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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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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10月1!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4!]87号《文,件公:布 根据2—003年12月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4年6【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推动城《。市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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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部分生活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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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净—化处理?。、集水、《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
第三—条 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设施?以及喷水池、空【调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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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凡在!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下列—工程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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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宾(旅)馆、饭!店,、商场、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商品住宅】等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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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面积】超过三万平方—米的机?关、科研单》。位、企业、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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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人?口一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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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质杂【排水日排放量超过】。二百五十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及?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 ?
第五条【 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建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其产权单!位必须?做出规划、五年【。内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三)、(四)项规!定亦应逐步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
第》六条: 中: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中水设施】的,建,设投资应《纳入主体工程预【决算
第!七条 中《水设施的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中水:设施设计能》力的部门进》行设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划要求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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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建《。设监督管理部门应】同时负?责中:水设施建设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中水设施按批准!的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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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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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房屋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房屋的管《理单位应制定—各项维护、检—。测、: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保:证中: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的中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中水水质在国家!未正式颁布标—准前:必须:达到本办法》附表所列各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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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中水有!偿使用由房》屋,的管理单位》负责计量和收—费征收的中水水【费,主要用于中水设施】的管理和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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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水费】的标准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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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擅自停用中!水设施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依】照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核减其40%以!下的用水指标直【。至符合要求
! 房屋管理单【。位不得将受行政处罚!支,出费用?转嫁给用户》违者按?转嫁给?用户费用的五—倍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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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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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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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负责中水】设施建设的》部门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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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附大】连市中水水质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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