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道路容貌管理 【 第十条 城【市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由产权单!位定:期维护或更新使其】保持完好、整—洁,设在:城市道路路面和【两侧的各类公共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    ! 各?类导线、管线实【行地下敷设应当【统筹安排城市新区建!。设时:各类导线、管线应实!行地下?敷设;老城区应【当结合改造实行地下!敷设 【 第十一条 】挖掘城市道路、维】修,管道及清《。疏,管道、沟渠产生【的淤泥、污物应当及!时清理保持路面整洁!并及时恢复道路容貌! — , , 第十二条 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开】办集贸市场的应当按!照指: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间!组织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摆放】商亭; 《    【。(二)房《顶搭棚、设架堆放杂!物;建筑物外墙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三)经营】场所外设置摊点、堆!放物品; 【    《。 (四)露天维【修加工、清》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开办集贸《市,场 第二节! 建筑?物容貌?管理 第十四条!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部定期《。进行清洗或》粉饰对破损、危险】或者影响《市容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及时组织整修—或拆除 《 第】。十,五条 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透!景分界内《外应当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 ?。。 , ?第十:六条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建筑物进行户外装修!的应当?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 】 第十七—。条 拆迁、新建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做—到设:置围档、标志;材】料、机具堆》放整:齐;渣土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 第三【节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 第《十八: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各项!安全技术《规,范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不得有【碍市容市貌 【 】第,十九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经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大型户?外,广告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规格、式样】、材料、《版面:在规定的期》限内设置  !  设置》期满后10》日内由设《置单位自行拆除需】要延期设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禁止随意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及张贴广告和【宣传品 —    禁—止在人行天桥、立】交桥、主《要街:道两侧、交通路【口擅自派发、悬挂宣!传物品 【   责》任人负责《清理责任区内违禁】涂写、刻划及张【贴的广告和宣—传品 》 第二十一【条 户外广告设施由!设置单位检查—、维护?。。、维修、更换、拆除!保持整洁、》美观、安全》图案:。、文字模糊、陈【旧、污损、》。变,形或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广告:。设置单?位自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必须进!行,修补:或拆除? 《 第二十二条 】设置的户外广—告版:面,闲置时间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由广告—设置者?以公益性《广告:填充版面 】 第四节 夜—景灯饰管理 【 第二十三条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夜景灯饰、!照明设?施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   ? (一)大中【。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花坛、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夜景灯—饰、照?明设施的设置—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 (二)经营【性单:。。位,夜,景灯饰、照明设【施的设置由经营者负!责;非经营》。性,的由使用者负—责,; :    【(三)大中型公共建!筑物、构筑》物风貌建《筑,夜景灯饰、照明【设施的设置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 (四?)户外广告》夜景灯饰、照—明设施的设置由【。广告设置单》位负责;《    【 ,(,五):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外檐面!装,修的大中《型建筑物、构筑【物由建设《单位按照规范设【置夜景灯饰设—施 第】二,十四条 夜》景,灯饰:、照明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出现故障】或者:残缺时?产,权人或者使用者应】当,及时修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