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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供水用水条例 【。  《   (201【。。2年2月24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发》展供水事业规范供水!用水行为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供水(包括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使用公共供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市及—有关:区(:市):县,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 市及区《(市)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供水《。用水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 供水?用水实?行,。。开发:水源、保护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并重保障供—水与保证水质并重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产及其他!用水 ? ? 第五《条  建设城乡一体!化优:质、可靠《的供水体《系提高供水》保障程?。度和应?急能力?逐步推行直饮水【入户 第!六条 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供水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公共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紧】。。急状态管制机制确保!供,水用水安《全 第二【章 供水 第七条! 公共供水水源【根据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 》   市【及有关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供,水用水和卫生—主管部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 : 第八《条 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公?共供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 卫:生、环?境保护、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 ! 第九条 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用水》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所需资金由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筹集鼓—励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多元化— 《 ,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的,公共:供,水水压标准》时应当?建设二次《供水工程 】 , 第:十一条 从》事公共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公共供水工!程所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要求 】 《第十二条 公共供】水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并入公!共供水管网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 】    居民【。建筑二次供水—系统具备移交条件】。。。的应当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 】 ?。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报【供水用?水、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  :  禁止将非饮】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 ? 第十四条 涉及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询?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公》共,供水设?施使用功《能的行为《    】。(一)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供水设—施;  【  ?(二)?擅自启闭供》水阀门;《。 《   ? (三)《盗窃、占压供—水井盖、阀门—。、管道; 》 ?   (四—)损坏供水水井、净!配水厂、输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加,压泵站及《输、:变、配电设施和机】泵设备;  !  : (五)依附—供,。水设施搭建棚—厦,、修建构筑物; ! :   (六—)在:供水管道两侧一点五!米范围内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建《设、:挖,坑取土、《植树、?倾倒垃?圾、架杆《、钻探; 】 ,  (七)违反】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铺设管线; 】 ,    (八)其!。他损害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 ,第十六条《 公共?供水依?法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 第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对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经常性!维护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防止漏水、爆裂等事!故发生 【。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供水的》应当:经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批准并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户    !。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停—水的供水企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供水—用,水主管部门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    供【水企业进行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共》供水水质检》测制度按照规定【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没有【能力进行检测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保证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公布供水】水质:情况: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公共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每六!个,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一次公共供】水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公共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管网压《力合格率以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等 【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达到更换!年限:。的水表?。予以更?换水表未达到更换年!。限但是发生损坏或】者计量失准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更换?    水!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 , :第二:十,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应当建立蓄水【池(箱)等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制【度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至少每六个月对】蓄水:池(箱)等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和维护】并委托水《质检:测机构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可以委托专业单位承!担蓄水?池(箱)《等的清洗消毒工【作但:不得向用户收—取清洗消毒费—用 《 第二》十四条 发生饮用】水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污染的突》发,事件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清除污染并同时【。向供:水用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水!污染情况 第!三章 ?用水 ? 第二十五条 用户!用水实行安》装水:表到户按照计量的】用水量收取水费不】同性质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水表计量 】    》 ?对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台水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 第二十六条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对新增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耗,水量大的建设项【目 《。  :  当用水总需】求超过?总供给能力》时经市?或者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可以限制非居民【。用,水及其他《用水: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用水【 第【二十七条 》对,。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指标管理《。。其用水指标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非!居民用户应当按照用!水指标用水并采取】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 :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节约用水!。设施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消防用水》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实行安装水表—计量: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因装饰?。装,修妨碍供水企业正】常维修?供水设施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供水企业因!维修:供水设施损坏—他,人装:饰装修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 禁止转供【。公共供水禁》。止使用公共供水浇灌!田地:、施工 【   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公!共,供水浇灌《园,林、冲?刷车辆?和机具 》。 ? 第三十二条 禁止!实施下列违法用水行!为    !(一)在《。水表后?(指水流方向)接】管取水的; 】    (—。二)损?坏,、改装、倒》装、私自拆装水表】的;:    【 (三)私自开启】水表封印的; 】 :   ? (四)对磁卡水】表的磁?卡非法充值的; 】  《  : (五?)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的; 》 ,   ? (六)其他【盗用公共供水—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公共供水】水质受到污染应当】向供水用水、—卫生主管部门—或者供水企业—报,告经查?