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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2011〕第—15号 》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市 长  刘大!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 ?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20:10〕?第,11号)市政—府决定?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     一、将】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二【、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拒不拆除!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三、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订重新公布 !。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 , 《    (2010!年6月25》日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19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舒适、《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社会进—。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  :。    市》规,划、建?设,、爱卫、环》保,、房管?、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 :     —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与环境卫》生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逐》步提高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  第五条 — 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城《市环境的权利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尊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 》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卓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  【    第七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 —  ?   —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  —。    第八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按下【列确定   【 ?     》 (一)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和公共《厕所由?维修:养,护单位和清洁作【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  —    (二)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     (—三)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机动车停车场】、公园、宾馆、【商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由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 ,。 ? ,    (四)机关!、,团体、部《队以及学校》、医院、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 , : :    《 (五)城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    】  (六)城市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 】  》    》  (七)城市内】的,河道:及两侧管理区域【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   !   ?   (八)—城,市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   】   》   (九)—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 ,      (十!),城市内铁路按—土地使?用范围由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相关单位【负责   】  ?    对临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不明确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  : 》  :   第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邢台市?门前责任区》管理规定重点加强】临街责任《区管理对临街责任区!。责任人签订》门前包?市容、包卫生、包绿!化“:三包”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对】不履行?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理 ?    !   第《十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依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 第十一《。条  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容,貌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每年清《洗一:次或每两年粉刷【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业企—业代为清《洗、粉刷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造型及!外部: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物】阳台应全封闭窗【外和屋顶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     【。 (三)临街建筑】物立面上安装的【防护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统《一规范并做》到安全?、整洁、美观—;   》   —   (四)沿【街残墙?断壁和破损设施产权!人或:者责任人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拆除;】   —     — (五)临街门【店应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门窗不得遮》挡装饰保持干净【整洁无贴画、贴字】无乱设标《牌门窗设置应—。选用优质先进材【。。料不:得采用外置封闭【式卷闸门窗大型【临街门店的门窗确】。需张:。贴装饰?或外:。置封:闭式卷闸门》。窗,的应符合市统一的】形象张贴标准  】 —     (六)城!市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围墙【不,得擅自开《。门挖窗;凡》需开门挖窗的—应报: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要求的时间、标!准和期?限施工并做到装饰】规范符合《市容标准  — 》     》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电力、互联网、【有线电视、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设【施应保持安》全、整洁、完—。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维护单位应及!时修复、更换或【者补设   【 : :     第十【三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与街道?。设分界?的应选用绿篱—、花坛?(池)、草》坪或:者,透景、?。半透景的栅栏等作】。为分:界对现有封》闭式围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应?。改造:为通透式对不宜绿化!的,。裸,露地面应以铺设【便道砖等方式进【行硬化   【。 ,。 ?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当日内《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    第十四条】  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应》按,。。照邢台市《夜,景灯饰管理规定进行!建设、?。管,理和使用《   ? ? , , ,    第》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  》    》  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吊:挂、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    第十—六条  在市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招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遵循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     法定节假!日或全市性重—大活动等《悬挂的临时性标语牌!、条:幅及设置的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显】示,屏幕等节日期—或活动期过》后应立?即撤除   !      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显示屏幕等载体【设置广告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设置?期满后及时撤—除 :   】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十七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批准内容设】置的责?令改正 《  :   【  :。 ,大型户外广》告的界定由市—政,。府,规定   【 ?     第十【八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等应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期满后及时撤—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每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  举办户外宣传】活动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      第十!九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在街:。巷、:。居住区?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     】 第二十条 — 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征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      —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拒不!拆除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政!府可以确定》设置:临时市场(含—早、夜市市场—)的街?道、路段、场地可以!确定允许摆》设摊点的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并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二条 — 在政府确定—的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的》应,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经营者应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并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   【   擅自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每!次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三条 《 在:市区内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垃:圾的车辆应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避免泄漏、》。遗撒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四】条  在人行道【(台上?)、小街小巷、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   【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地点停—。放排列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严禁乱?停乱放机动车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的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五条 【 ,。市区:内,的施:工现场作业》应遵循下列规定【   —    》  (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封闭作】业; ?  : 《      —(二:)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   【     【 (三)《停工场地及时整【理并符合安》全标准;   【    】  (四)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尘措施;   ! :    —  (?五,)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   】      (六】),渣土及时清运保持】。整洁;?  :   】   (七)驶【离施工现场的—车辆保持《清洁;   !     — (八)施工排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  》。      (九!)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   (十)设置】防污地?排、:车辆冲洗设备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 ? :  :    违反—前款第(一)—至(九?)项规定之一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本市社会经济状况!根据城市布局、自】然环境、现状—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二十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新(改)建等】建设工程应依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及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负担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   【 ?。    《  第二十八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垃圾、粪便】应及:时清运?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不足一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超过一吨处每】吨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积!雪应及时清扫和【铲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逐步实现袋装!化实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     — 第三十条 —。 医院、屠》宰场、制药厂、【生物制品厂、化工】厂等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三!。十一条 《 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按照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三十二条  !餐饮:业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  —    餐厨—垃圾不?得出售、倒运—或者擅自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河?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 ,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特殊情!况确需饲养的应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作出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每【只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  《      在!市区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      第!。。三十四条《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五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新建、—改建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  —      新建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对已有旱厕要限【期改造城《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广场等应配套—。建设全天对外开放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厕?所 :  《。      城!市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应对:外开放鼓励其他【沿街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 《  》。。     — 公共厕所的保洁应!达到并保持墙壁无】乱写:、乱画?沟池、管道畅—通及时冲《刷,。无粪:便外溢?定期消杀《蝇蛆空气流通—无,。恶臭:设施完好   ! :   ?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  《    ! , (三)《乱倒污水乱》丢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物品;   】     ! ,。(四)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 :  ? ? , ,    (五—)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   《    】  (六)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商业性《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活!。动;   !  :  :  (七)》。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  :   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第—三十七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设置!摆设在?城市街道上的垃【。圾容器并派专人【。清掏、清洗保持外】观完好?如,有损坏?或者丢?失应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  第三十》八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公共—厕所、垃《圾场(站点》)、污水《。。坑(沟河)和—街道雨污水收—水口:等处的消杀工作对单!位内部的厕所、垃】圾桶(箱)等非【社,。会,公用设施的消杀实行!有偿服务   】。 , :  :    《第三: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违,反本款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境卫生设》。施和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市政工程、!房屋拆迁等确需拆】除、迁移《或者:停,用环:境卫生设施的应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      】第四十?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推行市场》化,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对从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费   !    《 第:四十:。一,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   》 ,  :第四十二《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可以委托或者以!招标的方式选择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由?作业企业负责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责任人向【其支: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费用   【 《     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费用的应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项目承揽的单位 】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与《作业项目承揽的【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      !第四十三条  【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      】鼓励采用机械化作业!方式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 ?     第四【十四条  对—垃圾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市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垃圾处》理投资者或者经营】者,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四十五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资格审查、法!。律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    第四—十六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一)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的;   】。。 《      (二】)收取?罚,款未出具《罚没收据的》;,   】     (三【。)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     》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理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的;   !      (五】)对应受理的—举报、投诉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举报:、投诉?不调:查、不处理》的;: ,  【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第—四十七?条 : 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侮辱【。、殴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人员?妨碍其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照行政—处罚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  【  :   第四十九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