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实行质量监理【制度勘察质量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勘察进【行全过?程监理 第三十】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负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关部门不再对】。施工图进行专项审查! 第三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本单》位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报表 第—四十条? 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机制开展信—用评价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及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定期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等信【。息和诚信记录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技?术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健全勘察设】计,项目评优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机制建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平《台促进科技创新【 , 第四十二》。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对从业后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 》 ,   ?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终止!业,务的应当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注销资质交回资质】。证书 第四十【三,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    !。 (二)《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资!质证:书及图章《以,及以:其他单位名义承包业!务,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包【业务; 》    (三—。)将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四》)采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除外); 】     (五【)扣押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等法定执—业凭证 第四十四! 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     (二)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  !   (《三)未按《照规定报告》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   (四)未按】照规定在审查合格报!告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   ?  (五)出具【。虚假审查合格报【告书 ? 第四十五 条【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活》动;     (!二)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  《  : (三)《伪造、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  (四)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