属,实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供,水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经供水《用水、?卫生主管部门检【验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 , 第四》章, 供水与用水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四条 新【增用户?用水:或者用户要求—增加供水量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不具备供水—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用户更名、销户、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供水企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办理:需要:结清水费的应当结】清 : 第—三十五条 公共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 ?。    供】水企业应当一至【二个月抄录》一次水表抄录水【表时:。应当发?给用户水费》交,纳通知书 】 ,  水费交纳通】知书应当载》明抄录水表》日期上期《读数:本期读数本期用水】量本期应交水费交】纳水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 用户?应,当按照水《费交纳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交纳水费逾【期未交?纳的供?水企:业,应当:。书面催交并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 ? ? 第三?十六:条, 用水不《能正常计《量的按照《下列规定交纳水【费 ?    (【一)水表《。自然损?坏按照用户》前六个?月的平均《用水量交纳; !    《 (二?)用户?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以—及使:用其他手段干扰水】表运行使其》减少计量或者不计量!的按照技术》推定交纳技》术推定的方法为【单位:时间管径流量×盗】水时间×用水—价格在对盗》水时间无法》认定时按照不—少于1?80日不多于3【60日计算;餐饮】、洗浴场所用户【。。每日按十小时计算】;其他生产经营用户!每日按六小时计算】;居:民用户每日按二小时!计算 — 第三十七条 用!户对交纳水》费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水费交纳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用户对供水企—业答复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答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供水用—。水,主管部门申》请确认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 ? 第三—十八条 供水设施的!维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用户表井【、水表及表后(指】。水流方向《)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表前(!指水:流,方向)设施由单位】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负责 【 ,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居民用户终端—水表:在用户?室外的室内》设施由居《民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负责室外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  —  ?(,三,)使:用公共供水的居【民用:户终端水表在用【户室内的终端水【。表,及表后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表前设施—由居民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负责但是居—民用户自行》改动水?表,位置的供水企业负】责维修水《表原设计位置—的表后?设施 《 :。   (》四,)自建?。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人负责 】    —。。 (五)市》政、园林、》环,卫、绿化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由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负责 !    前款第!三项规定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自建!筑物墙外《一点五米至居民【用户:水表的部分》在维修过《程中对房屋个别【部位造成的损坏由供!水企业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一并列入维修费】用中维修《费用: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人【民,政府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年度划拨给供水企】。业 ?。。。 : 第三十九—条 用户发现水表】损坏或?者,计量失准的应—当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告—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重新》安装水表因用户【原因造成水表—损坏或者《计,量失准的重新安【装水表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 第四十条! 用户?对水表计《量准确?性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检验要求》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检验: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验经?检,验水表计量准确的】由用户承担检—验费用并按照水表】计量:的用水?量交纳水费;计量】不准:确的由供水企—业承担?检验费用和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水】费 《 第四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与非居民《用户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共供水运营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制度并定期》。。将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 《 第?四十三条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水用水!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信箱等 !。 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供水用】水管理的《行为向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应当当场处理不能!够当场处理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或者《答复意见供水企【业对处理《意见应?当执行;需要由供】水企业处理的—供水:企业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供水用水】主,管部:。门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或者将非—饮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擅自改装】。、,拆除、迁《移或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擅:自启闭公共供水阀门!影响公共供》水设施使用》功能:的处:一千元罚款; !    《 (五)违反—第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规定损》害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六)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擅自停止供水、】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对供水《设施发生的故—障未:及时抢?。修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 (七)违反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供:水水质?、水压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  :。 (八)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二次供水《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九)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十)》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规定转?供或:者盗用公共供水【的单位用户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居【民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十一)】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十二)违反》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供水企?业不承担供水设【施维修责任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供?水企业或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水用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    (一!)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的; 】 :   ? (二)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公共?供水公?告的;   ! (三)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未建立【相,应清洗消毒制度未】按照规定对蓄水【。池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未按照】规定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向:用户公布检》测结果?。的; —   《(四)违《反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抄录水表并向用户】发送水费交纳通【知书的; 》    (】五,)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投—。诉、:举报信息并》向供水用水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以及不执行—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的, —第四十七条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  : (二)未对供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或者发现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未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的; —    —。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公》布,供水水质情》况的; 【   (四)【未建立、健全供水运!营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制度的; 》   》 :(五:)未按?照规定处理投诉【或者:举,报的; 【   ?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权限?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九条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