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石家庄【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所明确的高》层民用?。建筑
】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立足:于自:防自救的《原则以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等【为管理对象
!
: 第四条高—层建筑专《有部:分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使用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
? 高层【建筑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
》
第五条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其《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应当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
第二章》 职责和义务
【。
: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高层建筑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根据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工作需要为本行】政区域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登【高,消防车等特》种装:备器材
— 对本行】政区:域内缺?少,或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的高:层住宅经有关—部门检查存在—。火灾隐患且》无资金?整改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协调解决
!
: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
【
: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抽查【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的质量
【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中】应审查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手续;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先进评比《等内:容
: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高层建筑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件》
?
《 第十一《条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高层建筑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确:定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建筑的消防工作!
— 业主、使—用人应当与》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对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费!。用落实、《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 , 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业主、使用】人应当协助变更后】的管理单位查验消防!设施:。、,器,材和共?用部位消防安全办理!相关承接管理手续
!
, :
《第,十二条业主》、使用人有权对【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情—况进行监督查阅消防!档案资?料,了解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情:。况
:
《
第十三条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业主、使—用人共?同承担
》 》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 第十四条高层【。居住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以及与线—路负荷不《相匹配的保险或【者漏电保护》装置;
》 (二《)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和用具;
》
?(三:)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险品【;
《 (:四)保持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锁闭【、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或者设置其他障碍!物;:
《(五)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
? (六)学习和掌!握消防常识主动【参加灭火逃》生演练及时报告火警!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七—)发现违章用火、】用电或者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或向—961?19举报投诉—;
: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者约定履行的义务】
,
第三章—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并记《录备:。查对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或向96》119?举报投诉《
,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
第十—八条施工人员进场】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
第二十—条高:层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当采用阻《燃,型防护网《
? ,
,
第二十一条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首层
!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当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
第二十—五条在用高层—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在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临时—消,防设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 : 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结:构层:同步:建设管径、水—压、水量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且每《处不应少于2套
!
—第,二十七?条,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 (三)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逃】生方法及路线
!。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
(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 (三)临时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的配置;
【
(四)—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 (?二)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三)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可,燃杂物并进行现场】监护;
— (四)严禁直接】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
第四章 【在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
【
《 高层建—筑,的业主和使用人【进行局部改造或者内!部装修前应》事先:告知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应当!与业主?、使:用人:、施工单《。位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
— 第三十一条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 : ? 不得设置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或者影!。响消防?扑救、?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
— 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 第三十三条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锁:闭或者安装栅栏门、!卷帘门?。、,设置储藏间、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避难!层(间)
【 ,
第三十四条!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当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自行关闭并反馈信号!。
?
第三十】五条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时应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防【护措施?消除遗留火种
!
《 第三?十六条?电气线路、电—器设备、配电箱安装!与维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业主和使】用人应当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宜每年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企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
第三十】八条倡?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缓—降器:等灭: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 高层建】筑的首层显著位置应!当设置消防平面图标!明建筑基本》情况以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的位置等内容【。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
第!三,十九条高《层建筑内厨房的排烟!管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宾馆、餐】饮场所厨房的排烟】管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养护
!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与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
,
, , ,第四十一条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需要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的应【当立即委托维修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到维修委托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并在约定时限内!修复
【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当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系统故?障、停用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第四十二!条,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应当设置在】首层靠近外墙—的位置
》
—第四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应当设定专人管理落!。。实每日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持证【。上岗
【 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应急操作程序能熟!练操作控《制室设备
【
第四十四!条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以下》物,。品
:
(《一)消?。防,泵房、配《电装置房、排烟(送!风)机房等》。重要设备《房间的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即【开启;
《
(二》)用于巡查、确认火!灾所需的照明、通】讯、视频《等,器,材;
—(三)扑救》初起火灾的头盔【、服装、简易—防毒:面具、破《。。拆和:便携:式灭:火器材;
—。 (?四)其他需》要配备的物》品
!第四十五条消—。防控制室应当制定】张贴以?下,工作:。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严禁在】高层建?筑内部和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可?向96119举【报投诉
《
?
第四十【七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 ,。
: 第四《十八条火《灾发生后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 —高层建筑应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第五章 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
《 第四十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确保培训效果
! 高层【社区应当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站社区消!防工作站应》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消《防器材
》
第五】十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当—前消防工作的重【点;
(二)!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
(三)】火灾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 (?四)所在的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
第五十】。一,条高层建筑开—展下:列消防宣传工作
!。 (一)在—。人员主要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标识和警示标—语;
》 (二)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
,
(三)—在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设置】不得占用的警示【标识;
(四!),。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闭路电视、社!区网站等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
第六章 奖惩】
?
?第五:十二条对于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和使用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年】终评先评优》中应予?以表彰?奖励:
? ,
,
: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或者承包、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单位及个人
】。
《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所称在用高层—建筑是指已经入【住或:者投入使《用、营业《的,高层建筑《
【。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