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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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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的通知
漯政[!200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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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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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已经2?008?年1月8《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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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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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城中村改造依法!、和谐、有序进【行,,,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含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开发区)】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村(【组),?是指改造《范围内的行政村、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村民《组,。(自然?村);?本规定所称村民【,是指我市户—籍,改革前在册的—农业人口,即城中村!原居民,不包括在城!中村购置住宅的外来!居民
》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安置房,是!指按照?。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用于安》置村民的《新建:住宅和安置》村(组)办》公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房的新【建房:屋,
?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安置开发比,是指】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与开发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之比城《中,。村改造的安》置开发?比,按照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合理》利润、提高》开发效?益的原则,由—。各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 第六条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把:原农民聚居村落【变成现代化城市【社,。区
》 ,第七条 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级负责、村为!。主,体、群众自》。愿、一村《。一策、?让利于?民、多方共》赢,的原则
】第八条? 城中村《改造的方式》:经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村—(组)可以自—行,筹集资金进》行改造;《条件成熟的,也可由!各区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拆迁改造在村(组!)所有土地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改造—,也可?以分步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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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在?城中村改造中,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指导协调;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
: :第十条? 城中?村改造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村(组)及村民!。。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 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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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的范》围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建?成区:范围内的《村(组)
】第十二条 有多个】村民组的自然村,】应以自然村》或村:民组为改《造单位;村》(组)或《自然村内《的所有?土地应统一规划、】。统一改?造土地面《。积,不足以改造需—要的:村(:组):,可对周边旧城区进!行连:片改造,但应当【统一规划《。、统一改造》
? 第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审批!
各—区应组织《。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企《业,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规划的》编制应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
》。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的内》容进行编制,除【依据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外?,还应明《。确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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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中村改造【。的,用地范?围,; :
【 2.根据》拆,迁安置?人口、户数以及改造!村在城市中》的区位等因素,合】理确定的拆迁安置用!地性质和规》模,核定村民安【置用地、配套—。开发用地《。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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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的《其余用地(含政【府储备土地)的土】地位置、《用地:性质和规模;—
!4.: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共!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布《局;
》。 5.】根据市城市人防工程!规划,标明人—防工程的布局—、面积和等级,【。。保证人?。防工程规划落—。实,
(】三)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与开发建设项!目相结合,达到【国家规定的规划编】制深度要求
! 第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的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当在充【分考虑改造城中【村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推进、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用,地的各?项,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确定!配套安置房的—面积应当广泛征求村!民,意见:配套开发《的商品房应按照上】级,有关套型面积控制】比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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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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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大对城》中村和?规划控制《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保证》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 《
第三章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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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村(组《)使用的土》地,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同意】,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按土】地利用现状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后,?依法确认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 ,。。村(组)使用的土】地,:。应,。当以:村(组)为单位【,一次性《全部按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和登记发证】手续
第十九!条 :安置房和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内的?配套开?发商品房用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外的土地,!纳入市人民政府统一!收购储备范围,收】益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分成,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确定
— 第:二十条 凡》未转为国有的城中村!土地,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开?发改造的,》按违法用《地处理
— 已【登记发证的城—中村土地或已经依法!办理出让的城中村】土,地,在安《置房未完成之前,】未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同意,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 —。土地:面积较少的村—(组)?,可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与:有富余土《地的村(《。组):联合进行《改造:不能:与有富余《土地的村(》组)联合《进行改?。造的,政府在确定的!安置开发比以—内给予一定的—土地搭配《,所搭配土地上的开!发建设享受城中村】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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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和拆迁安置》
第二十二条! 城中村改造,【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违反本规定开工建设!的,规划、建设等部!。。门和城中村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乡镇)、—村(组)应当予以】制止,并由规划、建!设行政?执法部门按违法建】设工程予以》查处
—。第二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中所涉】及的城市道》路、排污、》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统一纳入城市市!。政和公用设》施进行建设管理
! 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应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修建相—应的人防工程,【确因客观条件—。不能:修建:的,经人防部门批】准后可易地》建设
【第二十四条》 实施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载《明拆除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 《
第》二十六条 城中【村改造采取》就地安置、易—。地安置两种安置方】式对于土地》。充足、可以满足就地!安置的?村,实行就地—安置;对《于土地紧《缺、:不能满足《就地安?置的村,实行易地安!置
第二十!七条 原村》民合法宅基》地上住宅的拆迁补偿!。、安置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区位、用途》等因素确定,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按1.1的容积率!给予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的标准》安置;?1.1?容积率之《外进行产《权调换的,按市场】价结算差《价安置?
