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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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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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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水利工程—是指农田灌溉、水】土保持、河道治理】、防洪、除涝、蓄水!、小型水电》站工程和农村饮水】、防病改水》。、乡镇?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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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村水】利工:程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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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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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乡(镇)水》利工作站依照确【定的职?责具体负责本地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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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的计划】、财政、农业—、土地、建设、环】保和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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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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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应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个人投—入为主并建立相【应的投资、投—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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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建,农村水利工程 【
第七条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国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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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工程【实行权属管理和【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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