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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皇》岛市预拌混凝—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秦皇岛—。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生【产企业专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和施》工活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 【     凡—在本市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等)—及监理单位都—应,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 第三】条, 市、县(》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及施工!质量实施监督与管理!   》 ,第二章? 资质管理 【 《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混凝土生产】与销售活动》严禁转?借、挂靠资质 【 ? 第》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须设—立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 :第六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须符合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 ?第七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等设》备,须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 试《验室管理 】 第八条 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应《建立与其承担试验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试验室》。仅对本企业的—产品:(预拌混凝土)质】量出具试验》检测数据此数—据只能用于企—。业内部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试验室?。不能: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任务: 】第九条 试验室【。的试验人《员应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试验技术培训 试验!室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并获得岗位证后方能!从事:试验:工,作试验室《人员: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试验室兼职—持有岗位证书的人】员变动后所在企业应!在变更后的30个】工作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 【 第】十条 试验室应有】相应:的试验场《地、试验环境和仪器!设,备试验?仪器:设备应建立台—账和:档案 计量仪器和】检验设备需按期经】。法定检定部门—检定:、校准并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校【准证书仪器设备【检定标?识应贴?在设备的醒目位置 ! 【第十一条《 ,试验:室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实行试验室主任负责!制所有配合比—设计试验、》质量试验检验—报,告,必须由试验室—主任签发 —。 第?四章 生产》管理: , ? :第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 第十《三条 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组织生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质量负!。。责,生产企?业应按有关技术标准!、供货?合同约定进》行配合?比设计 【。 第十—四条: 用于实际生产【的配合?比应由试验》室主任签发生产控制!人员不得《违规变更配合比【。数据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不符合—要求:按照相应的调整【程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并保留调整】记录存档备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首次使用时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由》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应做好!相关:记录合格后方—可生产? 《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对自—。身提供的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及运输负责 】     —1、生产企业应【科学:调配运输车辆—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出厂后因各》种原:因退货时《应有退货记录、处】理结果等并建立专】门退货台帐》生产企业应针对混】凝土的特性和要【求向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施工【注意事项等资料 】     2】、,生产企业《在供货后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使用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和》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3?。、生:产企业?。应定期对《预拌混凝土强度【。及其它性能》进行统计分析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采取措施《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及质量保证能力! , —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 《     1】。、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原材》料;:     2!、做好?进场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或产地、供》货,单位、?进货日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有效【。。。期信息等; —   》  3、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检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 第十七!条 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储存和使用应按【照先进先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原【材料储存位置—和仓位?防止材料因堆放【不当或存放时间过长!而影响?质量 — : 第十八》条 生产企业—应对主要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持设备完好生—产设备?和计量设备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生产要求计量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同时!做好:自检:。工作: ? 第五章 检验【与验收 — ?第,十九条 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负责生产】企业应?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规定对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试件:进,行留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并—出具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试件《。应标识清《晰逐一登《记,并建立台账》试件编号应连续【不,得出现缺号》、重号以及无—标识的试《件试件制作应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人?负责 》 》第二十条 》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交货检验 !。    》 1、交货检验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共同进行; —    — 2、交《货时生产企业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每?一运输车预拌—混凝土的《发货单;《 , ?    《3、交货检验三【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确】。认预拌混凝》土的品种、类—别、数量、质—量指标等《并在发?货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件应按有!关标:准及:。见证取样规定—进行取样、制作和养!护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其强度作为相应代表!批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依据: 第六章 】施工质量管理 【 ,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应编制?混凝:土浇筑专项方案 !    》 ,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混凝土浇筑!专项方?案明确模板缝隙【检查、处理以及针对!浇捣不同《构件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发生质《。量问题后的应—急措施?方案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审批 【 》 第二?。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企业对进场的每!车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交】货单”上《签字验收《内容包括 】。    1、确认预!拌,混,凝土类别、数—量;:     】2、:。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完毕时间; !  :  3、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  —   4、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   》  当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不得使用【。应作退货处理—并应有退货记录 】 第】二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泵送和—施工过程《中严禁加水已—浇筑的应及时分层】振捣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理单位人员【应对施工《。企业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加水【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对制止不—听的应取证并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举报 — 《第,二十四条 严格混凝!土构件覆盖塑料薄膜!养护  【  :。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     —2、对于柱、板构件!可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对于墙—、梁构?件宜采用麻布、草】帘等材料将暴—露面:混凝土覆盖并—浇水保持湿》润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应严格执》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若为抗渗【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每,日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 :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并《按规范要求》制作:见证人员应在试件】上进行见证标识并】做好旁站记录施工现!场不得留有》无标:识的混凝土》试件也不《得,留置备用试件施【工单位应建立—混凝土试件留置台】。。账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严》。禁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制《作混凝土试件—   — ,。 2、用于结—构构件混凝土—检验批质量检—验评定的混凝—。土试件?。应,进行标准《养护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试件应放置在【施工现场《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采用?同,条件进行《养护    !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建立健全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标准养护室应】达到:室内:温度控制在20±】2℃、相对》湿度不小于》95﹪的标准标准养!护室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施工现场】未建立标准养护室或!标准养护室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将,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送承《担该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准养?护严禁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养护混凝土试件】     4!、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混【凝土试件《的见证取样、制作】、养护、《送检:。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台账对【。混凝土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施】工,现场:建立标准养护室【的还应对标准养【护室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并作好记【。录    】 5、下列情况下】的,混凝土?试件视为无效—试件   】  1)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制作的混凝土!试件;?     2!)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养?。。。护的混凝土试—件;: 《    3)无见证!标,识的:混凝土试件》;    】。 4)未进行见证送!检的混凝土试件; ! ? ,   5)未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进《行养护的同条件混】凝土试?件;:。 《 ,   6)达不【到条件的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的,混凝土试《件  —   对无效试件所!代表的混凝土—检验批应《进行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 : ? :。 第二十》。六条 严《格控制混凝》土拆模?时,间 : :     严格按】规定确定拆模的时】间和:拆模的方法拆—模时间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强度值决定达】到强度?要,求后方可拆》模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七条】 市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质《安科、工程》技术科、《质监站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不少》于1次对混凝土质量!进行:专项大检《。查,建管科每年》不定期?对企业资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质》监站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每年年终》由质监站《出具: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行为监督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作为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合格的】重要条件 【 ? 第二十八条【 预拌混凝》土,供,需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订供需合—同生产?企业在供应混—凝土前供需双方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应》注明产品标》。准、强?度等级、坍落度、】浇筑部位和浇筑【方式、强度评定方】法等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1、】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其生产过程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等】;  —   2、组织试验!能力比?对及原材料质量抽查!; 《  :   3《、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查—;  —。   4、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 :第三十条 对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1、对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情况!。进行抽查; !    2、对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抽查; ! :    3》、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     4、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 ,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违反本《细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 ! ,第三十二条 —生产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     1、【生产企业未》取得资质、》。伪造、涂改、—。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工程—的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无《资质企?业资质申《请二年内《不予受理 【。     2、生】产企业质保》体系不健全人员【、设备?。、管理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吊销!。资质证书  !   3、生—产企业不按规定要求!对进场原材料—进行验?收将不合格》原材料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4:、生产企业提供的】。混凝土?进,场验收?。。不合:格、试块检》验不:合格以及《配合比存在问题的】责令:整改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5、生!。产企:业试验室内部管【理混乱操作不符合规!范要求违规》使用原?材料违规出具试验报!告的责令改正暂停混!凝土生产供应—整,改期内试验室不【得承:担相关项《目的试?验工作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 ,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规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要对该工程—进行混凝《土,结,构安全检测鉴定 】 ?   ? 2、施工单位未】按有关标准、—规范对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混凝—土或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同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4,、监理?单位未?履,行,预拌混凝土监管【。规定:职,责将:不,合格的混凝土—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5、】检测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的责令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四—条 :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