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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和,相关活?动     —   ? 本市对节约—用水、?再生:水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城市供?水设施向《用水: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用?户,)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的行为   !  :    《本条例?所称城市用》水是指用户》根据生?活、生?产,等需要使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     》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设施是指净水!配水厂、泵站—、,取水井、输》水配水管网、—闸阀、消火栓—、结算水表、二次供!。。水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      —。   ?市供水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供水用水!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  :       【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全市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规划、水利—、环境?保,护、:卫生、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市供水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供!水发展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全》市城市供水》发展规划 第【六条 本市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用》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城市供水】设施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发生】。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稳定:。供,水 :第二章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 第九条】。 在本市进行城市】建设:开发和旧区改建时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同步建设城市—供水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水厂!。和跨区县输水配水】管网的立项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查时应》。当书面征《求市供水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用,水使用的设备—、管材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 】地下:城市供水设施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进行竣工—。测量建设单位—应当将城《市,供水设?施竣工资料及—时,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部门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供水企业等—相关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城市【供水经营《 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供水:企业:)应当取得市—供,水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市供水《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  : 取得城市供水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     》 , (:二)有稳《定的供?水水源;《        】 (三)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制水—和输水配水设施【;   》      —(四)?有符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供水水】质检测报告;—。   ?  :    (五)有原!水水:质和供水《水质检测《能力;    【    《 (六)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    (七—)有:合格的从《业人员;    !    《 (八)有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     》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向本单位《内部:提供生活饮用水的应!当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接受市供】水管理?部门的监《督,      —   供《。水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供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当对用《。户用水作出妥—善安置并经市供水】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第十五条 供】水管理部门》应当对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安全供应、【供水管网压》力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运】营状况进行评价 】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供水行业统计【的要求?定期向市供水—管理部门报》。送运营状况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市供水行业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接受用【户监督 《 第十七《。条 供水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净水剂、消!毒剂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保证【。城市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本市规定的】标准 《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用水【应当按?。照户表?。计量结算供水企【业应当安装》检定合格的计量【结算水表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照居民生活、生产经!营、特种行业等【用水用途分》类定价?。需要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市?供水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供水企业》。经营成?本状:况为政?府定:价提供基《础依:据        !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水价标准收费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水   【     》 供水企业进行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确需降压或者—停水的应当》提前向供《水管理部《门报告连《续停止供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报供水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供水补救措施在!降压或者停水—四十八小时》前供水企业应—当将停水时间—和范围向社会公告 !       【 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正常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向供水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的水质】化验员、净化工【、设备检修工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      直【接从事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 】二次供水 》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因!建,筑物:。高度对水压》要,求超:过本:市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将城》市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供水?的方式    【。     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水泵【、闸阀、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泵房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高度对水》压要:求超:过本市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时,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五条 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临时】用水时应当与供【水企业就《二次供水设计—方,案进行协《商供水企业不得【指定设计《、施工单位   】   ?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水企业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向供水【管理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供水》企业不得供水 第!。二,。。十六条 单位用户】自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单位用—户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管理     !    新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将产权—移交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     原有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其产权?移,交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采】取防污染措施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第二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保证水质—、水压合格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进行抢修》 ,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并委》。。托市供水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相关用—户公布     】   ? ,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清洗消》毒,并委:托市供水《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二次供】水设施检修或—者清洗消毒需要【停水:的管:。理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用户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应当具备清洗!消毒条件并向市供水!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 城市《。用水 第三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水企业交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付无正!。。当理由不交纳水费】的按日加收》不超过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两个—交费:周期拒不交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采【取停:水措:施用户足额补—交欠费后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恢【复供水 第三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不同用水类》别为用户安装结算】水,。表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供水企业因】用户原因造成结算水!表损坏?不能计量的供水【企业:可以按照前六个【月中的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需要水?表分户?、移表、增容、变】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 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城市供—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用,水计划指标后与供】水企业?