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1!999年8月2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9】],83号文件公布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用水?。需要:根,据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和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大连市城市【供水:管理:处,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城市供水管—网系统内的节约用水!日,常管理工《。。。作
—
其他县(市)!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供水管网系!统内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
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四条 单位!。和公民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浪?费,用水的行为
! ? : 鼓励和支持【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和对节》约用水?设施、设备、器具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提?高节约?用水的?科学技术《水平
?
,
第五条 】城市用水《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应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及《年度节约用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
,第六条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基数加?价计费每户每月使用!水在6立方米—以内:。的按标准水价计费】;超过部《分加价收费 【
第七条 】除城市消防用水【外,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使用—城市供水均应到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申请用水计划指标取!得用水指标证后【方可:使用城市《供水其中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取用水量】不得突?破许:可的限额用水—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由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按《月考核用水指—标证不得《出租、转借、—。转让:
】 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应按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第八条】 城市供水紧—。张时为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可以制—定临时?限制部分单位—。用水量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后—执行超限量指标【用水的视同超—计划用水《
《
第九条》 ,因,基,本建设等原因需【要临:时用水的应》当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到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水计划指《标临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经《批准后?还应到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临时供水手续【 ,
《
除建筑施工】的生:活用水外临》时用水计划》指标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
《
第十条》 用水单位被撤【销或破产其用水计】划指:标同时废止 —
用】水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用水指标!证到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第十一条 》用水: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导致:用水性质或用水量】改变的其用水计划指!标应重新核定并【。换发用水指标证【如用水?单位将房屋》设施等租赁给—。他,人进行生产经营【需要用水的承租【方应:当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重新申请用水【计划指标领取用【水指标证 —
:
第十《二条 用水》单位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机构和人员】负责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用水记录和用】水统计分析制度并】按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
—
第十三条 用水!单位应参照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制,定,的大连市《用水:定额对本单》位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并接受—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的定期》考,核
!日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被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确定为应!当进行?用水:量平衡测《试的单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用水【量平衡测试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
,
— ,工业:企,业应当把节约用【水技术改造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中,
:
?
工:业企业计划》用水指标、》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由【市,。经委纳入资源考【。核指标管理》 :
《第十:四条 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大连》市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的选型》。(技术)标准并按标!准选择推荐》产品定期向社会【公告 《
,
禁止【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 ,
?
第十五条 城【市用水实行》分户计量每个—居民户和每个用水单!位都应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计量?水表其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的计量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统一:安装
【
第十六条 在已竣!工的建设项目中【。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用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在!报经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组织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栓供水 【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单位—应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保护供水设施的完!好发生漏水事故【应及时进行》抢修
—
第十《八条 单位》和居民不得擅自改】动城市供水管线【和计量器具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和漏水?的应及时向城市【供水企业报》修
】
未经?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供城市用水或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进【行浇灌、冲刷车辆】等
【第十九条 除公安消!。防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消防水—栓用水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消防水栓供【水,的须先征得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
:
第二十条 【对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
对】劝阻、制《止,。浪费用水和》及时报告供水—管线漏水者由—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或供水企业给予奖】励
】
政府每《年从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中提取20%】专项用于鼓励节约】用水: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制:开发和?。节约用水设施—的建设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依!照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
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没有《规定的由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对属于非》经营行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二】十二条 《实,施行政处《罚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