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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预》拌混凝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秦!。皇,岛,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生】产企:业专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和施工活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 ,     凡在!本,市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等)—。及监理单位都应【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 : 第三条 市、!县(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及施《工质量?实施监督与管理 】   》第二章 资—质管理 【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混凝土生产!与销售?活动严禁转借、挂】靠资质 ! 第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须设立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 第六《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须符【合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 第七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等设备?须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 第三章— 试验室管》理 第】八条 ?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应建立与其!承担试验《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试验室仅对【本企业的《产品(预拌混凝【土)质量《出具试验《检测数据此数—据只能用于企业【内部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试验室?不能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任务 《 — 第九条 试—验室的试验人员【应,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试验技术—培训 试验室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并获得岗!位证后?方能从事试》验,工作试验室人员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试验室!兼职持有岗》位证书的人》员变动后所》在企业应在变更【后的30个工—。作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 — —第十条 《。试,验室应有相应的试】验场地、试验环境和!仪器设备试验仪器】设备应?。建立:台账和档《案 计量仪器和【检验设备需按期经法!。定检定部《门检定、校准并【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校准证书仪器设】备检定标识应贴在设!备的醒目位置 】 第十一!条 试验室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实行试验室主任负!责制所有配合比【设计试?验、质量试验检【验报告必须》。。由试验室《主任签?发 《 第:四章 生产管理 ! , 第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 《 , , 第十三条 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组织生】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质量负责】。生产企业应按有关技!术标准、《供货:合同约定进行配合】比设计 《 第】十四条 用于实际】生产的?配合比应由试—验室主任签发生【。产控:制人员不得违—规变更配合比数据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不符《合要求按照相应【的,。调,整程: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并【。。保留:调整记录《存档备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首次使用时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由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应:做好相关《记录合格《后方可生产 】 ? ,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对自—。身提:供的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及运输负》责   【。  1、生产企业】应科学调配运输车辆!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出厂后因】各种原因退货时【应,有,退货记?录、处?理结果?等并建立专门—。退货台帐生产企业应!针,。对混凝土的特性和】要求:向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施工注意】事项等资料 】     2、生产!企业在供货后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使用!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和!。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3、生?产企业应定期对【预拌混?凝土强度及其—它性能进行统计分析!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采取措施!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及?质量:保证能力《 —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 《     1、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原材料—;    】 2、做好进场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或产地、供货】单位、?进货日?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有】效期信息等;— 《    《3、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检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 》 第十七条 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储存和使!用应按照先进先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原材料储【存位置和仓位防止材!料因堆放《不当或存《放时间过《长而影响质量 【 《 第十八条 】生产企业《应对主要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持设备【完,好生产设备和—计量设?备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生产要求《计量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同时做好【自检工作《。 第》五章 检《。验与验?收 《 ?第十九条 》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负责生?产企业应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规定!对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试件进行】留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并出具】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试】件应标识清晰逐一】登记并?建立台账试》件编号?应连续不得出现【缺号:、重:号以及无标识的【试件试件制作应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人负责 ! 第二十条【 ,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交货检【验 《   ?  :1、:交货检?验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共【同进行; —    》。 2、?交货时生产企—业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每一【运,输车:预拌混凝土》的,发货单; 【 ,    《3、交货检》验三: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确认【预拌混?凝土的品种、类别】、数:量、质量指》。标,等并在发货》。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件?应按有?关标准及见证取样规!定进行取《样、制作和养护【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其强度作为相—应代表批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依【。。据 第六章 !施工质量《管理 《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应编制—混凝土浇筑专项方】案   【  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混凝土浇筑专项方案!明确模板缝隙—。检查、处《理以及?针对浇捣不同构件】。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发生质?。量问题后的应急措施!方案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审批 ! 》 ?第,二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企业对进!场,的每车?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交货单【”,上签字验收内—容包括  】   1、确—认预拌混凝土—类别、数量; ! ,    2、—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完毕!时,间;   】 , 3、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   ! , ,。