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办法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2010《〕,第7号
《
》 邢台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9日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刘《大,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管: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
— :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邢台】。市区邢?台县:、沙河市、任县【、南和县《及内丘县的内丘【。镇、金店镇》。、五郭店乡、官【庄,镇、大孟村镇总面积!约三:千七百四十五—平,方公里
—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环卫【、,防灾等地上、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沟)、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包【括
《。
(!。一)城市道》。路工程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线!网、铁?路、机场、广场【、公共停车场(库】)、公共交通场【(站)、客货运【场(站)、》交通组织控制—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等
?
】。 (二)市—政管线工程》
,
】 1.城》。市信息?。。。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邮政信箱、地】下,通信管网、现—代通信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军用通信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微波通信通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
: 2.城市!能,源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
》 ,。 (1)城市供电工!程城市供电线网、架!空线、?地,下电缆?线,、高压?。电杆:(塔)、变电站、变!压器、开闭所—、分接箱、配电房、!充电桩(《房)等;
!
—。(2:)城市供水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水泵站!、加压站、水厂及】其,它供水设施城—市中水回用供水【管网等?;,
【 (3)城市!供,气、供?热工程城市管道燃】气管网、《热力管网、储配站】、气化站、混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热:交换站?、调:压站等?;
《
》 (《4)加油《站、加?气,站及:其附属设施》
,
! 3.城市排水【工程管线设施及【其相关?河湖水系工》程,城市:排水管网、雨水【管、污?水管、雨水污—水合流管、泄洪渠】、灌:沟、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堤坝】、河岸、河道、水文!观,测站:等,
—。 《 (三)城市环【。境工程
《
— 《1.公?共绿化工程城市【道路:绿化、小区》绿,化、水体水面—、城市广场》。、街心花《园、城市雕》塑、环境《艺术小品、防护绿带!等;
—
—。 2.环卫公共工程!公共厕所、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倾》倒口:、洒水车供水点、车!辆,清洗站等;
】。
《 3.其它户!外广告设施、路【名标牌、公益宣传】栏、报刊亭、电话】亭等
—
(】。。。四)城市防灾—工程抗震工》程、消防工程、防】洪工程?、防涝?工程、?人防工程等
—
:
《。。 (五》。)其它需要》穿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特殊管涵—及其:。附属设施
》
!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 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城管、水务、公】安、地?震,、消防、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规划部【。门实施本办法
!
】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 市—政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详》细规划?。由市规划部》门审批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由市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方《案和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六条 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和建设应根》据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规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程序进行》施工:做到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交付使用!
! 第七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每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建《设计划由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制】定出下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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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建设由市政府】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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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邻!城市道路的建设项目!征,地应:征到道路中心线住】宅,。开发小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城】市支路(《红线三?十米:以下)建设由开发】。单位负?责建设?开发小区毗邻的城市!支路:应由开发《单,位承担一《半道路?的修建并在》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文》件中:明示;城市》支路的修建应按市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施工图实》施支路修建可以经市!政府批准由开发单位!组织实施建》设也:可以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建设
! ? 第十《一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公路及规!划道路?红线内敷设市政工程!管线应平《行道路规《划红线原则上地【下铺:设按规划条件进行】施工建设;》各类:管线的箱柜》及附属?设施应作隐蔽—处理:并随:管线路由一并报批;!有条件的《应考虑建设》地下公用综合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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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
】(一)建设单位持本!年度建设计划及【上级有效批准—文件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附,现状地形图)市规】划部门根据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方案设计
】
】 (二)建设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附,图纸)后《报送市规划部门审批!市规划部门对—报建方案《进行审查《比较、确定》设计方案《出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审【定通知书建设单【位,依,。照通知书内容—委托设?计,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 : (三)》建设单位应》持下列?。资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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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批准文《。件;
【
: : 2?.规划设《计图纸及说明;【
《
》 , 3:.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纵:横断面?。。设计图?如,穿越道路、桥梁、】河道、铁路的—另,需提供穿越道路【、桥梁、河道—、铁路的施工详图
!
,
?
? (四)市规】。划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施!工图确认《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城市》道路、?环境、防灾工程等需!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还应依法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经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放《线;工程《基槽开挖完成后应经!市,规划部门《验槽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
第十】四条 住宅小区的】道路、绿地、邮政】、供电、通讯、【燃气、热力》管线等配套设施应】按照: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小区》总平面规划、道路竖!向规划、绿地—规划、管线综合【规划设置与》实施工程完工并经】测绘:部门:竣工测量后,符合规!划的,?由市规?划部门予以规划认可!;不符合规》划的,责令改正
】
【 , 绿地广场设【。计方案应经》市城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市规:划部门和市城管【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绿,地设计方案的市规划!部门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要,按规划一次形成配】套齐全功能完—善需进行拆迁—的要拆迁到位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各管线单》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道,路建设
—
】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修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挖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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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个月:内开工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如需变更设计应向市!规划部?门报送变《。更,图纸和说明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变更图纸【施工
》
】第十: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定线、《放线:并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复:验灰线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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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规划》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复!验完毕?
— ? 第十《九条 未经市【规划:部门竣工认可—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政府投《资的市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相关费》用;由其它投资【部门建?。设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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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道,路等地上工程、地】下洞、涵、隧道等】工程:竣,工前,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应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三维坐标—跟踪测量编制竣【工图
?
《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环境、防灾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放》线、竣工测量费用】在,。。城建资金《中列支
《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逾期未?报送:的由市规《划,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城?管部门、市规—。划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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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职责【。对,不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的《由上级部门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对市城《管部门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只能向市】人民政府《提出
】。 《。 第二十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市规划部门制】定并实施
!
: 第》二,十七条 《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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