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葫芦岛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若干规定—。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
《 第7号
】 现《发,布葫芦岛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若干】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 张东生《
二〇〇〇】年七月一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各种建设!活动: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各种!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本市市区、—近郊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纳入规划控—制范围?的区域具《体范围按市人民政】府赣制或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执—。行
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其—。。。审批: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行》使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理架管线工程、设】立广告牌匾或—其他临时《。建设必须持有关合法!证究及?材料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规划】。审批:手,续未获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许,可文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没准整自取用!地下水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改》
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扣建】大,棚,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1—990年4月—五日起施《行)规定《的构筑物必》须依规划法规定【持有关证明和材料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扣建大棚的属违!法行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栽植成片林木必【。须持有关证明和材】料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栽植成!片林木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在城市》建设征占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第九条 严】禁在下列区域建造任!。。何形式坟墓
!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
: 《(三)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
,。 (五)【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
》城市:。规划:区域内现《有的基地由民政【部门:公告责令限期迁移】或深埋?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第十条【 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采石、取土、【堆置:排放废弃物或改变地!形、地貌的行为【
第十一条 城!市霸划?区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均应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盘划许可!证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后方可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征—用建设用地》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二?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而,闲置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土地应】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收回调整
】。第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已》被城市建设征用的土!。地上严?禁违章修建及植树、!打井、扣建蔬菜【大娜等行为借口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城管监察支队负责规!。划区内违章建筑【物、地上附》着,。物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对?本规:。定,中的其他《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对!无权:处理的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
市【土地、水利、—农业、林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对规划区【内各种建《设行为实施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规:。划区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有不作?为行为的由政府法制!部门:。接监督程序办理【;对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或!举报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复—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 ,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0年7!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