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大建安发〔2】01:2〕404》号
:
《
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
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
《 ,为加强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杜绝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大连市建筑工程!特点:制定本规定》请贯彻执行
!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
,
《
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杜绝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大连市建筑工【程特点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临建?设施是指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作业区【的临时建《筑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施工现场《。办公区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
】 (二》),施工现场生》活区用房包》括暂舍、《食堂、?餐厅:、更:。。衣室、文体活—动室等?。;
! (三)施—。工作业区用房—。包括放置材料、设】备的仓库用房;【
— (四)【其它用?途的临建用房
【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地铁工程【的临建设施》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职责
》
,
【(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购买【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筑【材,料费用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
,。
,
:
? (二)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协!。调;
【
,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临建设施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职责
—
(一)!搭设临建设施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拆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
?
》(二)搭建的—临建设施《必,须,购买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建筑:构件所需费用可【在安措费中列支其内!设的防寒取暖设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统】一购买且要》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国家“3C【”认证的安全可靠】产品(?防寒取暖设施包括电!褥子:。、额定功率不超过2!00瓦的用电产品】等,);
》
— (三?)组织制《订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
,。
,
(四)!根据临建设施—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日的—统一供(断)电【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相【。。。关责任人《的签字;(附—件建筑工地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日【检查表)
【
》。 (?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
《 ?(六)组织》新,职工上岗《前,防火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 !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培训和演】练同时?要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标语》;
! (七)》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并按!照暂:舍居住人员登记造册!必须:保证暂舍实际居住】人,员姓名及数量与【登记册人员相符【禁止非本《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住宿
!
,
第七条 —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职?责
:
《
(一【)检查施工单—位临建?设施购买、》搭设:、使用、拆除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情况!审批:临建设施安拆施工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
【。 (:二)检?查施工?单,位,购买的?防寒:取暖:产品的安全性—能及配置的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
!
,
》 (三《)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通知【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要及?时报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第八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同,。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
—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办公区、生活区和】材料堆放区》、,用火作?业区等区域且设置必!须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布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 ?(一)临建设—。施不能布设在—高压架空《线,下;
《
:
—(二)易燃易爆仓】库,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M其他临建【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成组布置的临【建,。设施每组不》应超:。。过10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米:;
! (三)》临建:设施搭设不得超【过2:层每层面积大于【200平方米要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并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职工暂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层铺《不得超过2层室内】净高不得低与2【.5米;
—
《 : (四)厨—房选址要与》职工暂舍《分开设?。置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要定》期清理油垢要严格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用电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 (一)每幢临!建设施进《线处要设置电源【箱并要设置具—有隔离作用及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的电器;
【
》 (二)临—建设:施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要分路设【置,其插座每一》回,路的:。插座数不《宜超过10个—并,配备相应漏电保【护其漏电保》护器的选择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Z6【829?。)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的?规,定
! (三)临建设】施配线?必须采用耐火—绝缘导线或耐火电】缆严禁私接乱拉【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和【晾晒物品用电要统一!专人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时!。间,供电、断《电,;
】 ?(,四)电线穿过彩钢】。板墙板必须加衬电】缆皮或其它阻燃套】管电气?线路要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要及时更换;【
【 (《五)施工现》场要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瓦的照《明、取?暖设备禁止使用小太!阳式电暖《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热棒:等 :
》
第十二条 【生活区必《须配备烧热》。水的供水设施实行统!一供应饮用热水
】
:
: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必《须设置?接火盆?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
第十五》条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要选!择安全?适宜的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电路、—开关、设《备;凡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
,
第十六《条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限额》领料并保存领料记录!;严禁携带手—机、对讲机或—非防:。爆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对自查】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
?第十九条 对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二:十,。条 : 整改不及时—、拒不整改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严重依法》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暂》扣相关证件的处理 !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2年12月12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