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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1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公布 根据20】05年?7月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7月!2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7年10—月1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公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1月2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2《。月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0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供水—设备安装、》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和《深度净化处理水【   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  :。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的水另行贮存、加压!再向用?户,。提供用水《   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炭、反渗透【、膜等技术对城【市供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 第四条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保障:供水和保证水质【的方针坚持合理【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合理开发利用中】水     第【五条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城市供水!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市:供水工作接受—。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供:水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城?市供水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水利部【门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原【则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和城市供!水建:设计划  》 城市供水规划【和,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增?加用水的其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代,收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及取水许—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  城市供水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第十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住宅实行一】户一表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宅和居】民自建的住》宅,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设计单【位在住宅设》计,时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公共部位  】 ,现有民?用,住,宅户内水表可逐【步改造为户外设置实!现抄:表到户 》  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凡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能《够供:水的区域不得新建自!备水源现有自备水源!单位应当逐步—减少自备水源取【水量直至关闭自备】水源:。 第三章 供【水水源及设施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水源是指!。用于城市供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工作禁止—一切污染水源行为 !    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城:市供:。水专用?。。的取水口《、引水管道(明渠)!。、井:群、泵站《、水厂、加压站、】管道、闸门、总表(!。流量计)《等设施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安全供水  【 第十五《条 由城市供水企】。。业安装?计算用?水量:标准作为收费依据的!水表:为,注册进户总水表【(以下简称总表)】用户为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以下简称分—表)    —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供水管径5》0毫米以《。。。下(含50毫—米)的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以住:宅院大门为界—如总:表,在大门外的仍以【总表为?界   》第十七条 总表井由!用户负责日常维护】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定期检修》   禁止在—总表井周围一米【内堆放物品造成总表!和总表?井盖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供水《企,业对总表井进行【定期检修以及对【。总表进行周期检【定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 在总表以外【由用户投资或者合】资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连》。接的供水设施自验】收供:水之日起《应当:无偿移交《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改造和发【展用:。户   第十【。九条: 在城市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违章占压城》市供水管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自行拆除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及,其施工可能》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商定保护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严禁擅》自迁移、更改、转】接城市供水》设施: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 第二十二条 严】禁用户有下列—行为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生产:用,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城市供—水管:网系统;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  ! ,(三)盗用或者【擅自转让城市—公共供水《。;,   (四)非火】警动用本单位—消防旁通闸》门,;   (五)【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专用—消火栓除灭火和公】安,消防机构及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使用【。外严禁?他用 ?  :。新建消火栓应当【装,表计量 》第四章 供水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水质分别进行管!理和:监督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水?所用的各类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供水—水质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自检—无自检能力的应当按!规定将水《样送至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验   【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验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 》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确【保,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更?新、改?扩建供水设施—等确需临时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告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告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通:告用户 《    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根据生活》用,水保本微《利、非生活用水合理!计价、特殊用水特】殊计价、超定额用】水阶梯计《价,的原则由《物价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制定!   第五章 用】水管理  》 第二十八》条, 实行城市供水用】水事业科技进步政】策支持供《水用水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用水计量器具【和节水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供?水,用,水现代化水平 【  : 第二十九条— 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 ?  第三十条— 管径5《0m:m及其以上的城市】公共供水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总表以内供水!设施的其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备案;工—程竣工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确认不会!对城市公共管网造成!污染后方可供—水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总表计量收】费混合用《水的按?其中的最高水价【计收水费用户如需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城市公!共供水用《户在缴纳水费时【应当同时缴纳污水处!理费:;自建设施》供水:的污:水处:理费按取水量逐月】征收   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每年由市、!县,(市)财政》部门依据消》防部:门提供的用水量按】现行水价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绐予:补,偿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总,表用户?在接:。到交费通知》。单5日内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水费超过《15日的每日按应】缴纳水费额的5‰】加收滞?纳金;连续2月不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城市《供水企业可暂—停供水用户要求恢复!供水在交清所欠水】费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缴纳拆】、装工?程,施工费方可恢复【供水:无特殊情况》逾期6?个月不?交水费?者,按自行销《户,处理 《  第?三十三条 》因总表发《。。生故:障无法确定》收费依?。据时城市《供水企业可按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 (:一)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参照上【年同:期实际用《水量结合当月实【际用水?情况:计算收?费;   (二【)按:新,装水表计《算水量进行收费【其计算公式   】月用水量=新表行】度�运行天数—×应计费天数 【  因城市供水企业!。责任造成总》表故障的按前款办法!计算以数额》较低者作为计收用】户水费的依据 【    第三十【四条 因用户责任】造成总表《损坏或者总》表,井埋、压《、锁等?无法抄表计量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用户限期纠】正不纠正的》按总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   !第三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在用总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水表:检定周期见附—表一)   —用户对总表准确度】持有异议《的可要?求城市?。供水企业《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按总?表口径大小预交检】定费用检定》误差在正负3—%以内的费用由用】户承担;误差超过正!负3%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并按差额退补!当月:水费    — 第三十六条 非】火警:、非公?安消防机《构擅自使用消防用】水,设施以及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按管径最大流量!每日8-2》4小时计收》水,费,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管径:最大流量《见附表二)   !第三十七条》 用:户需更名、》过户、销户、中【止用:水或者更改税务登记!。。号和账号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结清水费办理相!。关手续   中止】用水后需恢》。复用水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恢复用水费用办理!恢复用水《手,续,中止用?水1年?未要求恢复用水的按!自动销户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由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清洗、消》毒 : 第六章 奖惩 】  第三十九条【 遵守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依法】按章经营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  (二)维护城市!供水:水源及设施安全【成绩显著的;—  : (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 】 , (四?)在城市供》水事故抢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中成《绩显著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  (二)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   (三)【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   》(四)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四!十,。一条 ?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二)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或!者委托检验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告义务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无故拖延抢修时!间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或【者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蒸汽管》道,及热:水管道、高位水池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未尽管理责任致【使其管理的供(用)!水设施存在影响【公共安?全隐患又未及时整改!(修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拆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的以及擅自》开关公共供》水,。阀门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六)》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处以应】缴,水费1-2倍的【罚,款,;   (七)【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处以《盗用水量价》值1-?3倍的罚款》盗用水量按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算!;   (》八)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一)、(!二)、(五)、【(,六)、(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原,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