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1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公布 根据【2005年7—。月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7月2—。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7年1【。0,月1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公—。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1月2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2月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0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供水设备【安装、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和深—度,净化处理水》
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
】。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的水另行—贮存、加压再向用】户,提供用水
》 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炭【、反渗透、膜等技】术对城市供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
? 第四条《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保障【。供水和保证水质【的方针坚持合理【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合理【开发利用《中水
第】五条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城【市供水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市!。供水工作《接受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供水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城,市供水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水利部门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原则: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和城市供水》建设计划
城市!供水规划和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增加用【水的:其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代!。收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及!取水许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城市:供水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 第十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住》宅实行一户一表【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宅和居!民自:建的住宅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设计单位!在住宅设计》时应当?将水表设置在户外】公共部位
》 现有民用住宅户!内水表?可逐步改造为户外】设置实现抄表到【户
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凡】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能够供水的区—域不得?新建自备水源—现有自?备水源单位应当逐步!减少自?备,水源取水量直至关闭!自备水源
—第,三章 供水》水源及?设施管理
》。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水源:是指用于城》。市,供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工作—禁止一切污染水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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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城市供水】。专用的取水口、引】水管:道(:明,渠)、?井群:、泵站?、水厂、加压站、管!道、闸门、总表【(流量计)等设施】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安全供水
— 第十五条 由】城,市供水企业安装计算!用水量标准作为收费!依据的水表为注册】进户总水《表(以下简称总表)!用户为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以下:简称分表)
【
, ,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供水管径50毫米以!下(含50毫米)】的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以?住宅:院大门为界如总表在!大,门外的仍以总表【为界
第十七!。。条 总表井由用【户负责?日常维护《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定期检修
】禁止在总表井周围】一米内堆放》物品造成《总表和总表井—盖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供水《企业对总表》。井进行定期检修以】。及,对,。。总表进行周期检【定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 在总表】以外由?用户投资或者合资】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连接!的供:水,设施自验收》供水之日起应当【无偿移交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改造和发展【。用户:
《第十九条 在城市】。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 违章《。占压城市供》水管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自行:拆除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及其施工!可,能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商》定保护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一条【 严禁擅《自迁移、更改、转接!城市供水《设施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严禁用】户有下列行》为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生产用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城市供水管》网系统;
》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
【 (三)盗用或【者擅自转让》城市公共供》水;
《。 ,(四)非火警动【用本单位消防—旁通闸门《;
: (五)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专用消【。。火栓除灭火和公【。安消:防机构及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使】用外严禁他》用
新建消火】栓应当装表计量
!。第四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水,。质分别进行管—理,和监督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水所】用的各类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供水《。水质
《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自检无自》检能力?的应:当按规定将水—样送:至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检验
《 城市供水企业按】规,定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验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
—。。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确!保,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更新《、改扩建供》水,。设施等确需临时【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告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告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通告?用户
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根据生活《用水保本微利、【非,生活用水《合理计价、特殊用水!特,殊计价、超定额【用水阶梯《计价的原则由物价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制定
》
第五章》。 用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实行城市【供水用水事业科【技进步政策支持【供水用水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用水计?量器具和节水—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供水:用水现代化水平
! :第二:十九条 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
第三十【条 管?径50mm及其【以上的城市》。公共供水《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总表以内—供水:设施的其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备案;工程竣工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确认不会对城市【公共管?网,造成污染后方—可供水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总?表计量收《费混合用水的按其中!的,最高水价《计收水费《用户如需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 , 城市公《共供水用户》在缴纳水《费时:应当同时缴》纳污水处理费;自建!设施供水的污—水处理费按取水量】逐月征收
— 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每年:由市、县(市)财政!部,门依:据消防部门提—供的用水量按现行水!价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绐予?补偿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总表用【户在接到交费通【。知,单5日内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水费!超过15日的每【日按应缴纳》水费:额的5‰加收—滞纳金;连续2月不!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城市供水—企,。业可暂?停供水用《户要求恢复供—水在交清所欠—水费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缴纳拆、装工【程施工费方可恢【复供水无特殊情况逾!。期6个月不交水费者!按自行销户处理
】
第三十—三条: ,因总表发生》故障无法确定收费】依据时城市供水企】业可按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一)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参照—上年同期《实际:用水量结合当月实】际用水?情况:计算收费;
】。(二)按新》装水表计算水—量进行收费》其计算公式
—。 月用水量=新表!行度�运行天数×应!计费:天数
因城【市供水企业》责任:造成总表故障的【按前:款办:法,计,算以数?额,较低者作为计收用】户水:费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因用】户责任造成》总,表损坏或者总表井】埋、压、锁等无法】抄表计量《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用户—限期纠正不纠—。正的按总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
《第三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在用总】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水,表检定周期》见附表一)
【 用户对《总表准确度持有异议!的可要求《城市供?。水企业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按总表口径大【小,预交检?定费用检定误差在】正负:3%以内《的费用由用户—承担;误差超过【正负3%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并按差额退补—当月水费
【 第三十六—条 非火警》、非公安消防机【构擅:自,使用:消防:用水设施以及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按管径最大流量每!日8-2《4小时?计收水费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管径最大《流量见附表二)【
《第三:十七条 《用户需更名》、过户、销户、中止!用水:或者更改税》务登记?号和账号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结清水费办【理相关手续
— 中止用》水,后需恢复用水—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缴】纳恢复用水费—用办理恢复用水手】续中止?用水1年未要求恢复!用,水的按自动销—户处理
》 , ,第三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由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清洗—、消毒
《
第六章 奖—惩
第三十【九条 遵守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 (?一)依法按章—经营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维护城市供水—水源及设施安全成】绩显著?的;
(—。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
【 (四?)在城?市供:水,事故:抢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中成绩显—著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二》)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
, (三)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
《 (四)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四十一?条 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二)《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或者委?托,检验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告义务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无故拖延抢修【时间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或,者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蒸汽管道及!热水管道、》高,位水池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四)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未:尽管理责任致使【。其管理的供(用【。。)水设施存在影响公!共安全隐患》又未:及时整改(》修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拆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的以及擅自!开关公共供水—阀,门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六)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处以应缴水费1-2!倍,的罚款;
【(七)?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处以盗用》水量价值1-3【倍的罚款盗用水量按!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算;
? (八)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一)、【(二)?、(五)《、(六)、》(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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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原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