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
第126号
】
】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9月—20日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市长 — ?王,正谱
201!。2年9月2》6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促进节能】环保:。保证:供热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指由城市《热源:单位所产生的热水、!蒸汽通?过管网?有偿向用户供—给生产?和生活用热的活动】
,。
, ? , 本办法所称供热!单位:。指利用热源》提供热能、从事【城市供热经营—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用热户指使—用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 城市】供热:设施包括供热热源、!。换热站、管网及室内!管道、管道井—、泵站?、阀门井《、计:量表具、散热—器及其他《有关设施
!
第四条 【 城市供热坚持【统一规划、节—能减排、集》中供热为主、多元】化经营和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热的监督管理工【作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供热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供热】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 发展改】革、规划、城—。管执:法、物价、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供热?主管:部门做好《供热管理有关—工作
—
《第六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受理有关】供热规划、建—设、:供热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并及!时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第,七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限制?。改造分散锅》炉,。
经!批,准的城市供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供热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城市《供热应当《。采用集中《供热方式敷》设供热?。管网应当在规划供】热热源负荷范围【内,。进行
【 集中供热能】通达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分散的锅炉房—现有:分散锅?炉房应当按照供热发!展规划逐步实行集中!供热按?照规划需要建设【分散锅炉房》的必须采《。用高效节能锅—。炉和先进《配,套设备
《
: 未经批准!不得在集中》。。供热区域内采取【其他供热方式供热
!
《
第九条— 城市?供热实行分户控制】并按:照计划逐步实—行以表计量》用,热量新建、改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实行分!户控制并安》。装热计量表未采用】分户供热及》。热计量设计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批准;已—经竣工的不得验收】使用加强对》老旧房屋《供热管网和设施的改!造逐步?实行分户控制—并安装热计量表【
? 分户供】热,改,造、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
》 ,。 ,第十条 城市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选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
【。
, 第十一》条 :新建住宅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国家现行!住宅设计温度要【求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城市供热《工程竣工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验收:
— 第十二》条 城市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于,30:日内将供热设施【。移交给供《热单位并提供相应的!竣工技术资》料双方应当签订移交!合,同建设?单位对移《交,。的供热工《程从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热单位接】收供热设《。施后应当建立有关】技术档案
!。 ,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
》第十三条 供热【设施保修期届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单位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共用供热设【。施时不得对》用热户收取采暖【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 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需要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财政补贴的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维【修费用由供热—单位负责《
》 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
第十四【条 ?供热:设施维?。。修、养护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使—用期内设备完好
!
第十】五,。条 从事城市供】热,的单:位应:当取得供热资质【证,书并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供热主管部门的审验!供热:单位的操作、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 ,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与用?热,户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供暖《期供热参数、室【内温度事故及—维修责任、》收费标准、结算办法!、违约责《任及温?度不达标准》的确认方《式等:
: :。 : 合同示范文【本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
第十七条 !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3】1日24时至次【年的3月31—日零时遇《有极端天《气适当提《前或延期供暖住宅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也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活动:
? ? 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
,
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避开采】暖期按照国家供热】技术规范提》前完:成设备检修》、调试?。、,燃料储备和人员【培训等供热准—。。备工作并于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将供暖》准备情况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 供热期】间应当保证住—宅用热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达:到不低于18—±2摄氏度》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下列情况除外!
: : : :(,一)用热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室内?供热设施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
— 》。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供热单位无—法正常供热的;
】
(】。三)供热设施—抢修期?间
—
第十》九条 ? 发生设备事—故停:止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时:限进行抢修
—
《 (一)—一般事故抢》修时限?为6:小时内?;
:
: ,。 : (二)较大事】故,抢修时限为24小时!内;
】 (三《)重大事故抢修【时限为72小时
】
?
: 第二十条 供!热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和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或》者未能达到规—定和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户可以向!供热单位《或者供热主管部门】投诉并可以要求供】热单位退还采暖费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但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用热户的原因】造成无法供》热,的除外?具体退还《和赔偿标准》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第二:十一条 建立【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质】量保证金《用于出现用热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赔偿用热户的损失!
