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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确》。保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行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对城市的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雨水的接纳、输【送、:排放以及污水的处理!   ?    《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相关水质标准的】非饮用水 —第,四条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 城市污水处理实行!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政!主管部门   【。  :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市属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区、!县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区、县属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 【    《    市和—区、:县排水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第六条 本市鼓】励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经营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产业化 《 ,第,七条 本市鼓励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现《代化水平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排《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排水规划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排水规划和【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应当遵循污水【、雨水分《流和收集、处—理、再生利用并重的!原则    —     对原有】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加快进行污水、雨】水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 , 第十二条 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应】当控制?和预留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养护班点【、污泥转运站、污】泥最终处置设施【等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规划用地! , 第十三条》 城:市排水规划确定【的排水河、坑塘的】排水和安全度汛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 第十四条 !需要建设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管理部门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后《方可设计排水工【程施工?图排水工《程施工?图,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并在施工前向!排,水,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承担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及标准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和《污水:、雨:水分流的要求同【时建设?排水设施《需要建?设产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 新建的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资料到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协:商办理连接事宜  !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排水户)的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的应当设置卧【泥井;餐饮业的【排水口应当设—。置隔油池;厕—所,应当设置化》粪井    —   ?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应当接受排水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 , ,    《。 纳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管理范围的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尚未移交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章 排水水质和水】量,。 第十《九条 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标准  【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肉类加?工等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第二【十条 本《市对排水户排—放产业废水实行【排,水许:。可制度? 第二十一条【 排放产业废水的排!水户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排水许可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排?水平面布置图—;       】  (?二)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和用水】量;  《   ?  :  (?三)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和排水的水质、水量!、,水温、水压; 【   ?  :  :。 (四)污》水处理设《施和工?艺;     【    (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排水【有关的?扩初设计文件; 】        】(,六)其他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第二十》。二条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进行排水监测对符】合排放水质标准【的,在法定期《限内:核,发排水许可证—;轻微超标经治理能!够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排水许可证限期】。治理对严重超标不】能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     —    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临时—排水申请 —第二十三条 —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 第》二十四条 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水户需要—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应》。当提前申请办理【排水:许可变更登记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情况紧!急需要临《时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排水户应—当,及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排—水管理部门》。的监测?机构:负责对?排水户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污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   》。      排水管!理部门?的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监测、?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六条 排—水,户应当设《置可:供采样的监测井【接受排水《管,理部门的监测—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 第二十七条 在】汛期或者因》意外情况造成—污水排放量超过公共!排水设施《排水能力时排水管理!。部门可以对排—水户采取限制排放】量或者调整排放时间!的临:时措施排水户—必须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水    ! , ,   ?城,市,排水应当《服从防洪《和抗:。旱的统?一,调度 第四章 】。城市:污水处理 第二】十,八条 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未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排放水?质标准的《应当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通知排水管理部门!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   ? ,     》  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维,修、更新或者污【水处理工艺重—大调整需要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      因紧急!情况造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即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一条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范围内的用户以【及因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的排:水户应当交纳—污水:处理费    【 ,    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五《章 再生《水利用? 第三十三条【。 在:本市城市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规划和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二)排水量超【。过每日二百》五十立?方米的?工业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     》(三)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和高层住【宅,等建筑;《      —。   (四)规划】人口:在一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    —     (五【)建筑面积超—过三万平方米的机关!、非企业单》。位和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 第三十四条】 再生水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再生水的】水,。质、水压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  :     》  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处理的再【生,水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规【范和标准保证用水】安全 第三十五条! 在再生水供水【区域内再生水水质符!合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       (】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      — ,  (?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    《     》(三)观赏》性景:观的环境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        】 农、林、》牧、渔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  :      再生水!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再生水水费  !       对】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在核【定用水计划指标【时应当核定》。。