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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复垦后【与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行为 》。。   第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置换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六,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复垦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低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应当【按,照农用地质量等【级系数折算为—用于置换的农用【地的:数量;复垦》后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高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与被置—换的农用地》实,行相同?数量置换《。。   第》七条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   第八条 】建,设用地置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协商:。不成的申请置—。换方可以申请—。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得置换【 ,  : 第九条 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置换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  (三)》置换土?地的原用途和—。置换后的用途;【   (四)【土地差价《。、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   (五)【拆,。迁安:置途径与《方式;   (六)!同意权属变更的【意见;   (【七)履行《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用地的还—应当包括对农用地质!量等级折算的意见 !   第十》条, ,申请建?设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应】当向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用—地置:换申请表;  【 (:二):建设用地《置换协议;》   (《三)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四)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原】有,建,设,用地复垦后》。经法定验《收机关验收后出具的!验收意见提供—被置换农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拟置换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其】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认,真核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编制土地【置换方?案   第—。十二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置换方》。案在申?请置换地、被置换】地的主要媒体上【公告公告期为15日! :  第十《。三条 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后仍有异《议的不得置换  ! ,第十四条 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逐级报批【。。   (一)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置:换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置!换由:有农用?地转用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置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实】施供地现《。状仍为农用地的土】地,确需与其它农—用地置换的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和土地置换【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按照前款》规定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原农用!地,转用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继续:有效 《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需要两级以【上,人民政府报批的【负责审?核的机关应当—在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转报负责审批】的机关;负》。责审批?的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后】。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 ,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置换双《方应当?自建:设用地?。置换:批准之日《起1年内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协议—置换完毕并》在置换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逾期未置换或者!未置换完毕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 第:十八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审批后《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置换的农用地】不占用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 ,第十九条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林地、草原!的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建设【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应,。当缴: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 ?  :。 第二十一条 原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与农用地中》的,耕地置换《后超出部分的—复垦耕地面积—可以纳入《。补充耕地的范围 】   ?第二十二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台账:记,。载建设用地》置换前和置换—后的位置、面积、】地类、实《施情:况等内容《对置换土地进行专项!统,计、按?月逐级上报并及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变更纳入当年变更流!量,   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建,设用地置换、超越】权限批准建设用地置!换或者对不符合【置换条件的》建,设用:地批准置《换的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批准置换建设!用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置换《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置换的不适用—本,办法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