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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大建安发—〔2:012〕404【号,。 , 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 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 ,     —。为加:强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杜绝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大连市!建筑工程《特,点制定本规定请贯彻!执行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 —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建筑工程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杜绝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大连市建【。筑工:程特点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临建设施是指—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作业】区的临时建筑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施工现场办公区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    ! (二)施工—现场生活《区用房包括暂舍、食!堂、餐厅、更—衣,室、文体活动—室等; 】     (—三)施工作业区用】房包:括放置材料、设备】的仓库用房; !  《   (四)其它】用途的临建用房 !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地铁工】程的:临建设施《 , ,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本规定 !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职责  !  —   (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购买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筑,材料:费用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    》 (二)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协】调; —  ?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临建设施【 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职责 》     (!一)搭设临建设施】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拆《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  :。 (二)搭》建的临建设施必须购!买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建筑】构件所需《费,用可在安措》费中列支其内设的防!寒取暖设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统《一购买且《要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国家“3C”】认证的安全可靠产】品(防寒取》暖设施?包括电褥子、额定】。功,率,不超:过200《瓦的用电产品等);! —    (》三)组织制订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 ?    《 (四)根据临建】设施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日的统一供(!。断)电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相关责【任人的签字;(【附件建筑工地临建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日,检查表) —  》  :。。 (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     (六)组!织新:职工上岗前防火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 》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培训和【演练同时《要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标语;! 》     (七【)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并按照暂舍居住人员!登记造册必须保证暂!。舍实际居住人员【姓名:及数量与登记册人】员相符禁止非—本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住宿《 第七条!  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职—责   !  (一)检查施】工单位临《建设施购买、搭设】、使用、拆除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情况审《批临:建设施安拆施—工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    (二)检】查施工单位购买【的防寒取暖产品【的安全性能及—配置:的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 【。     》(三)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通知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要及时【报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同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办公区!、生活区和材料堆放!区、用?火作业区等区域【且设置必须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 第十条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布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临建设!施不能布设在高压架!空线下; —。 《    《。(二)易《燃易爆仓库》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M其他临建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成组布置《的临建设施每组不应!超过1?0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米; ! 《    《(三)临建设施搭】设不得超过2层【每层面?积大于200平【方米要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并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职—工暂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层铺不得超过2层!室内:净高:不得:低与:2.5米;》 —    (四)厨】房选址?要与职工《暂舍:。分开设置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要定—期清理油垢》要严格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用电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每幢临建设施进【线处要设置》电源箱并要设—。置具:有隔离作用》及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的电》器; ?。   【。 ,。 ,(二)临《建,设,施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要?分路设?。置其插座每一回路】的插座数不宜超过】10个并配备相【应漏电保护其—漏电保护器》。的选择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Z6》829)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的规?定 【    (三)临】建,设施配线必须采用耐!火绝缘导《线或耐火电缆严【禁私接?乱拉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和晾—晒物品用电》要,。统一专人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时间供》电、断?电; 》    — (四)电线—穿过彩钢板》墙板必须《加衬电缆皮或其它阻!燃套管电《气线路?要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要及?时更换; —     】(五:)施工?现,场要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瓦的照明、取暖设!备禁:止使:用小太阳《式电暖?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热棒】等  第!十,二条  生活区必须!配备烧热《水,的供:。水设施实行统—一供应?饮用热水 》 《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必须设置接火【盆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 第十》五条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要选择安【全适宜的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电路!、开关、设备;凡】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 第十六】条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限额领【料并保存《。领料记录;严禁【携带手机、对讲机】或非防爆《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对自查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 , 第十九条!  对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 第二十条 — 整改不及时、拒】不整改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严重依法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暂!扣相关证件》的处理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2年:1,2月1?2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