使用再生水 — 第三十六条— 禁止?将再生水管道与自来!水管道?连接 ? ,       再生!。水用户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再生水用途 — 第三十七条 再】生,水价格由再生水【经营企业提出申请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准 ?第,六章 设施养—护,维修 《第三十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公共排水设施由排!水,管理部门委》托排水专业单位负责!;       】  :(二:)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    (三)住】宅的化?粪井及其与住宅相】连接的管道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   (四)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的?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责任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共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由再生水经【。营企业负责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 第四十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对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定,期进行养护维修保障!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在发现污水外溢、管!道堵塞?、设施损坏情况【或者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疏通—、维修或者》其他措施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清《洁地面? 第四十一条【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履行养《护维:。修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公《安、道?路、公?用,、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保证抢修作业】的进行  》 ,      抢修】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进行特殊维护作业!时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根据作业需要—向沿线用户通告暂停!使用相关设》施时间并在限定的时!。。。间内:。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      — 沿线用《。。户应当按照通告要求!暂停使?。用相关的排水设施】 第四十》三条: 用:于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在养护!维修作业《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行驶路线【和时间?。上提供便利》保证通行 第七】章 设?施保护? , 第四?十,四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防【护范围为    】  :。。   (一)排水】干线管道边缘两侧】各五:米以内;    】     (二【)排:水支线管《道边缘两侧各一【点五米以内; 【        (!三):排水河两岸》各十米以内(有河】堤的以河堤外—。坡脚为准无河—堤的以护岸上坡【脚为准既无》河堤又?无护岸的《以天然河岸》线,为准)   —      再生水!管道防护范围为管道!边缘两侧各》二米以?内 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管:道防护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的应当征求排】水,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城!市,管线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 ,    《 ,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管》道覆盖面上》不得埋?设电杆等《构筑物或者植树 !第四:十六条 在排水河】防护范围内新—建或者改建》专用码头、护岸【、道:路、:桥涵、泵站、排灌口!、栈:桥埋设和架设各种】管线占用路》堤一体道路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  】        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到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十七条? 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涵、闸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不影响防】汛和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的情况下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 , ,   ?   施工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涵、闸桥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占用《。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防汛需要时应—当立即拆除 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需要改动或者【迁移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造成改变—排水: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到【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    改动—或者迁移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第四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      !   (一)—占压、堵《塞、填埋《、损毁?。、盗窃设施;   !     》 (二)在设施防护!范围内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搭设棚亭、堆【放物品和取土、爆破!、打桩、《设障;   —     》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和抛入明火》;,       【  (四)擅自拆除!、改动和穿凿—设施;      !   (五》)擅自启动》闸门、移动井盖; !   ?   ?。  (六)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和扫入泥》沙;    — ,    (》七)向排水》管道加压《排水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排水工程施》工,图备案?手续擅自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或者擅自—施工临时《排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规定不【按照规定要求建【设,排,水设施的责令—限期补建或者—。重建并处补》建,或者重?建,价格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逾期不建》的,处补:建或者重建价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超标排水、未【经许可排水、—不按照排水许可内】容排:水,。或者强行排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吊销排水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擅自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因紧急情况造【成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未即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交纳污水处理【费或者再生水水费】的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不按照【核定使用再》生水而使《用地下水、地—表水、?自来水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再生水!的,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再生】水管道与自来水管】道连接的责令拆除】并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施工或者《占用、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管道:覆盖面上埋设电杆】等构筑物或者植树】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迁移;逾期不—拆除或者《迁移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  :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占压、!堵塞、填埋、—损毁、?盗窃设施在设—施防护范围》内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搭》设棚亭或者》取土、爆破、打【桩、设?。障的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和抛!入明火拆除、改动】和穿凿设施或者向排!水管道加压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三《)违反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擅自!启动闸门、移动井盖!或,者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和扫入泥沙的【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排?水管:道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不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排水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排水【专业单位进行治理并!由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支,。付治理费用因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排水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强行—拆除、?清除违?法,设施和物《品或者封堵》等,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支付 ?     》   排水》管理部?门采取封堵》措施的应当经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四条 盗《窃、故意《损害: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妨碍排【水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排水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排水管网和—泵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转运和最终—处置设施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的排水河【。和坑塘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   ?。。 ,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利用设施【是指再生水厂—站、输?水管网?、加压泵《站和其他相关设【施   《 ,    《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分为公共!设施和自《建,。设施公共设施是【指由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自】建设施是指产权【。。单位自?行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第六: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利用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