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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1【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公布: 根据2005年】7月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7月2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7年】1,0月:。1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公《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1月2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2月《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0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供水设备安装】、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和!深度:净化:处理水?。   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的水另行《贮存、加压再向用户!。提供用水   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炭、反渗》透、:膜等技术对城市【供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    第四条【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保?障供水和保证水质的!方针坚持合理—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合理开发《利用中水     !第五条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城》市供水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市供水工《作接受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供水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六条 城—市供水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水利部门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原则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和城市供《。。水建设?计划  《 城市供水规划【和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增加用水》的其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代收: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及取水许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城【市供水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  第?十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住《宅实行一户》一表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宅和居民【自建的住宅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设计单位在住【宅设计?时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公】共部位   现【有民用住宅户—内,水表可逐《步改造为户外设置】实现抄表到户 】  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凡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能够供水《的,区域不得新》建自备水源》现有自备水源单位应!当逐步减少自备水源!取水量直《至关闭自备水源 !第三章 供》水水源及设施—。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水源是指!用于:城市供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工作禁止—一切污染水源行为 !    《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城市供水专用】的取水口、引水管】道(明?渠)、井群》、,泵站、水厂、—加压站、管道、【闸门:、,总表:(流量计)等—设施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安全供】水   第—十五条 由城市供水!企业安装计算—用水量标准》作为收费依据的水表!为注册?进户:总水表(以下简【称总:表)用户为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以下简称》分表)? ,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供水管径50毫米!以下:(含5?0毫米)的》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以?住宅院大门为—界如总表在大门【外,的仍以?总表为界《 ,   第十七条 总!表井由用户负责日常!维护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定期检修  】 禁止在总表井【周围一?。米内堆放物品造成】总表和总表》井盖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城市供水企业对总!表井进行定》期,检修以及对》总表进行周期检定】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第十八条 在总!表以外?由用:户投:资或者合资》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连接—的供水设施自验收供!水之日?起应当?无偿移交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改造和发展用—。户   第十九】条 在城《市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违章占】压,城市供水管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自行拆除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及其施《工可能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商定【。保护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严禁?擅自迁移、更—改、:转,接城市供水设—。施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二条 严》禁用户有下列—行为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生产用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城!市供水?管网系统;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   ?(三)盗用或者擅自!转让城市公共供水】;   《(四)非火》警动:用本单位消防旁通】闸门; 《  (五)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专《。用消火栓除》灭火和公安》消防机构及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使用!外严禁他用》   新建》消火栓应《当,装表计量《 第四章》 供水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水质分别!进行:管理和监督  【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水!所用的各类》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供水水质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自检:。无自检能力的应【当按规定《将,水样送至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验   】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验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 【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确保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更》。。新、改扩《建供水设施等确需】临时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告》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告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通告》用户     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根据生活用水】保本微利、》非生活用水合理计价!、特殊用《水特:殊计价、超》定额用水阶梯计价】的原则由物价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制定》。。   第五章 用】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实行城市供水】用水事业科技进步】政策支持《。供水用水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用水计量器!具和节水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供水用水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 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   第》三十:条 管径50—mm:及其以?。。上的:城市公?共供水?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总表以内供水设施】的其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备案;工程竣工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确认不?会对城市公共管【网造成?污,染后方可供》。水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总表计量收】费混合用水的按其】中的:最高水?价计收水费用—户如需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城市公共!供水用户在缴—纳水费?时应当同时缴纳【污水处理费;自建设!施供水的污水处理费!按取:水,量逐月征收》   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每年由—市、:县(市)《财政部门《依据消?防部门提供的用【水量按现行水—价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绐予补偿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总表用户在接【到交费通知单5【日内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水费超!过15日的每日【按应缴纳水费额【的5‰加收滞纳金】;连续2月不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城市供水企业可暂停!供水用户要求恢【复供水在《交清所欠水》费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缴纳《拆、装工程》施工费?方可恢复供水无特】殊情况逾期6个月不!交水费者按自行销】户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总表?发生故障无法确定】收费依?据时城市《供水企业可》按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一)!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参照上年同期】实际用水量结合【当月实际用水—情况计?算收费;《   ?(二)按新装—水表计算水量进【行收费其《。计算公式  — 月用水量=新【表,行度�?运行天数×应—计费天数  — ,因城市供水企业【责任造成总》表故障的按前—款办法计算》以数:额较低者作为计收】用户水费的依据【   ?  第三十四条【 因用户责任—造成总表损坏或者总!表井埋?、压、锁《等,无,法抄表计量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用户限期—纠正不纠正的按总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   【第,三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在?用总: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水!表,检定周期见附—表一:)   用户对总】表准:确度持?有异:议的可要求》城市供水企业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按总表口径大!小预交检定费用【检定误差在正负【3%以内的费用【由用户?。承担;误差超过正】负3%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并按差额》退补当月水费   !  第三十六条【 非火警、非公【安消防机构擅自【使用消?防用水设施以及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按管《径,最大流量《每日8-24小【时计收水费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管径最大流量见附表!二)  》 第三十七条 【用户需?更名、过户、销户】。、中止用《水或者?更改税务《登记号和账号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结清水费《。办理相关手续  】 中止用《水后:需恢复用《水,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恢《。复用水费用办理恢】复用水手《续中止用水1年【未要求恢复用水【的按自动销户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由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清洗、消—毒 ?第六章 《奖惩   第三十九!条 遵守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  (一)依法【按,章经营?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维?。护,。城市供水水》源及设施安全成绩显!著的;   —(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   (四)在城市!供水事故抢》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中成绩显—著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二)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  》 (三)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   (四)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工程的 【   第四》十一条 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或者:委托:检,验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告义务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无故拖延抢修【时间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或—者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蒸汽管道及热水【管道、高《位水池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未尽?管理责任致使其管理!的供(?用)水设施存在影响!公共安全隐患—又未及时整改(修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拆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的以及?擅自开关公共供水阀!门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六)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处】以应缴水费1-2倍!的罚款?;   《(七)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处《以盗用水量价值1】-3倍的罚款—盗用水量按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算;   —(八:。)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一!。)、:(二)、《(五)、(》六)、(《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原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