不交费、又》不与供热单位—签订分期交款—合同的供热单位于】交款通?知书送达10日【后可以停止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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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供热价格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和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由供热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后执【行
【 第三十》二条 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用热户利用》住宅:房屋进行《经营的按《照经:营,。性房屋标准收取【。采暖费
》 对在】住宅阁楼安装采暖设!施的阁楼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阁》楼面积不在》建筑面积之内的【阁楼净高《超过2.2米的部位!收,取全额采暖费—净高在1.》2米:至2.2米的部位收!取50%采暖费【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不收取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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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设!施的地下室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地,下,室面积不在》建筑面积之内—的层高2.》2米以上的》。按照:实测平?面面积收《取采暖费;层高低于!2,.2米的按照实【。测平面面积的—5,0%收取采暖费【
】采暖用户房屋层高超!过3: 米的?每超过0.2米按】照供:热面积?的1:0%增收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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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停【止采暖的房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室?内给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因室【内温度过低》。致使室内给排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损坏或者给供热】企业和相《邻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该用:热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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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用热户改变供】热合同主要内容【或者转让房》。。屋的应?当与供热单位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合《同未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合同:的所发生的》采暖费由原》用热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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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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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供热设施3米范围】内采:砂、取?土、爆破或者进行】其他有?害作业;
】。 (二)擅】自将自建供热设施与!公用:供热设施相》。连接;
! (三)依托锅炉!房或者地《上管网?设施搭?建构筑物和牵拉、】吊装等承重作业;】
? (—。四)在地下》管道上方建筑—施工、堆放物料、植!树等;
! (五)向供【热管:道地沟或者》检查:井内排?放雨(雪《),水,、污水或倾倒垃圾】等;:
— ,。。 ,(六)将室内—供热明管砌入建筑物!或者隔墙内;
! (七【)其他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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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因建设工程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影响供热【设施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前征得供热单位【同意:报请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商定保护措施】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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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辽宁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和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城—市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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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复:议、不起《诉逾期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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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03年10—月21日发布的【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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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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