!购置城?中村住宅《用地的外来居民,采!取货币?补,偿,的办:法进:行安置,不》享受城?中村改造产权调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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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对村(《。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公益【用房:等,集体资产,》。在满足改造后社区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组:),与开发商《协商合理安》置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房屋统计调—查所载明的附属物、!临时结?构房屋、装修等,】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附属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中室内四壁装!。。修无论是《否装修、无论何种形!式装修?均,按高1.5米—计,算补偿面积
】 第三十条 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 第三?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中涉及搬迁或临【时安置的,》搬迁或临时安置费】用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 【
第三十二】条 城中《村改造中连片改造】的旧城区《,应按?照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法规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人、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有争议一方应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三十?。三条 在旧村实施拆!迁之前,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对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造册并?统一收?集,整理,向《。市房:管部门备《案;拆?迁,后及时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注:销手续 《
《第三十四条 安置】房和配套开发—商品房建设用地应纳!入本市年度房地产】开,发供应计《划安置?房纳:入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应优—先进:行安置房的》建设
第】三十:。。六,条 城中村改—造采取先安置后拆】迁方式的《,在安置房竣工验收!分,配后,被安置人应在!三,个月内搬迁入住【,原有住房应—及时:拆除
【第三十七《条 安置《。房未:竣工而出售》。的,商品房销售款及按】揭抵押贷款应进入】专用:帐户,由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监管
】 : , 各《区应当加强对安【置方案、销售情况】等过:程的监管《,规范?安,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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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中村改造的审批!程序
第三十!八条 改造》条件:成熟的村(》组),应以文件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逐】。级申:请,进行城中村改造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组织—对申请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市土地】储备部?门与村(组》。),协商后,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和,土,地,储备方?案,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在村(》组)予以公示—,以文件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呈报经—市,人民政府《组织审核批准后,该!城中村改造享受本】。规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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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申报、审批城—中村改造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经:属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定的村民详》细统计资料
! (二)村【(组)范围内土【地总量和《现有建(构)筑物】情况统计资料 【
(三】)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组)】改造:方案、土地》储备方?。案等资料改造方案】中应包括村(组)】改造的基本设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基本》经济分析
】 (四)—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做出《的对本村《、组进行改》造的决议《
《 第四?十条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对改造村的村!民详细统计资料【、各类建(》构,)筑物统计资料和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及【所需:用的土地面积进行调!查,认定,?公,示核准?后,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核算出规定安置!开,。。发比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有关?规费的?数额,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补《贴拨付和《有,关规费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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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在办【理土地、规》划、房管《。、建设?等有关手续时,【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出具文字!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办理
第】四十二条 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 :第四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有弄虚?作假、?依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参与城中村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违法行】为的,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被拆迁人!采取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无理阻!。挠拆迁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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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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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对安置》房建设项目,市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行政《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涉及《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有关?。事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村(?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投资新建的【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用房,享受安【置房的有关政—策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用房包括公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用房《
第四十六】条 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内的配《套开发商品房及【所需用的土地—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所需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国家!、省规定《应上缴财政的部分外!,另提取1》0%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其余部分》以市:人民政府补贴方【式拨付到所在—区,用于城》中村改造规定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二—)享:受,建,设安:置,房的规费减、—。免政策 《
: 第四十七条【 建立开发商前期介!入城中村退》出机制?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并已有投入的开【发企业,如通过招】拍挂未竞得》土地,?按以:下方式退出: 【
(一】)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投入:成本退还开发—企业时,按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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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退还开】发商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的投入—成本:及利息计入土地招】拍挂的拆迁安置成】本开发商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的?投入成?。本,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进行】核算并协调退还【
《 第四十八条 村】民身:份改变为城市—居民后,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条:件的:,应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原:。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现?自愿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享受城市居民有!关的优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社会救助等政!策村民改居》民人员符《合城镇?居民低保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漯政〔2》006〕46号)】同时废止
— 第五十条 舞】。阳县、临颍》县,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另行制定政策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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