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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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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建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无障碍是指便于】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主】要包括设施、—交,通工具、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
第四条 无】障碍建设应当符合安!全、便利、可达、可!用的基本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人行】步,道、公共建筑物的】地面:应当平?整、防滑《出入口应当》设置坡道;
】 (二)盲道—。应当保持连续与周边!的公共交通停靠站】、过街天桥、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相!连接盲道上不—得有电线《杆、拉线《、地下检查井—、树木等障碍物【;
》(三)公共交通停靠!。站,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颜色、形式》。和内容应《当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
】 (四)公共—场所设置服》务台、电话的—应当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电话》;
《 (五?)公共建筑》的玻璃?门、玻璃墙》、楼:梯口、电梯口—、通道等处应当设置!警示性标志;
】 :(,六,)医院?、车站?、机: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公共交通车辆应!当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
【 ?。(,七)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报:警、呼叫功能;
! , (八?)有楼层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大型文化与》纪念建筑、交通与】医疗:建筑应当《设置无障碍电梯【;
(九)】停车:场、存车《处应当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停车?位;
? ?(十)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应,当加配字幕电—视新闻节目应当加】配,手语翻译;
— (十一)【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配!置无障碍设施的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标志;无障碍设施应!当颜:色,鲜明与周围环—境有明显区》别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无障碍《建设与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 规划、《建设:、市政管《。理、:公安、交《通、铁路、民—航、:。信,息、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建设》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无障碍!。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八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
》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第九条 飞机【场、铁路旅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无障碍改》造,
?医疗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优先进】行无障碍改造—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升级改《造和无障碍》车辆的推广使—用
《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进行无障碍产】品开发应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课题【研究
—第,十二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 ?
第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维修责任由维护】管理责任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
【 有关部门对【单位和个人就无【障碍建设的管—理和使?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办!理并:给予答复
— 第十五》条 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日—常,养护和维修责任致使!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由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维修费【用由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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