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
】。 (200》4年9月21日邯郸!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资源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社会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规划、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交通和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有关工》作,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散装《水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散装水泥列入—。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水,泥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限制袋装、鼓—励散装和推广预拌混!。凝土的原则
! 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和新:技术生?产的散装水泥
】第二章 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与管】理
第五》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水—泥生产?企业(含生》产,线下同)应》当按照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散?装水泥发放能力【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六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批量生产时应】当使:用散装水泥
【 《 鼓励其他使用【水泥:的建设项《目使用散装水—泥
第七条 【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八条 在市—主城区环城》路外水泥《使用总量在》三百吨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使用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
在市主城!区环:城路内水泥使用总】量在三百吨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和,市主城区内的—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在,市主城区环》城路内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混凝】土累计使《用总量在三百—立方:米以上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量在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
?
第九?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招标或【发包: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在招《标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施工现《场搅拌
!(一:),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
? :(二)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预?拌混凝土《的,。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 (三)因其!它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 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一【。条 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
—。
》 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分,别向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计量规定》
第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拒绝小批》量混凝土供应;预拌!混凝土结算价格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
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单位应当!提供质量《保证书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见证《取样制?作,预拌混?凝土试块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混凝土!强度应以现场制【作的混凝土试块做为!评定依据
—第,。。十四条 鼓励—水,泥生产和使用—单位配置相应—的散装水泥设施和设!备,
第十五条— ,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使用的】专用车辆进入禁行、!禁停路段时车辆所】属单位分别》凭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或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专用车!辆通行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并为专用车】辆通行?提供便利
第三章!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门!。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政府性基金袋—装水泥?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水泥制品企业应当!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 , ,专项资金《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擅自改变【专项:资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或者?。减免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征收专项资金!应当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政府性】基金专用票据
!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征
【
第十七条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对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核【定散装水泥使—。用计划?并按规定《。。。标准征收专》项,资金
第十八条 !缴纳专项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实际》使用率达到规定比】。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袋—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的《原始凭证等资料经】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核实后】报财政?部门办理专项资金】清算手续
》
第十九条 按规】定征收?的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缴入同级国库用【于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将所收专项》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上缴市》财政部门集中用于全!市重点?散,装水泥专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购置: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 (一)新建、!改建或扩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用设:施;
】(二)购置和维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设备;
】。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 (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科【学研究?、新技?术开发?和推广;
【 (《五)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宣传:;,
? , (六)代征【手续费;
! (七)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有关【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用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设:。施、设?备建设或改造—项目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二)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实地考察》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
【 (三)经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纳入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 (四)财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拨付项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投【入方式
【 (一)贷款贴】息对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建设:和改造项目》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贴息?资金根据项》目单位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额和同期银行!正常贷款利率计算】确定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 (二)资金补助!对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技术开《发创新项《目,以及资金缺口在【一百万元《以下:。的建设和改》。造项目可给予适【当补助申请无偿补助!方式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建设和!改造项目其自筹【资金:应当占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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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决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批和上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备案
》 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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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补缴专项资金并】按照已?使用的袋装水泥数量!每吨处?以三十元罚款;
! (二)【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缴纳专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足额缴纳—并按日加收》。所欠:专项资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工限期【改正并可按自—行搅拌混凝土—的,使用量对责》任单位处以每立【方米一百元》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超过五万元
!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由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并?限期改正《、,停产整顿《。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征收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截留、挤占、挪用】、擅自减免专—项,。资金的由市财政部】门依法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专项:资金征收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扩大!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专用票据的由市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扩大征收的专【项资金限《期返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包装物—包装通过专用工具进!行装运?、储存、使》用的水泥
— 本条例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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