签订:临时用水协议并按】照约定使用 第】三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门应当按月统【计消:防用水?量并向供水企业提】供,。其生:活和冲?洗车:辆用水应《当另行安《装计量水表》消防用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六条 非【消防特殊需》要使用消火栓的【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向供水【企,业申请领取城—市消火?栓使用证和取水计量!设施交纳取水计量】设,施保证金、使用费】和水费使用》指定的消火栓—停止使用消》火栓: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退还城市消》。火栓使用证》和取水计量设施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退还取【水计量?设施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用户需要安装消防!防险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区、县—公安消防部门—申,请经批准后与供【水,企业签?订消:防,防险用水合同并按】照规定?交纳防险准备费  !       用户!非,因消防需要不—得开启消防防险【设施发生火灾—时,用户自行开启消【防防:险设施?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企业重—新,铅封需?要,试,验用户内部》消防防险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企业启封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加《压取水对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用间接取!水加压?         !经供水企业同—意安装供水》管道直接加》压设备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十】九条 ?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准擅自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因特殊《情况需要连接的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连,接     —    禁》止再生水管道—、供热?管道或者《。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四十—条 :供水:。企业因自身责任【造成供水管》道,跑水给当事》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因不可抗力—造,成供水?管道跑水的除外 】 第四十一》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用水行为《 ,     》   (一)未经】供水企业同意—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直【接取水;    】 , , ,  :(二)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和消防防险装置; !        】(三)绕过结算水】表接管取水;  】    《   (四)拆除】。、伪造、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结算水表《或者设施封印;  !  :  :  : (五)私装、【改装、毁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   ?   (《六)非法充值结算水!表磁卡 《第六章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 》。。第四十二条 单位】用户、新建住宅【居民用户负责管理结!算水表?以内的管道等—用水:设施;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结?算水表及《其以外的供水设施 !      —。  原有住宅居【民用户负责管理【结算:水表以内的》管道等用水》设施;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建筑《物以外?的供水设施和结【算水表?建筑:物以内至结算—水表之间《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经改造验收合格!后由产权人将—产权和管《理移:交,供水企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对其负责】管,理,的城市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按照规定进—行,巡,检确保?城市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十四:条 供水企》业接到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跑水、】漏水: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水企业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公安、交通、市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 供水企业在抢修或!者,维修城市供水设【施时应当对现—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根】。据供水管道材质【。和,使用情?况,对老旧、破损严重】的供水管道按照【计划进行更新—改造:并按月向供》水管理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地下:城市供水设施—情况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保护—措,施并签订供水—。设施保护协议未与】供水企业签订保【护协:议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不得?施,工;已经《。施工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城市供?水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企业修复【承担修复费用赔【偿损失;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建—设单位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与供水企《业签订协议由供【水企业?组织实?施并向供水管理【部门备案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迁】移、改动《或者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结算水表 第四十!八,。。条 城市供水干线】、支线管道和庭院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地下安》全防护范围内禁止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埋—设线:杆、挖坑取》。土、:种植:树木、堆放物品等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活动     】 ,   在抢修—、维:修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时移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的花灌木、草坪的】由供水企业负责恢】复原状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十九条 供水企!业或者城市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在接到用户!有关城市供》水设施?损,坏或者漏水通知后应!当及:时修:复   《      居民】。用户不得将》结算水表《及其以?外的公共供》水,管道等设施占—。压,。和覆盖?对供水企业抄表或】者维修、《抢修城市供水设施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章 供水水质—监督 ?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划!定城市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切实保证—城市供水安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在城《市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水利》、环:境保护部门在—。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企业;《水源水质《发生重大污染—的应当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 》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水《质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水质!。自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市:。供,水管理部门 第五!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水管道在—投入:使用或者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经市供水管理部】门指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十五条 市供水】管,理部门负责对—供水企业执行国家和!本市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将水质?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一)城市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 ,  :   (二)未签】订临:时用水?协议违法《用水的; 》   ?     (三)】未按:照规定?。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 ?第五十七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供水管理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整【。。顿    》      (【一)未取得城市供】。。水许可?证擅自供水》的;   》   ? ,  :(二:)供水?水质、压力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     !。    (三)【未经批准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 ,     》(四)未按照规定】检修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城市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  : (五?)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管道在—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前未《清洗消毒的 第五!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一):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 ?        (!二)未按照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       【 (三)《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不及—。时维修的; —       【 (四)二次供水设!施未采取《。防污染措施的 】。第,五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擅自在!城市:供水干线《、支线?管道和庭院》。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地下安全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埋设线杆、挖坑取!。土、种植树木、堆】放物品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   !  :    (二—。)工程施工造—成城市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 —  :      (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 ,(四)再生》。水管道、供热管道或!者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   (五)擅自】拆除、?迁移、改动或者【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   (六》)擅自在《。城市:供水管道上安装直接!加压设备的 — 第六?十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直接】取水的?;    》     (—二)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和消防防险装置【的;     【 ,   (三)绕【过结算?水表接管《取水的?;     —    (四—)改变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的; 【        】(五)非法充值结算!水表磁卡的》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妨》碍供水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阻挠供水企业工作】人员抢修《城市:供,水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供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