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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确保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行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对城市的《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雨水的接纳、输】送、排放《以及污水《的处理     】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相关—。水,质标准的非饮用【水 第四条—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  :。。     城—市污水处理实—行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市属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区!、县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区、县属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   !  :    市和区、】县排水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本,市鼓励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经营】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产业化》 第七条 本市鼓!励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现代化水平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排—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排【水规划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排水规划和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应当遵循污水、雨水!分流和收集》、处理、再生利【用并重的原则   ! ,  :。   ?对原有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加快进》行污水、雨水—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 第十—二条 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应当控制和预【留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养护班点、!污泥转运站》、,污泥最终处置设施】等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规划用地》 第十三》条, 城市排水规划确】。定的排水河、坑塘的!排水和安《全度汛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 ! 第十?。四条 需《要建设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管—理部:门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后?方可设?。计排水工程施工图排!水,工,程施:。工图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并在施工!前向排水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承—担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及标!准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和污水、!雨水分流的要求同】时建设排水设施需要!建,设,产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 新】建的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资料?到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协商办?理连接事宜 —     》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排水户)的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的应当设置卧【泥,井;餐饮业》的排水口应》当,设置:隔油池;厕所应当】设置化粪《井,     》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第十八条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应当接受排水—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  :   纳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管理范】围的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尚未移交【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 第三?章 排水《水质:和水量 第十九】条 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标准       !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肉类】。加工:等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 第二十条 —本市对排《水户排放产》业废:水实行排《水许可制度 第二!十,一,。条 排放产业废水的!排水户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排水许可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排水平面》布置图;    】     (二)】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和用水】量,;       】  (三)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和排水的》。水质、?水量:、水温、水压; 】      —  (?四)污水处》理设施和《工艺;?       【  (?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排水有关的扩【初设计文《件; ?      —。  (六)其他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第二》十二条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进行排水监测对【符,。合排放水质标—准,的在法定期限内核发!排水许?可证;轻微超标【经,。治理能够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排水许—可证限期《治理对?严,重超标不能》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   【   ?   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临时《排水申请 》 第二十《三条 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 第!二十四条 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水户需要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应当提!前申请办理排—水许可?变更登记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情况紧急需】。要临时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排水户应当及!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排水管理部门【的,监测:机构负责对排—水户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污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    》  :   排水管理【部门的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监!测、: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 第二十《六,条 排水户应当【设置可供《采样的监测》井接受排水管—理部门的《监测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第二》十七条 在》汛期或者因意外【情况造成污水—排放量超过公共排】水设:施排水能力时排【水管理部门可以对排!水户采取《限制排?放量或?者,调,整排放时间的临【时措施排《水户必须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水   !      城【。市排水应当服从防】洪和抗旱的统一调度! 第四章 城【市污水处《。理 ?第二十八条 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未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排放水】质标准的应当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处理 ! 第二十九条 【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通知》排水:。管理部门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 ,       【 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维修、更新或者污】水处理工《艺重:大调整需要》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 ,    因紧—急情:况造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即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一条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范围内的【用户以及因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的排水户应当!。交纳污?水处理费    】     》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  :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第:五章 再生水利用 ! ,第三十三条 在本】市,城市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规划》和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 , (一)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二)排!水,量超:过每日二百五—十立方米的》工业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    (三—)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和高层《住,宅等建筑;》    《    《 (四)规划人【口在一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  【       (】五)建筑面积超过三!万平方米的机关【、非企业《单位和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 第三十四条【 再生水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再生水的!。。水质、水压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  —       【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处理:的再生水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规范和《标准保证用水安【全 ?第三十五条 在【再生水供水区域内再!生水水质符合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      —  (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       【  :(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   ?      (【三):观赏性景观》的环:境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 :   ?     农、林、!牧、渔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   再生水—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再生!