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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办法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2—。010〕第7号 ! ?     》邢台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9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刘!大群 》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管: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   】 ,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邢台市区邢》台县、沙河市—、任县、南和县及】内丘县的内》。丘镇、金店镇—、五郭店乡、官庄镇!、大孟村镇总—面积:约三千七百四十【五平方公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环卫、—防灾等地上》。、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沟)、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包括 《 ,  《 ,   (一)城市道!路工:程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线网:、铁路、机场、【广场、公共停车场(!库)、公共交通场】(站)、《客货运场(站)、】交,通组织控制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等   !   (二)市政】管,线工程 】。      1.城!市信息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邮政:。。信箱:、地下通信》管网、现代通—信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军用通信【。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微波》。通信通?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     【 ,2.:城市能源《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   ?(1)?城市供?电工程城《市供:电线网、《架空:线、地下电》缆线、高压》电杆:(塔)、《变电站、《变,压器、开闭所、分接!。箱、配电《房、充电桩(—房)等; 】。 :   ?  (2)城市供】水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水《泵站、加《压站、水厂》及其它供水设—施城市中水回用【。供水管网等;— —     (—3)城市供气、【供热:工,程城市管《道燃气?管网、热力管—网、:储配站、气》化站、混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热交换站、调】。压站:等; 】 ,    (4)【加油站、加气站及】其附属设施》 》     》。 3.城《市排水工程》管线设施及其相关河!。湖水系工程城—市排水管网、雨【水管、污水》管、雨水《污水合流管、泄洪渠!、灌沟、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堤坝、河岸【、河道、水文观测】站等 【     》。 (三)城市环境工!程 —    《  :1.:公共绿化《工程城市道路绿【化、小区绿化—、水体?水面、?城市广场、街心花】园、城市雕塑—、环:境艺术小品、防【护,。绿,带等:; —      2.】环卫公共《工程公共厕所—、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倾倒口》、洒水车《供水点、车》辆清洗站等; ! ?   ?。  3.其》它户外广告设施【、路名标牌、公益】宣传栏、报刊亭、电!。话亭等?  【。    (四)城】市防灾?工程抗震工程—、消:防工程、防洪工程、!防涝工程、人防工】程等: , 《     (五【)其它需要》穿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特殊【管涵及其附属—设施 ?。  —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  :。    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城管、水务、公!安,、地震、消防、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规划?部门:实,施,本办法 】      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  市政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详细》规划由?市规划部门审批【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由:市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方案和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第?六条  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和建设应》根据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规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程序进》行施工做《。到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交—付使用? 》  :    第》七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每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建】设计:划由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制定出下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第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证制度 【 ,  ?  :  第?九条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建设由《市政府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     第十条】  邻城市道路的】建设项目征地应【征到道?路中:心线住宅开》发,小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城?市支路?(红线?三十米以下》)建:设由开?发单位负责建设开】发小区毗邻的城市】支路应由开发—单位承担一半道路的!修建并在《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文件【中明:示;城?市支:路,的修建应按市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施工图实》施支路修《建可以经市政府批】准由开发《单,位组织实施建设也可!以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建设 ! ,。     》 第十一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公路及》。规划道路红线—内敷设市政工程管线!应平行道路》规划红线原》则上地下铺设按规划!条件进行施工建【设;各类管》线的箱柜及》附属设施应》作隐:蔽处理并《随管线路《由一:并报批;有条件的】应考虑建设地下【公用综合管沟 】     】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   ?  (一《),建设单?位持本?年,度建设计划及—上级有效批准文件】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附现】状地形?图)市规划》部门根据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方案】。设计 》    —  (二)建设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附:图纸:)后报送市规划【部,门审批市《规,划部:门对报建方案—进行审查比》较、:确定设计方》案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审定通知—书建设单位》依照通知书内容委】托设计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      !(三)建设单位应持!下,列资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1.项—目批准文《件; ?。     ! 2.规划设计图纸!及说明; 【 ,     — ,3.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纵横断?。面设计?图,如穿越道路》、桥梁、《。河道、铁路的另【需提供穿《越道:路、桥梁、河道、】铁路的施《工详:图 【     (四)市!规划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施工【图确认?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城市道路、】环境、防灾工—程等需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还应依?法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经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放线;工—程,基,槽开挖完成后应【。经市规划部门—。。验槽: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   ?  第十四条 【住宅小区的》道路、绿地、邮政、!供电、通讯、燃【气、热力管线等【。配套设施《应按照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小区总平面规—划,、道路?竖向规划、绿—地规划、管线综合】规划设置与》实施:。工,程完工?并经测绘部门—竣工测?量后,符合规划【的,,,由市规划部门予【以规划认《可,;不符合规划的【,责令改正 — 》     绿地广场!设计方案应经市城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市规—划,部门:和市城管《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绿地设计【。方案的市《规划部门《。。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要按规划一【次形成配套齐全功能!完善:需进行拆迁的要拆迁!到位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各管线单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道路建—设   ! ,  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修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挖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     — 第十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个月—内开工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十七条 》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如需变更设计应!向市规划部门报送】变更图纸和说明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变更图纸施】工 【。  :   第十》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定线、放线并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复验灰线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 !。。 :   ?   市规划—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复验】完毕 《     】 第十九条》  未经市》规划部门竣工认【可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政府】投资的市《。。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相关费《用;由其它投资部门!建设: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二十条 !道路等地上工程、】地下洞、涵、隧道】等工程竣工》前,: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应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三维坐】标跟踪测量编—制竣:工图 —    》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环境、防!灾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放》线,、竣工测量费用在】。城建资金中列支 】  —    《第二十二条 —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逾:期未报送《的由市规划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城管部门、市规!划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 : , 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职责—对,不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的由《上级部?门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对市城管部》门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只能—向市人民政》府提出? :      !第二十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市规划!部门制定并实—施 《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