4、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    当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不得使【用应作退货处理【并应:有退:货记录 — 第二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泵送和—施工:过程中严禁》加水已浇筑的应及】。时分层?振捣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理单】位人员应对施工企】业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加》水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对?制止不听《的应取证并》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举【报 — 第二》十四:条 严格混凝土构件!覆,盖塑料?薄膜:养,护 :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     2—、对于柱、》板构件可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对于墙、梁构件宜采!用,麻布、草帘等材料】将暴露面混凝土覆盖!并浇水?保持湿润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应—严格执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若《为抗:渗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每日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 :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 】   》 ,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并按规范要!求制:作见证?人员应在试件上进行!见,证标:识并做好旁站记录】施工:现场不得《留有无标识》的混凝土《试件也不得留置【备用试?件施工单位应建【立混凝土试件留置台!账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严禁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制【作混凝土试件 】 ,   ?  2、用于—结构构件混凝土检】验批质量检》验评定的混凝土试件!应进行?。标准养护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试件应放置在【施工:现场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采用《同条件进行养护 】 :    《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建立健全】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标准!养护室应达到室【内温度控制》。在2:0±2℃《、相:对湿度不小》于95﹪《的标准标《准养:护室:。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施》工现场未《建立:标准养?。护室或标准养—护室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将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送承担该《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准】养,护严禁?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养护混凝土试—。件 ? ,  :   4、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混凝土试件的见证!取,样、:制作、养《。护、送检《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台账】。对混凝?土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施工】现场建立《标准养护室的还【应对标准养》护室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并—作好记录 》 ?    5、下列】情况下?的混凝土试件视【为无效?试件 《     1【)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制作的混凝土试件!; :     【2)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施工单位养护的【混凝土试《件;: ?    《 3)无《见证标识的混—凝土试件; !    《。4):未进行见证送检的】混凝土?试件;? : :    5)未【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进】行养护的《同,条件混凝土试—件; —   ? 6)达不到条【。件的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的混—凝,土,。试件 《 :   ? ,对无效试件所代表的!混凝土检《验批应进《行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 》。 《 第二十六条【 ,严,格控制混凝土拆模】时,间 :   》  严格按规—定确定拆模的—时间和拆模的方法】拆模:时间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强【度值决?定,达到强?度要求后《。方,可,拆模: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七条《 市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质—安科、工《程技术科、质监站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不少》于1:次对混凝土质—量进行专项》大检查建管科每年】不定期对企业资【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质监—站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每年年终!由质监站《出具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行,为监督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作《为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合格的】重要:条件 《 ? 第二十—八条 预拌混凝【土供需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订【供需合同生产企业】在供应混凝土前供需!双,方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应注明—产品标准《、强度等级、—坍落度、浇筑部位和!浇筑方式、强—度评定方《法等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1、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其生【产过程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等;》 :     2【、组织?试验:能力比对及原材料】质量抽查; 】     》3、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查; 【   ?  4、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 第三》十条 对《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1》、对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情况!进行抽查; — ,    》 2、对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抽】查;  【  : 3、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   《 ,。 4、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八章! 罚则 — : 第三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违反本【细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 【 : 第三十二条】 生产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 , , ,1、生产企业未取】得资:质、伪?造、涂改、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工程的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无资质!企业:资质申请《二年内不予受理【     】2、:生产企业质》。保体系不健全人员】、,。设备、管理》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吊,销资质证书 【  ?   3、生—产企业不按规定【要求对?进场原材料进行验】收将不合格原材【料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4、生产企业】提供的混《凝土进场《验收不合格》、试块检《验不合?格以及配合比存【在问题的责令整改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  5、《生产:企业试?验室内部管理混乱】操作不符合规范要】。求违规使用》原,材料违规《出具试验报告的责】。令,改正暂停混》凝土生?产供应整改期内试验!室不得承担相关项】目的试验工作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规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要对》该工程进行混凝土结!构安:全检测鉴《定 《    《 2、施工单位【。未,按有关?标,准、规范《对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3、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混凝土或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同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4、监—理,单位未履《行预拌混凝》土监管规《。定职:责将不合格的—混凝土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5、检测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的!责,令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四?条 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