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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供水》用水条例
!。。 (201【2年2月24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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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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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发展供水事【业规:。范供水用水行为【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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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供水(【包括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使!用公共供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市及有关区(!市)县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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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及区(市)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供水用水管—理有:关的工作《
《
第四条 供水用!水实:行开:发水源、保》护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并重保障供水与【保证水质并重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产及其他用】水
第五!条, , 建设城乡一体化】优质、可《靠的供?。水体系提高供水保】障程度和应急能力】逐步:推行直饮水》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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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供!水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公共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紧—急状态管制机制确保!供水用?水安全 《
第二》章, 供水
第七【条 公共供水水源根!据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
】 , 市及有关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供水用水】。和卫生主《管部: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
第八条 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公共供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
卫生!、环境保护、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
第【。。九条 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用水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所需资金由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筹】集鼓励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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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的公共供水水压!标准时应当建—。设二次供水》工,程
》
第十一》条 从事公共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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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供水工》程所: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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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共供水《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并入公共【供水管网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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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建筑二《次供水系统具—备,。移交条件的应当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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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报》供水用水《、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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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非饮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第!十四条 涉及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询】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第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公共】供水设?施,使用功能的行—。为 :
(一!)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供水设施; 】
《
(二)擅自】启闭供水阀门; !
》
(三?)盗窃、占压供水井!盖、阀门《、管道;
】
(四)【损坏供水水井—、净配水厂、输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加压:泵站及输、变、配电!。设施:和机泵设备;
!
《
(五)《依附供水设施搭建】棚厦、修《建构:筑物;
【
(》六)在供水管—。道两侧一点五—米范围内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建设、》挖坑取土、植树、倾!倒,垃圾、架杆、—钻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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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铺设【管线;
—
(八)】其他损害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共供水依】法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 ,
第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对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经常!性维护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防止漏!水、爆裂等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供水的》应当经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批准并】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户 !
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停水的供—水企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供水用《水主管部门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企业进行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共供水水质检【测制度按照规—定,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没有能力!进,行检测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保】证,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公,布供水水质》情况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公共!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每,六个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一次公共供水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公共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管网压力【合格率以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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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达到更》换年限的水表予以】更,换水:表,。未达到更换年限但】是发生损坏或者计量!失准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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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
第二十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应《。当建立?蓄水池(《箱)等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制度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至少每六个月对蓄!水池(箱《)等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和维护《并委托?水质检测机构—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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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可以委?托专业单位承担蓄水!池(箱)等的清洗消!毒工作但不得向【用户收取清洗消【毒,费用
—
第二十四条【 发生饮用》水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污染的突发事!件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清除污【。染并同时向供—。水用: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水污染情况 【
:第三章?。 用水
》第二十?五条 用户用水实行!安装水表《到户按照计量的用水!量收取水费不同性】质,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水】表计量
【
对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台水—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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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对《新增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耗水量【大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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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水?总需求?超过总供《给能力时经》市或者?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可以!限制非居《民用水及其他用水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用水!
》
第:二十七条《 对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指标管理其】用水指标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
》
非居民《用户应当按照用【水指标?用水并采取》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节约用》水设施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消防用水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实行:安装水表《计量: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因!装,饰装修?妨碍供水企业—。正常:维修供水设施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供水企业《因维修供水》设施损坏他人装饰】装修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第三:十一条 禁止转【供公共供水禁止使】用,。公共供水浇灌田地、!施工
—
《。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公共供水浇灌园林!、冲:刷车辆和《机具
》
第三十—二,条 禁止实施—下列违法用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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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水表—后(指水流方向)】接管取水的》; ?
—(二)?损坏、改装、—倒装、私自拆—装水: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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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自开【启水表?封印的;《
》。
(四)对磁】。卡水表的《磁卡非法充值的; !
