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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20《。。11〕第15—号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刘大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 【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2》010〕第1—1号)市政府决【定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    》 , 一、将《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 ,二、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拒不拆《除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三、—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订重新公】布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  (2010年6!月25日《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根据2011年1!2月19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舒?适、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社会进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    《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     市规划、!建设、?爱卫、环保》、房管、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   ?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  ? :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与环境》卫生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逐步【提高: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   ?  第五条 — 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 【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城市环境的权利【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尊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   ?。  :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卓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    —。  第七《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   】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     】 第八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按下列确【定   —  《。    (一)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和公共厕所!由维:修养护单位和清洁】作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   】 ,   ?(二)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     》(三)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机》动车停车场、公【园,、宾馆、商》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由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  —      (四】)机关、团体—。、部队以及学—校、医院、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 ,    —  (五)城—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     》。(六)城市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   】   —   (七)—城市内的河道—及两侧管《理,区,域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  【    !  :(八)城市》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   】。      (九】)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    】。 , (:十,)城:市内铁路按》土地使用范》围由:。。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相关单位】负责   !      对临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不明确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      !第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邢台!市门前责《。任区:管理规定重点加【强临街责任区管理】对临:街,责任区责任》人签订门前包市容】、包卫生、》包绿化“三包—”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对不【履行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理  —  【  :  :第十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依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    第十一条 ! 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容貌》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每年清洗一次【或每两年粉刷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业》企,业代为清洗》、粉刷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 ,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造!型及外部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物阳》台应全封闭窗外和】屋顶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 —。  :   ?(,三,)临街建筑》物立:面上安装的防护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统一规范并做到安!全、整洁、美观; !。   】   ? (四)沿街残墙断!壁和破损设》施产权人或者责任】人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拆除】;   —。    —  (五《)临街门店应—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门窗不得—遮,挡,装饰保持干净整【洁无贴画、》贴字无乱设标—牌门:窗,设置应选用》优质先进材料不得采!用外置封闭式—卷闸门窗大型—临街门?店的门窗确需张贴装!饰或外置封》。闭式卷闸门》窗,的应符合市统—一的形象张贴—标准  《   】   (六)城【市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围墙不【得擅自开《门挖:窗;凡需开门—挖窗的应报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要求的?时间、标《准和期限施工—并做:到装饰规《范符合市容标—准 :  》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电力、!互联网、有线电【视、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设施应保持安【全、整洁、完—。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维护单位!应及时修复、更换】或者:。补设   【 ?     第十【三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与街道设分】界的:。应选:用绿篱、《。花,坛(池)、》草坪或者透景—、半透景的栅栏等】作为分?界,对现有封《闭式围?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应改造?为通透?式对不宜绿化—的裸露地面》应以铺设便》道砖等?方式进行硬化—   】   ?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当】日内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     】 第十四《条  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应《按照邢台市夜景【。灯饰管理规定进行】建设、管《理和使用 》  :     ! 第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      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吊挂、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    —  第十六条  在!市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招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遵循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   】    法》定节假日或全市【性重大活动等悬挂的!临时性标语牌、【条幅及设《置的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显示《屏幕等节日》期,或活动期过后—应立即撤除》   —     — 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显?示屏幕等《载体:设置广告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设置期满—后,及时撤除 》  【   ?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第十七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批准内容】设置:的责令改正》   》   》   大型户—外广告的界》定由市政府规定【   《   —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等】应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期满后及时—撤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每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举】办户外?。宣传活动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   】   第十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在街巷—。、居住区《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    第二十条】  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征?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      【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拒不拆除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二】十一条 《 市、县(区)政】府,。可以确定设置临【。时市场(含早—。、夜市市场)—的,街道、路段、场地】可以确定允许摆设摊!点,的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并向社会公!布 :  《  《    第二十【二条  在政府【确定的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的应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经营【者应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并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 ?     擅自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每次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三条:  在市区内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垃圾【的车辆应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避免泄漏、遗!撒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四条  在人!行道(台上)—、小街小《巷、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   】    《。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地?点停放?排列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严禁乱?停乱放机动车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的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五条  】市区内的《施,工现场作业应遵循】下列:。规,定   】   ?   (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封闭—作业;   —     ! (二)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  【 ? ?     》(三)停工》场地及?时整理并符合安【。全标准;  —   】   (四)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尘措施;  — 》  :    (五)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   】     (六)】渣,土及时清运》保持整洁;》  : 《      【(七)?驶离施工现场的车】辆保持清《洁;   — :。。      【(八:)施工排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     【 (九)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 ? ,   ? (十)设置防污地!排、车辆冲洗—。设备: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 》 ,    违反前款第!。(,一)至?(九:)项:规定之一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本市《社会经?济,状况根?据城市?布局、自然环境、】现,状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二十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新(改)》建等建设工》。。。程应依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及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负担《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  ! ,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垃圾、》粪便:。应及:时清运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不足一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超】过一吨处每》吨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积雪?应及:时清扫和铲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逐步实《现袋:装化:实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      —第三十条  医院、!。屠宰场、《制药厂、生》物制品厂、化工厂等!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  ?    第三十【一条  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按照】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三十二?条  餐饮业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 ,      餐】厨垃圾不得》出,售、倒运《。或者擅自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河,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特殊情?况确需饲养的应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作出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每只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    】  在?市区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 第三十《四,条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五: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新建:、改建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 ,      新!建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对已《有旱厕?。要限期改造》城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广场等【应配套建设》全天对?外开放?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厕!所  ? —     》城市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应】对外开放鼓励—其他沿街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   ? , : ,    《  :公共厕所的》保洁应达到》并保:持墙壁无《乱写、乱画沟池、】。管道畅通及时冲【。刷无粪便外溢定期】消杀蝇蛆空气流通】无恶臭设施完好 】  :     !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   】 , 《     (三)】乱倒污水《乱,丢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物品;  【。。。  【   ? (:四)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   !    《  (五《)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   —   —   (六)—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商业性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活动;【  :    !  (七)》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      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第【三,十七: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设置—摆设在?城市街?道上的垃圾》容器并派专人清掏、!清洗保持外观完好】如有损?坏或者丢失应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     》 第三?十八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公共厕《所、垃圾场》(站点)、污—。水,坑(沟河《)和街?道雨:污,水收水口等处的【消杀工作对》单位内部《的厕所?、垃圾?桶(箱)等》非,社会公用设》施的消杀实行有【。偿服务 《  【。     第—三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违反本款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境!卫生:设施和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市!政工程、房屋—拆迁等确需拆—除、迁移或》者停用环《境卫生设施的应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   【   第四》十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推行市场化—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对—。从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费?   ? ? :  : ,  第四十一—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  》    第四十【二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可以委托或者】以招标的方》式,选,择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由作业企】。业负责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责任人向其】支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费用   !   ?   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费用】的应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项目承揽的》单位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与作业【。项目承揽的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 : ?  :   第四十三条 ! 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   【   鼓励采—用,机械化作业》方式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   】   第四十四条】  对垃圾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市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垃圾处理《投资者或者经营者】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四十五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 ,   《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资格审查、】法律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  第四十六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一:)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的;   !    【  (二)收取罚款!未出具罚没收据的;!   【。     》 (三)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 :  《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理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的; 》  —      (五)!对应受理的》。。举报、投诉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举报、投诉—不调查、不处—。理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   》   第四十七条】  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侮辱】、殴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妨碍其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照《行政处罚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  》  ?。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