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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复垦后》与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行为 ?  : 第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置换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   第六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复垦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低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应当】按照农用地质量【等级系数折算为【用于:置换的农用地的【数量:。;复垦?后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高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与被置换的【。农用地实行相同数】量置换   【第七条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 《 ,。。 第八条《 建设用地》置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协商不成的!。申请:置,换方可以申》请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得置换《   第九—条 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置换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三)!置换土地《的原用途和置换【后的用途; —   (四)—土地差价、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  — (五?)拆:迁安置途径与方式;! ,  (六)同意权】属变更的意见;  ! (七)履行—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用】地的还应当包括对农!用,地质量等级折—算,的意见   第】十条 申请建—设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应:当,向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 (一)《建设用地置换申【请表:。。;   (二)【建设用地置换协议;!   (三》)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四)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原有》。建设:用地复?垦后经法定验收机关!验,收后:出具的验收》意见提供被置—换农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   第十一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拟置换?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其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认真》核,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编制土地置换方【案,  ? 第十二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置:换方案在申请—置换地、被》置换地的主要媒【体上公告公告—期,。为15日 》   ?第十三条 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后仍有异议的【不得置?换   第十四条! 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逐级!报批   (—一)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置换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置换由有!农用地转用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置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实施供地《。。现状仍?为农用地的土地确需!与其它农《用地置?换的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和土】地置换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按照前款—规定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原农用地转用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继:续有效 《   《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需要两级—以上人民政府报批的!负责审核的机—关应当在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转【报负责审批的机关】;负责审《批的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后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置换双方应当【自建设用地置换【批准之日起1年【内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协议置换完毕并在置!换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逾期未置换或者未!置换完?。毕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   第十八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审批后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置【换的农用地不占用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第十九条!。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林地、》草原的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建设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应当《缴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 ?  第二十一—条 原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与农用地中的耕地置!换,后超出部分的复垦】耕地面积可以纳入】补,充耕:地,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台账记载!。建设用地《置换前?和置换后的位置、面!积、地类、实施情】况等内容对置换土地!进行专?项统计、按月逐【级上报并及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变更纳入当年变更】流量  》 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建设用地!置换:、超越权限》批准建设用地置【换或者?对,不符:合置换条件的—建,设,用地批准《。置,换的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置换建设】用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置换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置换【的不:适用本办法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