水水费 《    《    对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在核定用—水计划指标时—应当核定使用—再生水 《。。 第三?十六条 禁止将再生!水管道与自》来,水管道连接  【  :   ? , 再生水用》户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再生水用》途 第三十七条 !再生水价格由再【生水经?。营企业提出申—请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准 第【六章 设施》养护维?修 第三》十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公共排】水设施由排水管理】。部门:委托排水专》业单位负责;  】       (】二)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   (三》),住宅的化粪》井及其与住宅—相,连接:的管道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        (!四):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的—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责任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共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由再—。生水经营企业负责】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第四十!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对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定期进行养护维修】保障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在发?现污水外溢》、管道堵塞》、设施损坏情况或者!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疏通、《维修或者其他措【施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清》洁地面 第四十】一条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履行养护【维修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公安:、道路、公用、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保证抢【修作业的进行— ,  :      —抢修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进行:特,殊,维护作业时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根据【作业需要向沿线用户!通告暂停使用相【关,设施时间并在限定】的时间内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       【沿线用户应当—按照通告要求暂【停使用?相关的排水》设施 第四十三条!。 用:于,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在养护》维修作业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行驶路线和时间上!。提供便利保》证通行 》第七章 设施—保护 第四十四】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防护范围为   】      (一)!排水干线《管道边缘《。两,侧各五米以内; 】        】。(,。二)排水支线管道边!缘两侧各一点—五米:。。以内;   —     》 (三?)排水河两岸各【十米以内(有河堤】的以河堤外坡—脚,为准无河堤的以护岸!上坡:脚为准?既无河堤又》无护岸的《以天然河岸》线为准)《     》    再生—水管道?防护范围为》管道边缘两》侧,各二米以内 【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管道防?护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的应》当征求排水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城市管线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  : ,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管【道覆盖面《上,不得埋设电杆—等构筑物或者—植树 ? 第四?十六条 在排—水河防护范围—内新建?或者改建专用—。码头、护岸、—道路、桥涵、泵站】、排:灌口、?栈桥埋?设和架设各种管线占!用路堤一《体道路?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 —     》    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到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十七条 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涵?、闸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不影【响防汛和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的情况下—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 ,    《  施工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涵、】闸桥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占用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防:汛需要时应当立即】拆,除 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需要改!动或:者迁移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造成】改,变排水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到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    《  : 改动或者》。迁移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第四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 :      —  (一)占压、】堵塞、填埋》、损毁?。。、盗窃?设施;      !   (二)在【设施防护范围内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搭设棚亭、堆】放物品和取土、爆破!、打桩、设障—; :  :     》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和抛—入明:火,;    》     (四【),擅自拆除、改动【。和穿凿设施; 【     》。   (五)擅【自启动闸门、移动】井盖;     】    (六)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和扫入—泥沙:;   《 ,   ?  (七)向排【。。水管道加压排水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排水工《程施工图备案手【。续擅自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或者擅!自施工?临时:排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规定不按照规定】。要求:建设排?水设施的责令限期补!建或:者重建并处》。补,建或者重建价格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逾期不建》的处:补建或者重建价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超标排水、!未经许可排水、【不按照排水》许可内容排水或者】强行排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吊销排》水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擅自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因紧急】情况造成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未即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交【纳污水处《理费或者再》生水:水费的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不按!照,核定使用再生水而使!。用地下水、地表水】、自来水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再生】水的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再生水》管道:。与自来水管道连【接的责令拆除并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施工或者占用、【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管道覆!盖,面上埋设电》杆等构?筑物或者植树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迁移;逾期不拆【除或者迁移》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占压、堵塞!、填埋、损》毁、盗窃设施在设施!防护范围内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搭设棚亭或】者取土、爆》破、打桩《、设障的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和抛入!明火拆?除、改动和》穿凿:设施或者向排水管】。道加压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三)违?反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擅自启动闸】门、:移,动井盖?或者: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和扫】入泥沙?的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排水管》道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不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排水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排水专业单》位进行治理并—由,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支!付治理费用因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排水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强行拆—除、清除违法—设施和物品或—者,封堵:等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支》付  ?    《  : 排:水管理部门采取封堵!措施的?应当经?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四条 盗窃【、故:意损害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妨:碍排水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五条 【排水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排》水管网和泵》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转运和《最终处置设施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的排水河和【坑,塘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利用设施是指再生!水厂站、《输水:管网、加压泵站和其!他相关设《施,。 ,      —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分?为公:共设施和自建设施公!共设施是指由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自建设施是指】产权单位自》行,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第六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利,用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