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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1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公布 根—据2005》年7月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7:月2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7年10月1【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公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1月2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2月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0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供水设备安装】、,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和深度净化】。处理水   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  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的水另行贮》存、加压再向用户】提供用水  — 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炭、反】渗透、膜等技—术,对城市供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 第:四条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保障供水!和保证水质的方【。针坚:持合理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合理开发利用中水 ! ,   第五条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城市供水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市,供水工作接受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供!水工作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六条 城市—供,水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水利《部门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原则: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和!城市:供水建设计划 【  城市《供水规划和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增加用水的其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代收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及》取水许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 城市供水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   第十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住宅实】行一户?。一表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宅和居民自建的住!宅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设计单】位在住宅设计时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公共】部位   现—有,民用住宅户》内,水表:可逐步改《造为户外设》置实现抄《表到户?   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凡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能够供水的【区域不得新建—自备水源现有—自备水源单位—应当逐步减少自【备水源取水》量直:至关闭?自,。备水:。源 第《三章 供水水源及】设,施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水源!是指用?于,城市供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工作禁止一切!污染:水,源行为   —  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城市供水专用的取水!口、:。引水管道(明—渠):、井群、泵》站、水厂、加压【站、管道、》闸门、总《表(流量计》)等设施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安全供?水   第十【五条 由城市供水企!业安装计算》用水量标准作为【收费依据《。的水表为注册进【户,总水表(以下—简称总表)用户【为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以下《简称分表)  【  :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供》。水管径50毫米以下!(含:50毫米)的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以住宅!院大门为界如总表在!。大门外的仍以总表为!界   第十七条! 总表井由用户负】责日常维护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定期检修  ! 禁止在总》表井:周,围一米内堆放物品】造成总表《和总表井盖》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供水《企业对总表井进【行定期检修以—及对总?表进行周期》检,定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第十—八,条 :。在总表以《。外由用户《投资或者合》资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连接的—供水设施自验—收,供水之日起》应当无偿移交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改】造和发展用户— :  第十九条— 在城市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违章占压《城市供水管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自行拆除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及》其施工可能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商:定保护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一条 严禁擅】自迁移、《更改、转接》城,市供:水设施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二条 严!禁用户有《下列行为  —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生产用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城市】供,水管网系统》;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   (三!)盗用或者擅自【转让城市《公共供水; —。  (四)非火【警动用本单》位消防旁通闸—门;   (五【)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专用消火栓除灭火】和公安消防机构及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使用外严禁他【用   新》建消火栓应当装表】计量: 第四《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水质—分别进行管理和监督!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水所用》的各类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供水水质【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自检无自检能【。力,的应当按规》定,。将水样送至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验   —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验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 】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确保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更新、改扩【建供水设施等确需】临时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告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告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通告用户    】 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根,。据,生,。活用水保《本微利、非生活【用水:合理计价、》特殊:用水特殊计价、超定!额用水阶梯计—价的原则由》物价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制定   》第五章? 用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实行?城市供水用水事【业,科技:进步政策支》持,供水用水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用水计】量器具和节水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供水用水】现代化水平 【 , 第二十九条— 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   第三【十条 管径50【。mm及其以》上的城市公共—供水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总表以内供【水设施的其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备案—;工程?。竣工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确认不会】对城市公共》管网:造成污染后方可供水!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总表计量收》费混合用水的按其中!的最高?水价计收水费用户如!需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城市】公共供水《用户在?缴纳水费时》应当同时《缴纳污水处》理费;?自建设施供水的污】水处理费按取—水量逐月征收   !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每年由—市、县(《市):财政部门依》据消:防部门提供的—用水量按现》行水价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绐予补】。偿,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总表用户在】接到交费通知—单5日内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水费超过1】5日的每日按应缴纳!水费额的5‰—加收:滞纳金;《连续2月不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城市供水!企,业可暂停供水用户】要求:恢,复供水在交》清所欠?水费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缴?纳拆、装《。工程施?工费方可恢复供【水,无特殊情况逾期【6个月不交水费【者按自行《销户处理 》   第三》十三条? 因:总表:。发生故障无法—确,。定,收费依据《时城市供水企—业可:按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一—)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参照上年【同期实际用水量【结合当月《实际用水情况计算】收费; 《  (二)按新【装水表计《算水量进行收费其】计算公式 》  月用水量=新表!行度�运行天数×】应计费天《。数   因》城,市供水企业责任【。造成总表故障—的按前款办法—计,算,以,。数额较低《者作为计收用户水】费,。的依据  》   第三十四条 !。。因用户责《任造成总表损坏【或者总表《井埋、压、锁—等无法抄表计量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用】户限期纠正》不纠正的按总—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   —第,三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在用总—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水表检【定周期?见,附表一)   用户!。对总表准确度持有】异,议的可要求城—市供水企业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按总表口径大!小预交?检定费用检定误【差在正负3%以内】的费用由用户承担;!误差超过《正负3%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并按差额退【补当月水费》     第三十】六条: 非火警、非—公安消防机》构擅自使用消防用】水,设施以及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按管径!最大:流量每日8-24】小时计收《水费: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管—径最大流量见附表二!),   《第三十七条 用户】需更名?。、,过,户、销户、中—止用水或《者更改税务登记【号和账号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结】清,水费:办理相关手续 【  :。中止用水后需恢复】用水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恢复用—。水费用办理恢复用】水手续?中止用水1年未要】。求恢复用水的按【自动销户处理 【。   第三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由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清】。洗、消毒 》 第六章 奖惩 】  第三《十九条? 遵守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依法按?章经营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维护》城市供水水源及设施!安全成绩《显著的?;   (》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   —(四)在城市—供水事故抢》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中成绩显《著,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二!)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   (三)—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 《  (四)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四【十,一,条 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或者【委,托检验?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告义务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无故拖【。延抢修时间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或者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蒸汽管道【及热水管道、—高位水池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未尽管理】责任致使其管理的】供(用)水设施【存在影响公共安全】隐,患又未及时整改【(修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拆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的以及《擅,自,开关:公,共供水阀门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处!。以应缴水费1-2倍!的罚款;   【(七)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处以盗!用水量价值》1,-3倍?的罚款盗用》水量按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算;   (八【)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一)、(二【)、(五)》、(六)、(—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原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