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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办法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2010〕第—。7,号 》     邢台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9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刘大群— ,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管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 ?。     【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邢台市—区,邢,台县、沙河市、任县!。、,南和县?及内丘县的内丘【。镇、金店《镇,、五郭?店,乡、官庄镇、大【。孟村镇总面积—约,三千七百四十五【平方:公里 【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环卫:、防灾等地上、【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沟)】、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包括 《     !。 (一)城市道路工!程,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线《网、铁路、》机场、广场、公【共停车场(库)、】公共:。交通场(《站)、客货运场(站!)、:交通组织控制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等 !      !(二)市政管线工程! —     》1.城市信息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邮政》信箱、地《下通信管网、现代通!信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军用通》信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微波《通信通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 ,    2.城市能!源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1)城市》供电工?程城市供电》线网、架空线、地下!电缆线、高压电【杆(塔)、变—电站、变压器—、开闭所、分接箱】、,配电房、充电桩(】房,)等; 《 ?     — (2)城市供【水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水泵站—、加:压站、?水厂及其它》供水设施城》市中水回用供水管】网等; 《   【。   (《3)城市供气、供热!。工程城市管》道燃气管网、热【力管网、储配站、气!。化站、混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热交?换站、调压站—等; 《     】。 (4?)加油站、加气站及!其附属设施 !   《   3.城市【排水:工程管线设施及【其相:关河湖水系》工程城市排水管网、!雨水管、《污水管、《雨,。水污水合流管、泄】洪渠、灌沟、—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堤坝:、河岸、河道、水文!。观测站?等 《  《   ? (三)城市环【境,工程 【      1【.公共?绿,化工程城《市道路?绿,化、小区绿化—、水体水面、城市】。广场、街心花园、城!市雕塑、环境艺【术小品、防护—绿带等; —  》    2》.环卫?公共工程公》共厕所、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倾倒【口、洒?水车供水点、车辆】清洗站等; —    】  3.其》它,户外:广告设施、路—名标牌、公》益宣传栏、报刊亭、!电话亭等《 》     》 (四)城》市防灾工程抗震工】程、消防工》程、:。防洪工程、防涝【工程、人防工程等】 :     】(五)其它》。需要穿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特:殊管涵及其》附属设施 【 ,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      !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城管、水务、公安、!。地震、消《防,。、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规划部门实施本办!。法   !   第五条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市政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详细规划由】。市规划部《门审:批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由市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方案和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     第六条】  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和建《设应根据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规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程序进行】施,工做到?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交付】。使用 ? 》     第七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每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建—设计划由《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制定出下—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八条!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证《制度 ? , 《    《 第九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建设—由市政?府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      第十条!  邻?城市道路的建设项目!征地应征到道—路中心线住宅开【发小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城市支路(红—线三十米《以下)建设由—开发单位负责建设开!发小区毗邻的城【市,支路应由开发单位】承担:一半道路的修建并在!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文件中明示;城!市支路的修》建应按市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施工图实》施支:路修建?可以经市《政府批准《由开发单位组织实施!建设也可以》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建设】 —     第十一】。。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公!路,及规划道路红线【内敷:设市政工程》管线应平行道路【规划红?线,原则:上地:下铺:设按规划《条件:。进,行施工建设;各类管!线的箱柜及附属【设施应作隐蔽处理】。并随管线《路由一并报批;有】条件的?应考虑建设地下公用!综,合管沟 !  :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 :      (一)!建设单位持》本年:。。度建:设计:划及上级有》效批准?文件: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附现状【。地,形图)市规划部门根!。据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方,案,设计 《    【。  (二)建设【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附图纸)后》报送市规划部门审批!市规划部门》对报:建方案进行审查比】较、:确定设计方案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审定通知书建设单位!依照通知书》内容委?托设计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      】(三)建设单—位应持?下,列资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1.项目批准!文件; 《     ! ,。。2.规划设计—图,纸及说明; !      【3.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纵横断面设计图如!穿越道?路、桥梁、》河道、铁路的—另需提供穿越道路、!桥梁、?河道、?铁路的施工详图 !    【。  :(,四)市规划》。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施工图确认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城市?道路、环《。境、防灾工》程等需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还应依法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经: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放线;工程基槽开!挖完成后应》经市规划部门—验槽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      【第十四条 》住宅小区的道路、绿!。地、邮政、》供电、通讯、—燃气、热《力管线等配》套设施应按》照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小区总平面规】。划、道路竖向—规划、绿地规—划、管线综合规划设!置与实施工程—完,工并经测绘部—门竣工测《量后,符合规—划的,由市规划部门!予以规划认可;不符!合规划的,责令【改正  ! ,   绿地广场设】计方案应经市—城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市规!划部门和市城—管,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绿地设计方》案,的市规划《部门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 ,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要按《规划一次形成配套】齐全功能完》善需:进行拆迁的要拆【迁到位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各管线单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道路建【设 《 ,。      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修,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挖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     ! ,第十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个月《内开工?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如需变更设—计应向?市,规划部?门,报送变更图纸和【说明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变!更图:纸施:工 》  ?    《第十:八条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定,线、放线并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复验灰线】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 : :     【 市规划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复验—完毕 —    》  :第十九条  未【经市规划部门竣工】认可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政府投资!的,市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相关费用;—由,其它投资部门—建设: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二十条 道路等地上!工程、地下洞、【涵、隧道等工—程竣工前《,,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应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三维—坐标:跟踪测量《编制:竣工图 《 ?   《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环》境、:防灾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放线—。、竣工测量费—用在城建资金中【列支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逾期未报送—的由:市规划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城管部—门,、市规划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 — 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职责对不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的由】上级部门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对市【城管部门《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只能》向市人民政府提【。出 【     第二【十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市—规划部门《制定并实施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