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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
】 (1996—年9月26日—沈,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6年4【。。月,27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关于修《改〈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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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以下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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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保修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筑—工程保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保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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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坚?持建设单位》对,用户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原则 】
? , 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下称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无偿保】修保:证质量
【。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鉴定单位鉴】。定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结构—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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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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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还应当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防止《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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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筑《工程保修的范围【和期限?
— :。 ,(一)土《建工程阳台窗台漏水!;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内外—墙,及,天棚:粉饰装修《开裂:、起鼓和脱落;【门窗变形、开关不】灵;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等保】。修期为2《年 :
? (二)】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上水管道《渗漏;下《水管道倒坡、—堵塞及?渗漏;电器安装不符!合,标准保修期为2年】
? ? (三》)建筑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 (四)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供》热、供冷工》程等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
【 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对用?户的保修期限自用户!。取得准住通》知单:。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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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属于工程保修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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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筑工程保修期!间用户有权》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保修和赔【偿的要求《也,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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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设专】人接待、登记用户】的投诉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必要:时组织鉴定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保修并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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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责任单位在】接到:用户保?修要:求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三】日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确属工程保!修范围内的与用户共!同确定保修内容【并在十五日》内予以保修工程保】修中用户应当给予配!合 :
【 ,第十一条《 保修项目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图纸的要求 【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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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被解散、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的保》修由其主《管机关负责实施;责!。任单位分立、合并或!其他变更《的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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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在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合?格导致的《质量问题有关单位】。按,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 —(一:)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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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
》 (三)属【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虚假或错误检测报!告的由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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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实行保《修抵押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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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设单位】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将保修抵!押金存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或者】由建设单《位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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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保修抵押金的存【入、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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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存入标》准
— (一)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3%;
! (二)—工业与公共》建筑:按工程造《价的1.5》%;: ,
【 (三)其他—工,程,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确—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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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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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满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应按》下列:规定退还 》
【 (一)在》。。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或:虽,已出现但施工承【包单位?已按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抵押金《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施工单位》。
【 :(二:。)属于施工承包单】。位,责任但建《设单位未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也《未经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同《意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的【维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和利息仍》退还:施工单位
【 (三)!施工承包《单位已终止或—变更的按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费!用,从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时不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并补发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单位不按》本条:例规定?保,修的: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责任单】位存入的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
【 ,第二十条 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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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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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妨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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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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