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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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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号
【。现将葫芦岛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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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张》竞强
》 二〇?〇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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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节约资】源确保质量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及—工作环境促进—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依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要求及【辽宁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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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连山区、】龙港区城区及—。。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除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外)的建设】工程和与《此,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出—售的通过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和物!
第《四条 市《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工作发改委》、财政、建设、【环,保、:质监、公安、—交,。通、审计《。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
】 (》二,)负责制定本—市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按发:展规:划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工作》;
《。 (三】)负责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信息】交流促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生产经—营统计和《市外预拌混凝土【产品进入本市市场的!备案等工作; 【
》 (四)协助解!决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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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认定和对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监管—;
!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
! 第六条 基本建设!。工程:混凝土总用量—在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上的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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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报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书面报告】备案后可不使用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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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特种—类型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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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预拌混凝【。土的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 , ,(三)?因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使》用单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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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它!特殊:。原因确需要现场【搅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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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批准允许在》建设施工现场进行搅!拌,混凝:土的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并》严格遵守有》关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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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按本!办法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其,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按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要求上报投资!计划、编制预决算】、组织招投》标、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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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及环】保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其资质!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资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自供或向》社会供?应预拌混凝土 【
】第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重点支持!水泥:制品企业在》现有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兴建?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可从收取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适当支付水泥企】业,兴建预拌混》凝土生产的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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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做好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和运输车辆的管理】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装备车?辆整:洁严:禁撒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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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并按月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报送预拌混凝土生产!量及水?泥使:用量等有关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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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生产、使用—和验收预拌混凝【土不得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使用现场的见—。。证取样混凝土强【度试块必《须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不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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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单位应》。保证建设工地—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必》。要的照?明、水源《等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停车场地】无停:车场地但确》需占用道《路作业?须经公安、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生产单位在—生产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和河道内》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应【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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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应与—预拌混凝土企业依法!订立供?需合同注明》供应数?量、设计强》度等级、《起讫日期、》价格和技术参数【、付款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履行合?同因:违约造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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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视同使用散装水!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经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购买的!预拌混凝土的合法发!票及预拌混凝土【送货单核查》无误后办理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返退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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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按照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和!市建设?造价部门《公布的材料》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合:同约定 《
?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信息》价格的?审查与市场价格【的监督防止低成本】价格倾销和哄抬预拌!混凝:土价格禁止价格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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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预拌混?凝土:搅拌车、输送泵车、!散装水泥专用车【是设有固定装置【的特殊运输车辆【需通行市区和—城镇的禁行、禁停交!通,控,制,路段时由《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报请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通行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通行—手续:
【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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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南【票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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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葫芦岛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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