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2011《〕第15号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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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 长 刘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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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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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
】
: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2010〕—第11号)市—政府决定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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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二、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拒不?拆除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三【、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订重新公《布
》
,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
(!2010年6月25!日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19—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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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舒适、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社会进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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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
,
: 第三条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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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 ? 市:规,划、建?设、:爱卫、环保、—房管、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
《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
,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与!环境卫生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逐】步提:高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
第【五,条 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
—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城市《环境的权利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尊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
?
【。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卓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
— 第七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 【
》
?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
【 第八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按下【列确定 《 ,
【 (》一)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和公共《。厕所由?维修养护单位和【清洁作?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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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
》 (三》)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机动车停【车场、?公园:、宾馆、商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由【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
,
(【四)机关、》团体、部队以及学】校、医?院、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
》 (五)城】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
【 (六)城市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 【
! (七》)城市内的河道【及,两侧管理区域—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
—
》 ? ,(八)城市》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 《
》
》 (九)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 (》十)城市内铁—路,按土地使《用范围由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相关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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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临》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不明确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
:
》 第》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邢台市门前责任区】管,理,规定重点加强—临街责任区》管理对临街》责任区责任人—签订门前包》市容、包卫生、【包绿化“《三包”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对不:履行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理 】
! 第十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依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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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容貌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每年清洗!一次或每两年粉刷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业企业代为清洗、!粉刷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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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造型及外部】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物,。阳台:应全封闭《窗外和屋顶》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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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临街建筑物立面上安!装的防护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统,一,规范并做到安—全、整洁、》美观; 《
【 (四)沿!街,残墙断壁和破—损设施产权人或者】责,任,人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拆:除,;
《
《
》 (五)临街门店】应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门窗《。不得遮挡装饰—保持干净《整洁无贴画、贴字】无乱设标牌门窗设置!应选用?。优质先进《材料:不得采?用外置封《闭式卷?。闸门窗大型临街【门店的门窗确—需张贴装《饰或外?置封闭?式卷闸?门窗:的应符合市统一的】形象张贴标准 】
— (六【)城市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围墙—不得擅自《开门挖窗;凡需【开门挖窗的应报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要《求的:时间、标准和期【限施工并做》。到装饰规范符合【市容标?准,
】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电力、互联】网,、有线电视、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设!施应保持安全—、整:洁、完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维护单—位应及时修复—、更换或者补—设 ?
— 《 第十三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与街道设分》界的应选用绿篱、花!。坛(池)、》草坪或者透景、半】透,。景的栅栏等》作为分界《对现有封闭式围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应改造?为通透式对不宜绿化!的裸露地《面应:以铺设便道砖—等方式进《行硬:化,
【。
《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当日内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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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应,按照邢?台市:。。夜景灯饰管理规定进!行建设、管理和【使用
】
— 第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
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吊挂、《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第《十六条 在市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招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遵!循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 ,
《。
【法,定节:假日或全市》性重大活《动等悬挂的临时性标!语,牌、条幅及设置【的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显示屏幕等节日【期或:活动期过后应立【即撤:除
《
】。 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显示屏幕等载体】设置广告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设置期》满,后及时撤除
】
:
【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第十七【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批准:内容设置的》责令改?正,
! 大型户【外广告的《界定由市政府规【定
《
【 : 第十八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等应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期满后及时】撤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每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 举办户》。外,宣传活?动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
— , 第十九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在街【巷、居?。住区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
— 第二十条【 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征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 ?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拒不拆除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政府可以确】定设置临时》市场(含早、夜市市!场)的?街道、路段、场【地,可以确?。定允许摆设摊点【。的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并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二条 》在政:府确定的《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的应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经营者】应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并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
》 擅自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每次: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三条【 在市《区内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垃?圾的车辆应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避免泄漏【、遗撒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四》条 :。 在人行道(—台上)、小街—小巷、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 :
】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地点停放—排列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严禁乱停乱!放机动?。车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的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五条 市区—内的施工现》场,作业应遵循下—列规定?
?
:
【 (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封闭作》。业;:
! : :(二)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 】
—
: (三)【停工场地及时—整理并符合安全标准!; ?
!。 , (四)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尘措施; 】
《
:
(五)!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 !
【 (六)渣!土及时清运》保持整洁;》
?
?
(七!。),驶离施工现场的车辆!保持清洁; 【
【 (八)施工!排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
《 (九【。)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
(!十)设?置防污地《排、车辆冲洗设备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
— 违反前款第(一!)至(九)项规定之!一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本?市社会经济状况根据!城市布局《。、自然环境、现【状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二十七条 —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新【(改)建等》建设工程应依—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及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负担
】
: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
—
,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垃圾:、粪:便应及?时清运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不【足一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超过:一吨处?每吨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积雪应《及时清扫和铲—。。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逐步实》现袋装?。化,实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
! , 第三十条 医】院、:屠宰场?、制药厂、生—物制品厂、化工厂】。等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 》第三十一条 — 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按照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三十二?条 : 餐饮业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 ,
【 , : 餐厨垃圾不—得出售、倒运—或者擅自《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河: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特殊情况确【需饲养的应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作:出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每只—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
?。
在】市区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 》。第三十?五,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新建、改建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
》 新建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对已有—旱厕要限期改造城】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广场【等应配套建设全天对!外开放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厕所 ?
【 ? 城市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应对外【。开放鼓?励其他沿街》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
—
【 公共厕所的—保洁应达到并—保持墙壁《无乱:写、乱画沟池、管道!畅,通及时?冲刷无粪《便外溢定期消—杀蝇蛆空气流—通,无恶臭?。设施完好 》。
?。
,
《 第三十【六条 ?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 ,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
(二)!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 ,
】 (》三)乱倒污水乱【丢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物品; 】
! ?(四)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
—
】 (五)》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
!
《 (—六)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商业性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活动; 【
》
【(七)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第三十七】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设置摆设】在城市街道上的【垃圾容?器,并派专人清掏、清】。洗保持外观完—好如有损坏或—者,丢失应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 第三十八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公共:。厕所、垃《圾,场,(站点?)、污水坑》(沟河?)和街道雨污水收水!口等处的消杀工作对!。单位:内部的厕所、垃【圾桶(箱《)等非社会》。公用设施的消杀【实行:有偿服务
【
:
— 第三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违反本款】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境卫生设施和【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市政工程—、房屋拆迁等确需】拆除、迁移》或者停用环境卫生设!施的应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
,
】 第四十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推行市场《化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对从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费 ?
【 》第四十一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 《 第四十二》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可以委托【或者以?。招标的?方式选择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由作业企业!负责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责任人向其【支,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费用 】
?
】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费—用的应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项目承?。揽的单位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与作业项目】承揽的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
【。 , 第四十三条 【 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
【鼓,。励采:用机械化作业—方,式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
》
第四!十四条 》对,垃圾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市—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垃圾处理投—资者或者经》营者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
:
《 :。 第四十五—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资格审查】、法律?。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第》四十六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的《;
—
】(二)收取罚款【未出具罚没》收据的?;
】
(三)!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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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理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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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对应?受理的举报》、投诉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举报:、投诉不调查、【不处理的; 【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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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七条 !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侮辱、!殴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妨!碍其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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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照行政处—罚,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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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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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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