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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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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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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所明《。确的高层民用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立足于自防—自,救的原则以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等为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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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高层?建筑专有部分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使用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
— 高层建》筑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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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其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应当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二章 职责—和义务
【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高层建】筑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根据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工》作需要为《本行政?。。区域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登高》消防:车,等特种装备器材【
】对本行政区》域内缺少或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的—高层住宅经》有关部门检查存在火!灾隐患且无资—。金整改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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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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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抽查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的质【。量
】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中应审》查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手续;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先》进评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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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高层建筑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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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高层建筑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确】定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建筑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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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使用人应!当与: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对: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费用落实、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业!主、使用人应当协】助变更后的管—理单位查验消—防,设施、器材》和共用部位消防安全!办理相关承》接管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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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业!主、使用人有—权对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情况进?行,监督查阅《消防档案资》料了解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情况
! 第十三条—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业—主、使用人共同【。承担
【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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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高层居住《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
(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以及与线【路负荷不相匹—配,的保险?或者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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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和用具;
! (三《),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险品:;
(—四)保持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锁【闭、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或者《。设置:其他障碍物;
】 , (五)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
】
(六》)学:习和掌握消防—。。常识主动参加灭火逃!生演练及《时报告火《警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七)发现违章—用火、用《电或者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或向—96119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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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者约定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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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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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并《记录备?查,对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或向961【19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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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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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施工!人员进场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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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高层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当【采用阻?燃型防护网
【。
—第二十一条》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首层—
【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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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当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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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 第二十五条在用高!层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在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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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临时:消防设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 : , 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结构层—同步建设管》。径、水压、水—。量,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且:。每处不?应少于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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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 (三《)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 (四)逃生方法!及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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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 (一)》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 (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三)【临时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的配置;【
(》四,),。。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 (二)《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三)】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可燃杂物并进行【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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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直接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第四章 在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
】高层建?筑的业?主和使?用人进行局部改【造,或者内?部装修前应事先告】知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应《。当与业主、使用人】、施工单位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
《
第三十!。一条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 ? 不得》设置: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或《者影:响消防扑救、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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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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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锁闭或【者安装?栅栏门、卷帘—。门、设置储藏间【、,。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避难层(间)
【。
第三!十四条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当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自行《关闭并?反馈信号
【
第三十】五,条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时应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防护—措施消?除遗留火种》
第!三十六条电气线【路、电器设备—、配:电,。箱安装与维》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业主和使【用人应当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宜每年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企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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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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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第,三十:八条倡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缓降器等灭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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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的首层显著】位,置应当设《置消防平面》图标:明建筑基本情况以】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的—位置等内容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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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高层建筑内厨房的!排烟管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宾馆、《餐饮场所《厨房的排烟》管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养!护
【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与!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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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需】要,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的应当立即委托【维修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到—维修委?托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并在约定时限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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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当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系统故障、停—用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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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应当设置—在首层靠近》外墙的位置
】
第—。四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应当设定专【人管理落实每日【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持证》上岗:
— 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应急—操作程序能熟练操】作,控制: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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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以下物品》
(一—)消防泵房、配电】装置房、排烟(【。。送,风):。。机房等?重要设备房间的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即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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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于,巡查、?确认:火灾所需的照明【、通:讯、视频《。等,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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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扑,救初起火《灾的头盔、服装、简!易防毒面具、破拆和!便携式灭火器材【;
(四)】其他需要配备的【物,品
!第四十五条消防【控制室应当》制,定张贴以下工作【制度
《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五)其他【有关制度
!
第四十六条】严禁在高层建筑内】部和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可向96119举报!。投诉
《 :
? 第四十《七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
【第,四十八条火》灾发生后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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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应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
?第五章 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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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确保培训效果
】 : 《高层:社区应当《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站社区消防工—作,站应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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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当?前消防工作的重点】;
(二)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
《
(三)火【灾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 (四)所在【的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
第五十【一条高层建》。筑开展下《列消防?宣,传工作
【(一)在人员主要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标识和警示!。标语;
【(,二)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
《 (三《),在,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设置不—得占用的警示标识】;
(四)】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闭》路电视、社区网站等!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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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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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条对于!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和使用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年终?评,先评:优,中应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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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或者承包、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单位及—。个人
!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所称在—用,高层建筑《是指:已,经入住或者投入使用!、营业的《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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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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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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