—
,(五:)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的;
【
(六)其!他盗用公共供水【的行为? ,
第—三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公共—供水水质《受到:污染应当向》供水用水《、卫生主管部—门或:者供水企业报告经查!属实: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供水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经供水用【水、:卫生:主管部门检验—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
】第四章 供》。水与用水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四条 新增用!户用水或者》用户要求增加—供水量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不具备供水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用》户更名、销户、【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供水企【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办理需要》结清水费的应当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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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公:共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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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应当一?至二个月抄录一【次,水表抄?录水表时应》当发给用户水—费交纳?。通知书 》
水费交!纳通知书应当—载明抄录水表日期】上期读数本》期读数本期用水量本!期应交水费交纳水】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
《
用户》应当按照水费交纳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交纳水费逾!期未交纳的供水【企,业应当书面》。催交并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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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用水不能》正常计?量,的按照下列规定交纳!水费 ?
《
(一》),水表自然损坏—按,照用户前《六个月的平均—。用水量交《纳;
】
(二)用户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以及【使用其?他手段干扰水表运】行使其?减少:计量或者不计量的按!照技术推定交—纳技术推定的—方法为单位时间【管径流量×盗水时间!×用水价格在对盗】水时间无法认—定时按照不少—于,180日不多—于3:60日计算;—餐饮、洗《浴场所用户》每日:按十小时计》算;其他生产经【营用户每日按六小】时计:算;居民用户—每日按二小时计【算
第三!。十七:条 用户《对交纳水费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水费》交纳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用户对供】水企业答《复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答《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供水用《水主:。。管部门申《请确认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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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供水》设施的维《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用】户表井、水表及表后!(指水流方向—)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表前(!指水流方向》)设施由单》位,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负责:
》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居:民,用户终?。。端水表?在用户室外》的室内设施由居民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负责【室外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
】
(三)使—用公共供水》的居民用户终端【水表在用户室内的终!端水表及表后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表前设施由—居民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负:责,但是居民用户自行改!动,水表位置的供水企业!负责维修水》表原设计位置的表后!设施
!
(:四)自建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人负责 《
《
(五)市【政、园?林、环卫、绿化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由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负责 》
》
前款第三项—规定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自》建筑物墙外一点五米!至,居民用户水》表的部分在维修【过程中对房》屋个别部位造成的损!。坏由供?。水企业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一:。并列入维修费用中维!修费用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人民政【府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年度—划拨给供水企业 】
《
第三十九条 用】户发现?水表损坏或者计量】失准的应当》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告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重新安》。装水表因用》户原因造《。成水表损坏或—者计量失《准的重新《安装水表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
第四十【条 用户对水表计量!准确性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检—验要求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检验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验:经检验水表计量准】确的由用户承担【检验费用《并按照水表计量的用!。水量交纳水费—;计量不准确的由供!水企业承《担,检验费用和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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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与非居民《用户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共!。供水运营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制!度并定期将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
《 第四《十,。三条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水用水?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信】箱等
《 :
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供水用水】管理的行为向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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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应,当当场处理不能够】当场处理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或者《答复意见供》。水,企业对处《理意:。见应当执行》;需:要由供水企业处理】的供水企《。业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供?水用水主《管部门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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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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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或者将【非饮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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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擅自改装】、拆:。除,、迁移或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擅自【启,。闭公共供水阀门影响!公共供水设施使【用功能的处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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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第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规?定损害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六)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擅自停》止供水、《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对供水—。设,施发生的故障未及时!抢修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七)违反】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供水水【质、:水压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八):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二,次供水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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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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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规定转》。供或:者盗用公共》供水的单《位用户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居民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一)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十《二):违反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供水企业》不承担供水设—。施维:修责任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六条 供水企业或!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
(【一):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的; —。
(】二)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公共供水公【告的;?。
【
(三)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未】建,。立相:应清洗消毒》制度未按照规定【对,蓄水池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未按:照规:定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向用户》公布检测结》果的;
!
(四)违—反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抄录】水表并向用户发送水!费交纳通知》书的; 》
,
(五)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投—诉、举报信》息并向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以及不执行【。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的?
—第四十七《条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 :
(一)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
》
,
(二?)未:。对供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或者发《现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未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的;【
》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公,布供水?水质情况的;
!。
?
(四)》未建立、健全—供水:运营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制度的;
】
(五—)未按照规定处理投!诉或者举报的; !。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权限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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