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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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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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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9月20日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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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王正谱】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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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促进节能环保保证!供,热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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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指【由城市?热源单位所》产生的热水、蒸汽通!过管网有偿向用【户供给?生,产和生活《用热:。的活动
】 本办法—所称供热单位指【。利用热源提》供热能、《从事城市供热经营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用热户指】使用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 《城市供热设施包【括供:热热源、换》热站、?管网及室内管—道、管道井、泵站】、阀门井、计—量表:具、散热《器及其他有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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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供?热坚持统一规划、节!能减排、集中供【热为主、多元—化经营和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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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热的监督管理】工作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供热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供热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 发展【改,革、:规,。划、城?管执法、物价、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供【热主管部门做好供】热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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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受理有关供热规】划、建设、供热【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并!及时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限—。制改造分散》锅炉
】 经批准的—城,市供: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供热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城市供热—应,当采用集中供—热方式敷设供—热管网应当在规划】供热:热源负荷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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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能》通达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分散的锅】炉房现有《。分散锅炉房应—当按照供热发展规划!逐步:实,。行集:中供热按照规划需要!建设分?散锅炉房的》必须采用《高,效节能锅炉和先进配!。套设备
【 《未经批准不得在集】中供热区域内—采取其他供热方式】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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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供—热,实行分户控》制并按照计划—。逐,步实行以表计—量,用热量新建、改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实】行分户控《制并安?装热计量表未采用分!户供热?及热计量设计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批?准;已经竣工的不】得验收使用加强对】老旧:房屋供热管网和设施!的改造逐步实—行分户控制并—安装:热计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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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户供》热改造?、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 第十条 城—市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选?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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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建住宅【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国家现行住!宅设计温度》要求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城,。市,供热工程竣工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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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城市—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于】30:日内将供热》设施移交给供—热单:位并提供相应的竣】工技术资《料双方应当签订移】交合:同建设单位对移【交的供?热工程从《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热?单位接收供》热设施后应当建【立有:关技术档案》
: 》。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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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供热设施保修期【届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单位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共用供热设施—时不:得,对,用热户收取采暖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需要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财政补《。。贴的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维修费用—由,供热单位《负责
】 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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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供热设【。施维修、养护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使用期内设【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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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从事城市—供热的单位应当取得!供热资质证书并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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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供热《主管部?门,的审验供热》单位的操作、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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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与用热户!。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供暖期供热》参数、室内温度事故!及维修责任、收费标!准、结算《办法、违《约责任及温》度不达标准》的确认方式等
【
》 , 合:同示范文本》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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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31日24【时至次年的3月【3,1日零时遇有—极端天气适当—提,前或延期《供暖住?宅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也,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活动
! 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 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避开采暖期按【照国家供热技术规范!提前完成设备检【。修、调试、燃—料储备?和人员培训》等供热准备》工,作并于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将供暖准】备情况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 , 供热期【间应当保《证住宅用热》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达?到不低于18±【2摄氏度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下列情—况除外
【 《(一)用热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室内供热设施—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
《
》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供热单位无》法正常供热的—;,
— :(三:)供热设施》抢修期间
【
《 第十九条 【发生设备事故—停止: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时限进行抢修—
: ,。 ? (一《)一般事故抢修时限!为6小时内;
】 , (二)】较,大事故抢修》时,限为24小时—内,;
《。 (—三):重大:事故抢修时限为【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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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供热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和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或者未能】达到规定《和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户可《以,向供:。热单位或者供—热主管部门投诉并】可以要求供热单位退!还采暖费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但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用热—户的原因造》成无法供热的—除外具体退还和赔】偿标准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第二十一条》 建立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质量保证金用于出】现用热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赔《偿用:热户的损失》
供!热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5日前向供热主管部!门交纳供热》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标准】按照采暖费收费额的!1%收?取存入?市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交付的保证》金赔偿用热户损【失不足时由供热单】位补齐或者》由财政?部门从?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剩余保证金由—市财政部门于翌年】4月15日前退还】供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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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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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照资质等级开展供】热经营活动;
【
, : (》二)检修、维护【供热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稳定供热;
【 (【三)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 (四】)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室温和》。收费标准;
【 : (》五)听取热用户意见!及时处理供热问【题,改善服?务质:。。量
】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因测《试用热户室温、【。。检查设?施运行情况等需要进!入用热?户室内的应当向用】热户出示供热单位出!具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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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等及时处】。理用热户反》映的用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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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预案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的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于!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抢修的可以先行抢】修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 抢修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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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采暖期内供热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服务因设备故】障或者事故影—响需要?停止:供热达?8,小时以上《的应当向供热—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止供热【
【 供热?单位停止供热应当通!过媒: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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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用热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及,时,、足额缴纳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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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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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得擅》自改:动供热设施》包括私改、私接、】加装供热设施和循环!。泵,;
【 (四)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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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
, (六)!不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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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用热户》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给相邻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该用:热户承担赔》偿,责任对危及供热系】统安全的供热单位】可以:停止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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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新《建住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购房—者承担采暖》。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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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暂停】供热暂停《供热的应当于当【年1:0,。月1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两个采暖—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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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用热户应当于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当年《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不按期交《纳当年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催》交用热户《收到催?交通知书后仍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在7:日内采取限供或者】缓,供,措施;逾期仍—不,交纳的可以停—供
》 单位用【。热户:可以:与供热单位签订分】期交款?合同对?既不交费、》又不与供热单—位签订分期》交款合同的供热单位!于交款?通知书送达10日后!可以停止供》热
】。 第三十一条 供!热价格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和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由,供热: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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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用热户》利用住宅房屋进行经!。。营的按?照经:营性房屋标准收【取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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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住宅阁楼安装采【暖设施的《阁楼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阁楼面—积不在建筑面积之】内的:阁楼净高超过2.2!米的部位收取全额】采暖费净高在1.2!米至2.2米—的部:位收取50》%采暖费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不收取!采,暖费
》 对—在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设施的地下室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地下【室面:积不在建筑面积之】内的层高2.—2米以上《。的按照实测平面【面积收取采暖费;】层高低?于2:.,2米的按《照实测平《面面:积的:50%收取采—暖费
— 采暖用【户,房屋:层高超?过3 米的每—超过0.2》。米按:照供热面积的10】%增收采暖》费
】 第三十三条 【 停止采《暖的房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室内给《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因室内温】度,过低致使室内给排】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损坏或者给供热企业!和相邻?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该》用热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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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用热户?。改变供热合同主【要内容或者转让【房屋的应《当与供热单》位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合同未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合同的!所发生的采暖费由】原用热户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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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 , : ?(一)在供热—设施3米范围—内采砂、取土、【爆破或?者进行其他有—害作业;《
— :(二:。)擅自将自建—供,热设施?与公用供热设—。施相连接;
【 : 《(,三)依托锅炉房或者!地上管?。网设施搭建构—筑物:和牵拉、吊》装,等承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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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地下管道上方建!筑施工、《。堆放物料、植树【等,;,
— :(五)向供热管道】地沟或者《检查井内《排放雨(雪)—水、污水或倾—倒垃圾等;
【 》 (六)将室内供】热明管?砌,入建筑物或者隔【墙内;
【 (七—)其他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 第三十六》。条 因建》设工程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影响供》热设施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前征得—供热单位同》意报请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商定保护措施【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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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辽,宁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和: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城市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复议、不起诉逾期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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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03年《10月21日发【。布的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有?效期为3年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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