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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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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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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水】利工程是指农—。。田灌溉、水土保【持、河道治》理、防洪《。、,除涝、蓄水、—小型:水电站工程和农【。村饮:水、防?病改水、乡镇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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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村水利《工程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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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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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乡!(镇)?水,利工作站《依,照确:定,的职:责具体负责本地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的计划?、财政、农业、土地!、建设?、环保和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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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应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个人投入!为主并建《立相应?。的投资、投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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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建农?村水利工《程
【第七条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国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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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工程实行权】属,管理和有《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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