【 供热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5日前向】供热主?管部门?交,纳供热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标?准按:照采暖费《收费额的1%收取存!入市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交付的保—证金赔偿《用热户损失不足时由!供热单位补齐—或,者,由财政部门从—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剩!余保证金由》市财:。政部门于翌年4月】15日前退还供热单!位
《
《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按】照资质等级开展供热!经营活动;
【 ? , , (二)《检修、?维护供热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稳,定供:热;
! (三)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 (四)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室温和》收费标准《;
— (五》)听取热用户意见及!。时处理供热问—题改善服务质量【
? :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因测试用!热户室温、检查设】施运行情况等需【要进入用热户室内的!应当向用热》户出示供热单位【出具的有效证—件
》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等及时处理用【热户反映的用—热问题
】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预案【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的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于!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抢!修的:可以先行抢修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 抢修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
》 第二十》五条 采暖期【内供:热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服务因设备故障!或,者,事故影响需要停止】供热:达8小时以上—的应:当向供热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止供热
【 : 供热》单位停止供热—应当通过媒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热户
】
第【二十六条 》用热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及时:、足额缴纳采暖费】;
》 ? (:二,)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设施;
【
》 (三)不得擅】自改动供《热设:施,包括私改、私接、加!装供热设施和循【。环泵;?。
(!四)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
(五!)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 :(,六,)不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七条 用】热,户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给》相邻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该用《热户承担赔偿责【任,对危:及供热系《统安全?的供热单位》可以:停止供热《
《
? ,第二十八条 新】建住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购房者》。承担采暖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
》。。
第二!十,九条: 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暂停供【热暂停供热的应【当于:。。当年10月1—。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 : ,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两《个采暖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
:
第《三十条? 用?热户:应当于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当年—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不《按期交纳当年—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催交用热户收到!催交:通知书后仍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在7日内—采取限?。供,或者缓供措》施;逾期仍不—交纳的可以停供【
单!位用:热户可以《与供热单位签订分期!交款合同对既不交】费,、又:不与供热单位签订】分期:交款合同的供热【单位:于交款通知》书送达10日后可以!停,止供热?
第!三十一条《 供热价格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和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由》。供热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后执【行
【 第三十》二,条 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用热户!利用住宅房屋进【行,经营的按《照经营性房屋标准】收取采暖《费
— 对《在住宅阁《楼安装采暖设—。施的:阁楼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阁楼面积!不在:建筑面积《之内的阁楼》净高超过《2.2米的部—位收取?全额采暖《费净高在1.2米至!2.2米的部位【收取5?0%采暖费》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不收取采暖费
【
》 对在《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设施的地下】。。。室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地下室面!积不在?。建筑面积之内的层高!2.2米以》上的按照实测平【面面积收取》采暖费?;层高低于2.2米!的按照实测平面【面,积的50%收—取采:暖费:
【 采暖用《户房屋层高超过3】 米:。。的每超过0》.2:米按照供热面—积的10%》增收采暖费
】
第三【十三条 停止采暖!的房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室?内给: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因室内【温度过低致使室内给!排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损—坏或者给供热企业】和相邻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该用热】户承担责任
【
第三】十四条 用热户】改变:供热合同主要内容或!者转让房屋的应当】与供热单位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合—同,未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合?同的所发生的采暖】费,由原用热户承—担
—
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 ? (一)在供热!设施:3米范围内》采砂:、取土?、,爆,破或者进《行其他?有,害作业;
【 《 (二)擅自将自】建供:热设施与公用供热设!施相连接;
】 , : (三)依托【锅炉房?或者地上管》网设施搭建构筑物】和牵拉、吊》装等承重作业—;
:
【(四)在地下管道】上方建筑施工—。、堆放物料、植树】等;
— (五)【向供热管《道地沟或《者检:查井内排放雨(【雪)水?、污水或倾》倒垃圾等;
】 》。(六)?将室内供热明管砌入!建筑物或者隔墙【内;
?
: (七)】其他: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 第:三十六条 因建设!工程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影响供热设施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前征得供》热单位同《意报请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商定保护措施】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及损失
《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辽宁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和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城市》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
》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复》议、不起《诉逾期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0,3年1?0月21日发布的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有效期为—3年
《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