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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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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26日!沈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6】年4月27》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关于修改〈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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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以—下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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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保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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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筑》工程保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保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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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坚?持建设单《位对用户《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原则
! 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下称》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无偿【保修保证质量 【
《 ?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鉴定单位鉴定—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结构—。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
【 , 用户—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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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还应当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防止—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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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筑:工,程保:修的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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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建工《程,阳,台窗台漏水;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内外墙及天!棚粉饰装修开裂、】。起鼓和脱落》;门窗变形、开【关不灵;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等,保修期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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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上《水管道渗漏;下【水管道倒《。坡、堵塞及》渗漏;电器安—装不符?合标:准保:修期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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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 ? (四)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供热:、,供冷工程《。等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
【 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对《用户的保修期—。限自用户取得准【住通知?单,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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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属于!工程保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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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筑工程保【修期间用《户有权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保【修和赔偿的要求也】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第九条? ,市、: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设专—人接待?、,登记用户的投诉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必】要时组织鉴定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保?。修并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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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责!任单位在接》到用户保《修要求?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三日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确属工【程保修范围内的与用!户共同?确定保修内》容并在十五日内【予以保修工程保修】。中用户应《当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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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保修项目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图》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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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 《 责任单》位被解散、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的保修】由其主?管机关负责实施【;责:。任单位分立、合并或!其他:变更的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
第十!。三条: 在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合格导—致的质量问题有关单!位按:。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 ? , (一)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
】(二)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 《 (三)属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虚假或错误检测!报告的?由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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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实行保修抵押金!制度
【 在》建设单位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将保修抵押—金存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或者由建设单位】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
!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保】修抵押金的存入、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存《入标准
】 (》一)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3%;
】 》(二)工业》与公共?建筑按工程》造价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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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其他工《程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确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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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 :第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满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应按下列【规定退还
】 : (一)在【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或虽已出现》但施工承《。包单位已按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抵押金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施工单位
【 (二】)属于施工承包单位!。责任:但建设单《位未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也未经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同意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的维【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和利息仍退还施!工单位
【 (三【)施工承包单位已】终止:或变更的按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费?用从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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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不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并补发—。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单位不按本条【。例规定保修的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责任单!位存:入的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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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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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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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妨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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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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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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