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葫》芦,岛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
》。 第82号
! 现《。将葫芦岛《。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张,竞强
《 二〇〇五年【七,月,七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节约资》。源确保质量》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及—工作环境促》进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依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要求及辽》宁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连山区【。、龙港区城区及【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除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外)的建》设工程和与》此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出售的通【。过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和物 —
第四条 —市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工!作发改委、财政、建!设,、环保、质监—、公安、交》通、审?计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
《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
》 《 (二)《负责制定本市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按发展规划》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工作;【
》。。。 : (三)负责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信】息交流促《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生产经营统!计和市?外,预拌混?凝土产?品进入本市市场【的备案等工作;【
!(四)协助》解决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五)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认定和对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监管】;,
》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
—。
第六!条 :基本建设工程混凝土!总用量在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上,的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
, 第七条》 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报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书面报告备案后】可不使用预》拌混凝土《
》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特种—类型混凝土; 【
? 《 (二)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预拌《混凝:。土,。的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 : (:三)因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使!。用单位?需要的;
! 《。。(四)其它特殊原】因确需要现》场搅拌的 》
:
》 ,第八条? 经批?准允:许在:建设施工现场进行】。搅拌混凝土的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并严格【遵守有关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
? 第九条 按本办!法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其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按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要求【上报投资计划—。、编制预决》算,、组织招投标—、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
【
第十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及环保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其》资质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资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自供或向社会供【应预拌混凝土—
【 :第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重点支持水泥【制,品企业在《现有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兴】建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可从收取【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适当《支付:水泥企业兴》建,预拌混凝土生—产的贷款贴息
】。
?
第》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做好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和运输车辆的管!。理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装备车辆整洁严【禁撒漏
》
— 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并,按月: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报送:预拌混凝土》生产量及水泥使【用量等有关统计【报表
—
第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生产》。、使用和验》收预拌混《凝土不?得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使用现场》的见证取样》混凝土强《度试:块必须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不得隐瞒《
》
? 第:十五: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单位《应保证建设工地【。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必《要的照明、》水源等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停车场地》。无停车场地但确【需占用道路作—业,须经公?安,、,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生》产单:位在生产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和河?道内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应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
?
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应与预拌混—凝土企业依法订立】供需合同注》明供应数量、—设计:强度等?级、起讫日》期、价格和技术【参数、付款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 ?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履】行合同因违约造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视同!。使用散装水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经】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购买的预拌】混凝土的《合法发票及预拌混】凝土送货单核查无】。误后办理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返退结算!手,续 :
:。
第十八!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按照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和市建》设造价部门》公布的材料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合同约定《
?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信息价格《的,审查与市场价格的监!督防止低成本价格】倾销和哄抬预拌混】凝土价格禁止价格垄!断
《 ,
第十【九条 预拌混凝土】搅拌车、《输送泵车《、散装水泥专用车是!设有固定装》置的特殊运输车辆】需通行市区和城镇】的禁行?、禁停交通控制路】段时由?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报请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通行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通行《手续
】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南票区参照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葫芦!岛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